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21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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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州政务服务中心职能简介
1.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政务服务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参与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等。
(2)为州政务服务活动提供场所、设备设施,按规定制定州级政务服务实体大厅管理规章制度,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
(3)推进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和更多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四川政务服务网办理,组织制定进驻部门业务办理工作规范、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推行政务服务便民化。
(4)对州直各部门(单位)政务服务派驻窗口及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管理,并实施考核。参与对州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开展情况的综合评估,协助相关行业部门开展监管工作。
(5)对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参与相关业务工作的调研和培训。
(6)承办州政府交办及有关部门委托办理的其他事项。
2.主要工作任务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文件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工作部署,2021年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州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把政务服务中心建成服务社会的多功能综合服务平台。
(二)州政务服务中心2021年重点工作
(一)目标建议。
1、完善州县(市)乡(镇)三级政府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2021年底前100%实行“一窗分类受理”。
2、构建完善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体系,继续推进“一事一次办”改革,2021年底前再推出20项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实现面向企业和民生领域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比例达到100%。
3、加快“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全州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持续深化“阿坝政务服务网站”建设,建成“天府通办”阿坝分站,推出地方特色应用,实现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全覆盖。
4、推动行政权力向基层下放,统一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审批、服务、执法等目录清单,推动更多事项向乡镇、村延伸。
5、根据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部署,结合中心镇建设规划,按照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和可持续的思路,促进基层便民服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集约化。
(二)重点工作。
1、协调提升政务大厅集成服务能力。重点督促州本级29个行政审批部门实现完全进驻,对外开设常驻窗口。对接协调水、电服务项目实现州县(市)分级入驻,服务市民需求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2、健全政务服务平台监督管理体系。将政务服务平台管理作为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围绕办件、评议、考勤、考核、评优五个方面,健全完善线上线下平台管理机制,明确平台功能定位、监督举措、考核指标、负面清单和服务成效反馈机制,形成较为科学完善的平台考核管理体系。
3、扎实做好后疫情时期政务服务开篇文章。深度推广运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网上覆盖率,梳理规范一体化平台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研发自建“天府通办”阿坝分站,推进政务服务向“两微一端”延伸,确保2021年底前全州网上受理依申请事项办件数比例达50%以上。
4、运用服务效能反馈机制倒逼服务质量提升。2021年,完成州县(市)两级政务大厅评价仪、部门自建网上办事系统“好差评”插件安装,实现“好差评”线上全覆盖、线下全联通、数据全汇聚、结果全公开,同步完善“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举报功能。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政务服务工作实际,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痛点、堵点、难点,转变观念、提高认识、主动作为、攻坚克难,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细化政策措施,加大探索创新力度,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定期探究部署和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
二是严格督查考核。建立政务服务改革任务台账和负面清单,每季度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对账销号,采取多种方式对各部
门、各县(市)提升政务服务质效情况进行测评,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企业群众代表参与,每季度对测评结果进行一次通报。强化测评结果运用,引入纪检监察监督,对推进不力的及时约谈提醒,情形严重的予以严肃问责。
三是加强宣传培训。紧抓政务服务改革创新政策措施的解读、宣传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案列评选及典型案例宣传。全年组织县(市)、州级部门开展“放管服”改革专题培训两次,提升干部队伍推动能力素质,促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州政务服务中心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本部门内设机构4个,即:办公室、督查科、网络管理科、政策法规科。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州政务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2.56万元,上年结转16.0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0.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5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96万元。州政务服务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802.56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2.1万元,主要原因:2021年增加了窗口工作人员服装采购费50万元及12345热线服务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州政务服务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818.5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6.03万元,占1.9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2.56万元,占98.04%.
(二)支出预算情况
州政务服务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802.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7.75万元,占44.58%;项目支出444.81万元,占55.4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州政务服务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02.56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2.1万元,主要原因:2021年增加了窗口工作人员服装采购费50万元及12345热线服务费。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2.56万元,上年结转财政拨款资金16.0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0.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5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9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州政务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02.56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2.1万元,2021年增加了窗口工作人员服装采购费50万元及12345热线服务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0.95万元,占9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54万元,占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14万元,占1%;住房保障支出27.96万元,占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事业运行(款)2021年预算数为740.9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运行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54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14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7.96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州政务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7.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4.7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83.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州政务服务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6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52万元。
(一)2021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2021年公务接待费1.12万元。较2020年预算经费持平。
(三)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52万元。与2020年预算经费11.52万元相同.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州政务服务中心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州政务服务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50万元,与2020年预算无变化。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州政务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41.81万元,主要用于:窗口工作人员服装采购和政务大数据可视化分析系统,阿坝州12345政务服务热线建设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2021年,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国有资产占有额为501.79万元,主要为中心办公设施设备、职工食堂设施设备和公务用车,均为正常使用。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州政务服务中心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02.56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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