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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选派和轮换办法

发布时间:2019-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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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政府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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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州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州直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部门向政务服务中心选派和轮换工作人员工作,确保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阿坝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队伍建设的通知》(阿州政中心〔2013〕11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选派标准

各窗口部门要将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作为行使审批和服务工作职能,展示部门形象的重要阵地,严格按照“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服务态度好、工作作风优”的原则选派窗口工作人员。具体要求为:

1.工作人员必须是窗口部门在编在册行政机关公务员,或依法授权承担政务服务事项的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整体进驻除外)。

 2.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窗口各项审批业务和服务事项,具备电脑操作技能及综合协调能力。

3.窗口部门行政审批科必须整体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首席代表由科长担任。

4.窗口部门选派的工作人员在窗口服务的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两年,并参加政务服务中心的日常考评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结果报送至相关部门认定后,通报原单位。

5.窗口工作人员由政务服务中心和原单位共同管理。

(二)选派程序

窗口部门确因工作需要轮换派驻工作人员的,应当向政务服务中心出具正式函件,书面说明轮换原因和拟选派人员的基本情况(姓名、年龄、文化程度、政治面貌、所在处室、职务、工作年限等),经政务服务中心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轮换。

轮换工作人员原则上每年集中进行,时间为每年的12月。拟轮换返回原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政务服务中心参加当年的考核,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后,于次年1月返回原单位工作。

窗口部门派驻和轮换工作人员的情况参照中心《部门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办法》相关规定,纳入中心考核。

责任编辑:州政府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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