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阿坝州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激励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四川省阿坝州
(四)适用地区:四川省阿坝州
(五)有效期:5年
(六)申请对象:在我州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并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财务记录,依法诚信经营的建筑施工企业工程服务企业;在我州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并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财务记录,依法诚信经营的建筑施工企业。
(七)申报条件:
产能提升激励。一是在州注册建筑业企业,按年度建筑业产值首次突破20亿元、10亿元、5亿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二是在州开展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将大型项目的专业工程、施工劳务依法依规分包给州内企业,且年度分包产值超过1亿元的,按分包工程地方经济贡献排名前三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资质晋升激励。对晋升总承包特级资质(综合资质)、一级资质(甲级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甲级资质)的在州注册建筑企业,且在我州完成建筑业产值统计入库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对本州勘察、设计、监理等中介服务企业晋升甲级资质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晋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增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甲级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甲级资质)的,每增一项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
引进落户激励。对引进的具有施工特级(综合)资质、施工总承包一级(甲级)资质、专业承包一级(甲级)资质的优质建筑企业,并完成建筑业产值统计入库后,分别给予一次性注册奖励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
创新驱动激励。对企业在州承建的建设项目获得二星级、三星级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高装配率及智能建造示范项目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10万元、20万元、10万元。
创先争优激励。一是净土阿坝杯。对在州注册的建筑业企业,结合在州执业项目中的质量安全管理、履约服务、吸纳本地农民工等因素,综合评定前三名企业,由州人民政府分别给予“净土阿坝金奖”“净土阿坝银奖”“净土阿坝铜奖”表扬,并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奖补。二是突出贡献奖。对经济贡献排名前三名的州内建筑业企业,由州人民政府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奖补;对年度产值规模5000万元以上,且增速前三名的州内建筑业企业,由州人民政府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奖补。同时,由州人民政府给予上述两类企业“阿坝州突出贡献企业”表扬。三是拓展市场奖。在州外承揽业务年产值超过1亿元的前3名建筑业企业,由州人民政府给予“阿坝州优秀拓展企业”表扬,并分别给予第一名50万元、第二名20万元、第三名10万元奖补。四是优秀工程建设服务企业奖。对在我州注册的工程建设服务类重点企业,结合在州执业中的服务业绩、质量、信用等因素,综合评定优秀勘察、设计、监理企业各1名,由州人民政府给予“阿坝州优秀工程建设服务企业”表扬,并分别给予6万元奖补。五是阿坝建筑工匠奖。由州人民政府组织开展“阿坝建筑工匠”评选,设立“阿坝建筑工匠金奖”1名、“阿坝建筑工匠银奖”2名、“阿坝建筑工匠铜奖”3名,获得“阿坝建筑工匠金奖”“阿坝建筑工匠银奖”“阿坝建筑工匠铜奖”的个人,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0.5万元奖励。
人才培养激励。新、转注册到阿坝州建筑业企业的一级或不分等级国家级注册建筑业高级人才与本州建筑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就业合同并同步在该企业购买社保的,按上述人员总数给予企业每人1000元/月的资金扶持,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受奖励(补)人员需在本州建筑业相关企业工作满3年,期满予以兑现。
(八)申报时限:202X年3月1日至202X年3月15日
(九)兑现标准:
产能提升激励。一是在州注册建筑业企业,按年度建筑业产值首次突破20亿元、10亿元、5亿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二是在州开展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将大型项目的专业工程、施工劳务依法依规分包给州内企业,且年度分包产值超过1亿元的,按分包工程地方经济贡献排名前三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资质晋升激励。对晋升总承包特级资质(综合资质)、一级资质(甲级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甲级资质)的在州注册建筑企业,且在我州完成建筑业产值统计入库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对本州勘察、设计、监理等中介服务企业晋升甲级资质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晋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增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甲级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甲级资质)的,每增一项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
引进落户激励。对引进的具有施工特级(综合)资质、施工总承包一级(甲级)资质、专业承包一级(甲级)资质的优质建筑企业,并完成建筑业产值统计入库后,分别给予一次性注册奖励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
创新驱动激励。对企业在州承建的建设项目获得二星级、三星级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高装配率及智能建造示范项目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10万元、20万元、10万元。
创先争优激励。一是净土阿坝杯。对在州注册的建筑业企业,结合在州执业项目中的质量安全管理、履约服务、吸纳本地农民工等因素,综合评定前三名企业,由州人民政府分别给予“净土阿坝金奖”“净土阿坝银奖”“净土阿坝铜奖”表扬,并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奖补。二是突出贡献奖。对经济贡献排名前三名的州内建筑业企业,由州人民政府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奖补;对年度产值规模5000万元以上,且增速前三名的州内建筑业企业,由州人民政府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奖补。同时,由州人民政府给予上述两类企业“阿坝州突出贡献企业”表扬。三是拓展市场奖。在州外承揽业务年产值超过1亿元的前3名建筑业企业,由州人民政府给予“阿坝州优秀拓展企业”表扬,并分别给予第一名50万元、第二名20万元、第三名10万元奖补。四是优秀工程建设服务企业奖。对在我州注册的工程建设服务类重点企业,结合在州执业中的服务业绩、质量、信用等因素,综合评定优秀勘察、设计、监理企业各1名,由州人民政府给予“阿坝州优秀工程建设服务企业”表扬,并分别给予6万元奖补。五是阿坝建筑工匠奖。由州人民政府组织开展“阿坝建筑工匠”评选,设立“阿坝建筑工匠金奖”1名、“阿坝建筑工匠银奖”2名、“阿坝建筑工匠铜奖”3名,获得“阿坝建筑工匠金奖”“阿坝建筑工匠银奖”“阿坝建筑工匠铜奖”的个人,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0.5万元奖励。
人才培养激励。新、转注册到阿坝州建筑业企业的一级或不分等级国家级注册建筑业高级人才与本州建筑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就业合同并同步在该企业购买社保的,按上述人员总数给予企业每人1000元/月的资金扶持,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受奖励(补)人员需在本州建筑业相关企业工作满3年,期满予以兑现。
(十)兑现方式:后补助方式
(十一)兑现时限:30工作日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7-2823726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12345
(十四)受理地址:XX市XX区XX街X号X政务服务中心X楼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申请材料
基础材料:阿坝州建筑业企业奖励申请表(见附表1);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印章正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加盖单位印章正本复印件);缴税凭证(加盖印章复印件)。
分类材料
产能提升激励:分包工程产值证明资料(加盖单位印章正本复印件)。
晋升资质激励:资质升级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印章正本复印件)。
引进落户激励:企业迁入迁出证明(加盖单位印章正本复印件)。
创新驱动激励:承建工程合同(加盖印章复印件);承建工程示范项目名单(加盖印章复印件);星级建筑标识证书。
创先争优激励:阿坝州建筑企业“净土阿坝杯”申报表(附件二)、阿坝州优秀工程建设服务企业申报表(附件三)。
人才培养激励:申报人员名单(加盖单位印章);职业资格证书(正本复印件);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历年缴费证明。
2. 阿坝州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
1.1高新技术企业奖补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四川省阿坝州
(四)适用地区:四川省阿坝州内
(五)有效期: 无
(六)申请对象:上年度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七)申报条件: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开展以来,以及2018后我州首次新培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八)申报时限: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3月5日
(九)兑现标准:新获得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10万元。
(十)兑现方式:快申快享
(十一)兑现时限:60工作日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7-2828303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12345
(十四)受理地址:马尔康市马尔康镇茸勒街21号阿坝州科学技术局高新科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二、申请材料
(一)阿坝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申请材料1名称)
材料要求:《阿坝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申报书》在阿坝州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线提交,其中项目申报书在线填报,《阿坝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申报书》由项目单位身份进行填写后提交,其他附件支撑材料扫描上传,提交纸质材料时并与相关附件装订成册(企业上年度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资料选择部分提交,不必全部提交),报送纸质材料2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签字处加盖单位公章。
3.阿坝州中小微企业贷款分险基金管理办法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资质类
(二)政策类型:其他稳经济政策
(三)执行层级:州本级
(四)适用地区:阿坝州
(五)有效期:5年
(六)申请对象:中小微企业
(七)申报条件:
1.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的中型、小型、微型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2.符合银行信贷有关规定,满足在合作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信贷业务基本要求。
3.在阿坝州登记注册(或者入驻成阿、德阿、绵阿园区企业),依法设立,合法经营,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环境保护、规划、安全生产等“红线”要求。
4.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两年无违法、违规等不良信用记录。
5.技术有优势、产品有市场、发展潜力较大,具备与贷款规模相匹配的经营及还贷能力。
6.企业成立1年以上。
7.依法纳税。
(八)申报时限:2023年1月11日至2028年1月11日
(九)兑现标准:承保担保公司按规定追偿政银担分险贷款180天确定的损失后,向州财政局申请分险基金。
(十)兑现方式:州财政对承保担保公司代偿补偿申请审核通过并经州政府审定后,由分险基金、承贷银行、承保担保公司分别按照20%、20%、60%的比例分担贷款本息损失。
(十一)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
(十二)监督投诉电话:12345
(十三)受理地址:马尔康市团结街103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四)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申请材料
(一)《阿坝州中小微企业政银担分险贷款申请书(申请材料1名称)
1.材料要求:原件1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签字处加盖单位公章。
2.审查要点:
(1) 内容填写完整;
(2) 单位盖章处加盖鲜章;
(3) 法定代表人在签章处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4. 升规奖励
1.1 工业企业升规奖励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减免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发布层级:四川省阿坝州
(四)执行层级:四川省阿坝州
(五)适用地区:在阿坝州境内注册或入驻“飞地”园区的首次新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六)有效期:长期
(七)兑现对象:各县(市)、成阿园区、德阿园区(以下简称“飞地”园区)新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八)申报条件:对首次升级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且在
库时间满两年的
(九)申报时限:每年4月左右下发申报文件
(十)兑现标准:每户10万元
(十一)兑现方式:根据企业申报审核后下达
(十二)兑现时限:3个月内
(十三)受理部门(单位):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四)办理部门(单位)及咨询电话:州经信局2822310
(十五)政策依据:《中共阿坝州委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阿委发〔2020〕5号)
二、受理标准及审查要点
(一)申报材料
1.材料要求: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企业申报补助申请,阿坝州新上规模以上企业扶持补助申报表;3.企业所在县(市)统计局出具的首次上规模企业证明,“飞地”园区工业企业需提供园区管委会首次上规模企业证明;4.新上规模以上企业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飞地”园区工业企业需提供在阿坝州内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2021年至2022年);5.经所在县(市)统计局核验确认的产值、收入、利润统计台帐并加盖县统计局公章(20221年—2022年,分月和累计),县统计局提供应统尽统、支持配合统计工作和是否同意申报的相关情况说明;6.各县(市)经信部门、飞地园区管委会出具2021年以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证明;7.县应急局、环保局(或飞地园区管委会)出具近两年来安全和环保情况说明;8.企业真实性承诺和其他必要的相关材料;9.新上规模以上企业扶持奖励申报表。(具体以实际通知文件为准)
2.审查要点:企业根据申报通知和提示信息,准备申报资料,资金准备齐全后交县(市)经信局或园区管委会审核。
三、兑享流程
1.州经信局会同州财政局、州统计局下达申报通知;2.各县(市)经信局或园区管委会会同县财政、县统计局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后出具推荐文件;3.州经信局在收到各县(市)或园区管委会推荐文件和企业申报资料后,会同州财政局和州统计局进行复审;4.经公示无异议后,州经信局提交党组会研究通过后报州财政局,提交州政府研究;5.政府研究通过后下达资金。
5.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奖励
1.1 省级、州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奖励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发布层级:州
(四)执行层级:州
(五)适用地区:阿坝州(含飞地园区)
(六)有效期:2020年至2025年
(七)兑现对象:阿坝州工业企业(含飞地园区企业)
(八)申报条件:经认定的省级、州级企业技术中心
(九)申报时限: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十)兑现标准:10万元/个、120万元/个
(十一)兑现方式:其他
(十二)兑现时限:当年内,根据政府常务会通过时间确定
(十三)受理部门(单位):州经信局
(十四)办理部门(单位)及咨询电话:0837-2836762
(十五)政策依据:《阿坝州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二、受理标准及审查要点
(一)阿坝州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
1.材料要求:原件2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签字处加盖单位公章
2.审查要点:
(1)内容填写完整;
(2)单位盖章处加盖鲜章;
(3)法定代表人在签章处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3.样本样表:《阿坝州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一、企业的地位和作用
(一)企业基本情况。包括所有制性质、职工人数、企业总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卡信用等级、销售收入、利润、主导产品及市场占有率等。
(二)企业的行业地位和竞争力。结合行业集中度和企业在行业中的综合排序,分析企业在本行业的领先地位和竞争优势,与同行业企业相比所具有的规模和技术优势。
(三)企业对本行业技术创新的引领作用。包括企业对行业技术进步、结构调整、促进区域产业发展以及节能减排、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二、企业技术创新的现状和成绩
(一)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与发展历程、组织架构;创新体系建设和运行机制,包括组织管理体系建设、规章制度建立、研发项目组织管理机制、研发经费管理机制、人才激励机制、内外部合作机制等。
(二)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资源整合情况。包括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带头人及创新团队建设情况、研发经费投入情况、研发开发和试验基础条件建设情况、信息化建设情况等。
(三)企业技术中心研究开发工作开展情况。包括重大产品创新、工艺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产学研合作、企业间合作、国际化研发活动等。
(四)企业技术中心取得的主要创新成果。形成的核心技术及自主知识产权情况,重点介绍相关技术成果对企业核心产品研发、核心竞争力提升的支撑作用和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企业技术创新战略和规划
(一)企业制定未来3年技术创新发展战略情况,及该战略对企业总体发展目标的支撑情况。
(二)企业近期在技术创新方面拟实施的重点措施,包括创新条件建设、创新人才集聚、重点研发项目部署等。
四、阿坝州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见附件3)
五、县(市)、工业园区主管部门推荐意见(需说明推荐的理由并加盖推荐部门公章)
六、其他需说明和补充的附件
(一)相关统计和财务报表。相关统计报表主要包括: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项目情况、规模以上给工业法人单位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未列入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活动情况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参照上述表格格式填报后提交。相关财务报表主要包括: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二)评价指标的必要证明材料,包括:技术中心高级专家、专利证书、参与制定的标准、国家认定实验室、驰名商标、名牌产品、著名商标、重要技术成果或获奖情况、企业联合建立的各类创新研发机构等;
(三)企业所在地县(市)级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解缴情况证明(含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数据);
(四)司法局、公安局出具的近两年内未发生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相关证明;环保局、安监局出具的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相关证明。
(五)其他证明材料。
(二)阿坝州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1、2
1.材料要求:原件2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签字处加盖单位公章
2.审查要点:
(1)内容填写完整;
(2)单位盖章处加盖鲜章;
(3)法定代表人在签章处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3.样本样表: 阿坝州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
企业名称 |
|
主营业务 |
|
联系电话 |
|
序号 |
认定标准 |
是否达标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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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在阿坝州行政区域内注册并依法纳税,依法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在州内注册 |
是⠂否 |
|
|
依法纳税 |
是/否 |
|
|||
依法生产经营 |
是/否 |
|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是/否 |
|
|||
2 |
已组建企业技术中心并正常运行一年以上 |
已组建企业技术中心 |
是/否 |
|
|
企业技术中心正常运行一年以上 |
是/否 |
|
|||
3 |
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同行业中具有一定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
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 |
是/否 |
|
|
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
是/否 |
|
|||
在同行业中具有一定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
是/否 |
|
|||
4 |
企业法人重视技术创新工作,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意识和市场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和运行提供良好条件。 |
企业法人重视技术创新工作 |
是/否 |
|
|
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意识和市场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和运行提供良好条件。 |
是/否 |
|
|||
5 |
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稳定的研究开发投入 |
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 |
是/否 |
|
|
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稳定的研究开发投入 |
是/否 |
|
|||
6 |
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结构合理的技术人才队伍 |
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 |
是/否 |
|
|
拥有一定规模、结构合理的技术人才队伍 |
是/否 |
|
|||
7 |
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高、创新效益好 |
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 |
是/否 |
|
|
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 |
是/否 |
|
|||
创新效率高、创新效益好 |
是/否 |
|
|||
8 |
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3项指标,不低于限定性指标的最低标准。其中: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100万元,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10人(含兼职且年服务期限不少于6个月),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万元。 |
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100万元 |
是/否 |
|
|
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10人(含兼职且年服务期限不少于6个月) |
是/否 |
|
|||
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万元 |
是/否 |
|
|||
9 |
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未发生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
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未发生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
是/否 |
|
|
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
是/否 |
|
阿坝州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2
企业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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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
下属企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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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
|
统计行业代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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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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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中心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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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
联系传真 |
|
|||
企业网址 |
|
报告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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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数据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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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主营业务收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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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 |
|
|
|||
3 |
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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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企业职工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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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技术中心高级专家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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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技术中心博士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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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 |
来技术中心从事研发工作的外部专家人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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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企业全部研发项目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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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项目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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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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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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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发明专利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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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企业当年的专利申请数 |
|
|
|||
|
其中:发明专利申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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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最近三年主持和参加制定的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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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新产品销售收入 |
|
|
|||
14 |
新产品销售利润 |
|
|
|||
15 |
利润总额 |
|
|
|||
16 |
获省及以上自然科学、技术文明、科技进步奖项目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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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
建立各类创新研发机构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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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策解读
问:申报条件
答:申请州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阿坝州行政区域内注册并依法纳税,依法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包含飞地园区企业)。
(二)已组建企业技术中心并正常运行一年以上。
(三)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同行业中具有一定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四)企业法人重视技术创新工作,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意识和市场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和运行提供良好条件。
(五)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稳定的研究开发投入。
(六)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结构合理的技术人才队伍。
(七)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高、创新效益好。
(八)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3项指标,不低于限定性指标的最低标准。其中: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100万元,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10人(含兼职且年服务期限不少于6个月),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万元。
(九)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未发生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十)对民族工艺、生态产品加工和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等行业,适当放宽指标要求。
问:州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程序
答:(一)企业向所在县(市)主管部门、园区管委会提出申请并按要求上报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阿坝州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和《阿坝州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二)县(市)主管部门、园区管委会对企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推荐企业名单,并将推荐企业的申请材料和审查意见(一式两份)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州经信局。
(三)州经信局会同州发改委、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税务局、州统计局、州市场监管局,按照申报要求对申请企业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州级企业技术中心评审的企业。
(四)州经信局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五)根据评审情况,州经信局会同州发改委、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税务局、州统计局、州市场监管局及有关专家对申请认定企业进行现场核实。
(六)州经信局会同州发改委、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税务局、州统计局、州市场监管局依据国家产业政策、评审意见、现场核实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后,择优确定拟认定州级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七)州经信局对拟认定的州级企业技术中心名单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或经审核异议不成立的,由州经信局会同州发改委、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税务局、州统计局、州市场监管局联合发文予以公布。
6.阿坝州电力能源综合管理专项资金
1.1 银行电子承兑汇票抵押借款缓解企业电费支付压力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减免类
(二)政策类型: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三)发布层级:州级
(四)执行层级:州级
(五)适用地区:阿坝州
(六)有效期:长期有效
(七)兑现对象:阿坝州内注册的规模以上符合产业政策、单位能耗、环保排放达标的绿色载能加工型企业
(八)申报条件:
1.企业必须为阿坝州州内注册的规模以上绿色载能加工型企业;
2.企业上月电费超300万元(含300万元);
3.近一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4.企业能耗水平、环保排放达标;
5.申报当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同时满足以上5条要求的企业均可以申报专项资金;因
能耗、环保问题受到管理部门责令停工整改,整改完成前不具有专项资金申报资格。
(九)申报时限:长期申报,根据阿坝州电力能源综合管理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开展申报工作。
(十)兑现标准: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抵押借款,减少贴现成本
(十一)兑现方式:快申快享
(十二)兑现时限:受理后5个工作日办理
(十三)受理部门(单位):阿坝州工业经济研究所(阿坝州电力能源综合管理专项资金办公室)
(十四)办理部门(单位)及咨询电话:阿坝州电力能源综合管理专项资金工作小组:阿坝州工业经济研究所(阿坝州电力能源综合管理专项资金办公室)、阿坝州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阿坝州各县(市)经信局、相关供电企业。
(十五)政策依据:<2017年度支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总体安排方案>的通知》(阿委办〔2017〕87号)
二、受理标准及审查要点
(一)电力专项资金借款审批表
1.材料要求:该表一式三份,需企业填报法人签字盖章、属地经信部门审核后,由阿坝州工业经济研究所(专项资金办公室)、阿坝州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受理后办理。
2.审查要点:
(1)内容填写完整;
(2)单位盖章处加盖鲜章;
(3)法定代表人在签章处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3.样本样表:
阿坝州电力能源综合管理专项资金借款 申请审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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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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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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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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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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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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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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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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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年 月 日 经办人: (签字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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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审核意见: 经我单位核实,该企业为州内注册规模以上载能制造企业;近一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企业能耗水平、环保排放达标;企业目前正常生产经营。 年 月 日 经办人: (签字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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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国投公司(州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经办人: (签字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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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工业经济研究所(电力能源综合管理专项资金办公室)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经办人: (签字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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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一式三份 |
(二)电力专项资金借款三方协议
1.材料要求:一式三份;企业法人签字盖章,阿坝州工业经济研究所(电力能源综合管理专项资金办公室)、州国投公司(州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受理后审核、签字盖章。
2.审查要点:
(1)内容填写完整;
(2)单位盖章处加盖鲜章;
(3)法定代表人在签章处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3.样本样表:
阿坝州电力能源综合管理专项资金借款协议
甲方:阿坝州电力能源综合管理专项资金工作小组办公室(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工业经济研究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13200076121423W
法定代表人:蔡寅川
乙方:阿坝州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32007597011877
法定代表人:姜学利
丙方:XX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3200709101079W
法定代表人:某某某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中共阿坝州委、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度支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总体安排方案>的通知》(阿委办〔2017〕87号)、《中共阿坝州委、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事实意见》(阿委发〔2019〕10号)以及《阿坝州电力能源综合管理专项资金实施细则(2024年版)》的相关要求,甲、乙、丙三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原则,就申请借用阿坝州电力能源综合管理专项资金用于电费应急缴纳有关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事项
(一)借款金额。丙方应于2020年3月25日向理县星河电力公司支付电费999万元(大写:玖佰玖拾玖万元),特向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使用专项资金借款90万元(大写:玖拾万元),用于支付丙方2020年2月的电费。
(二)借款期限。自2020年03月20日起至2020年08月24日止。
(三)支付方式。乙方根据《电力能源综合管理专项资金借款申请审批表》和《电力能源综合管理专项资金代为支付电费申请书》,将丙方借阿坝州电力能源综合管理专项资金的借款___万元,代丙方转入电力公司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理县星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账号:22601201040010941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理县支行
(四)手续费。乙方转款前,丙方应将当次转款的手续费通过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支付给乙方,手续费计算标准为:丙方借款金额的0.15%。
乙方指定收款账户:
账户名称:阿坝州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5310120000004860
开户银行:阿坝州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汶川信用社
丙方未支付手续费的,乙方有权要求丙方按照应付手续费2 倍的金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条权利义务
(一)甲方负责对专项资金进行全面监管。
(二)乙方负责专项资金的发放和收回。
(三)丙方对所提供的资料(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借款用途的真实性负责,提供书面承诺。
(四)丙方负责到期及时归还专项资金借款或协助处置质押物。
(五)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如不按规定使用借款,甲方、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全部借款。
(六)丙方必须提供真实的信息资料、印鉴章,如因所提供借款信息资料和印鉴章不真实,导致该笔借款损失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丙方承担。
(七)丙方负责所提供的银行承兑汇票在履行还款义务中产生的一切费用。
(八)如丙方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还款义务,提起诉讼的,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丙方承担。
第三条质押物
(一)丙方提供与借款金额等额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乙方作为质押物,并对汇票真实性负责。
(二)丙方配合乙方完善汇票的背书手续。
(三)丙方与乙方就汇票背书、借款发放等相关问题签署的一切法律文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部分。
(四)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7 个工作日内完成质权设立及权利凭证交付手续。
第四条还款
(一)丙方于借款到期日按一次性全额还款的方式将所借的阿坝州电力能源综合管理专项资金款项转入乙方以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阿坝州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5310120000004860
开户银行:阿坝州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汶川信用社
(二)丙方须保留银行转(存)款凭据或其它还款凭据,作为还款证明。
第五条质押物处置
发生下列情形,甲方、乙方有权对为方所提供的质押物进行处置,以偿还借款:
(一)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如期归还借款。
(二)丙方依法破产。
(三)质押物的承兑或提现日期先于本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日,甲方、乙方可以在质押物到期日承兑或提现。
(四)依法可以处置质押物的其它情形。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须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及其联系电话: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及其联系电话: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及其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三)其他资料
1.资料清单
(1) 电力公司出具的电费催缴通知或票据证明(原件);
(2) 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3) 企业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
(4) 真实性申明(原件);
(5) 背书的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复印件;
(6) 代为支付电费申请书;
(7) 近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单位负责人、财会负责人及制表人必须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8) 需提供其他资质资料。
2.审查要点:
(1)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完整;
(2)出具单位单位盖章处加盖鲜章;
(3)法定代表人在签章处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3.样本样表: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三、兑享流程图
阿坝州电力能源综合管理专项资金办理流程图
四、政策解读
1.问:借款开展方式
1.答:银行电子承兑汇票抵押方式借款,降低企业在银行电子承兑环节贴现费用。
2.问:借款金额如何核定?
2.答:根据企业上月电费金额及专项资金资金池剩余金额动态核定。
3.问:借款时间多久?
3.答:6-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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