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自然资源局
2021年部门预算
2021年 1月 25日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21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阿坝州自然资源局职能简介
根据《阿坝州机构改革方案》(阿委发(2019)3号)和《关于<阿坝州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阿机改办(2019)2号),成立阿坝州自然资源局(简称州自然资源局),是阿坝州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县级。主要职能是:
1.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组织拟订全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有关自治法规、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政策指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全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依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贯彻执行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測,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发布指导县(市)自然资源调监测评工作。
3.负责全州自然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統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州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全州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依照有关标准组织考核按照规定权限,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全州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全州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规划。开展国士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士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士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全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州国主空间生杰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杰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全州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全州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拟订全州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州級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实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间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文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理工作。承担地灾害应意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1.负责全州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查明、占用储量的核实、登记、备案;负责压履矿产资源核实工作。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全州测绘地理信息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全州测绘单位的测绘资格审查、测绘工作证件、测绘任务登记管理,指导测量标志的管理和保护,管理全州各级行政区域测绘工作。
13.推动全州自然资源领城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制定并实施全州自然资源领城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悳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全州自然资源系统对外交流合作。
14.配合国家、省对县(市)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士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偉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按照州委、州政府安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督察相关工作。查处全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空间规知等领域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县(市)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6.统一领导和管理阿州林业和草原局。
17.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落实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杰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東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佔的便民高效。
(二)阿坝州自然资源局2021年重点工作
1.目标建议
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抓好州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全省自然资源工作会等系列会议决策部署落实,全面履行“两统一”职责,进一步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改革,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进一步增强资源要素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进一步规范自然资源管理,全面发挥自然资源工作规划引领、管控约束和要素保障作用,突出抓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战略在阿坝落实,为建成“一州两区三家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重点工作
(1)坚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完善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防治、能力建设四大防治体系,落实隐患排查、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培训演练、主动避让等防灾措施,积极争取投入资金约11846万元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推进“人防”和“技防”有机结合,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地质灾害风险。
(2)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加快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逐步建立“多规合一”的规划编制审批体系、实施监督体系、法规政策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基本完成县(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完成三条控制线划定和落地,协调解决矛盾冲突,纳入全国统一、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形成一张底图,实现部门信息共享,实行严格管控。逐步完善全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最终形成省州县三级联通的“一张蓝图”。
(3)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
一是确保全州耕地保有量不少于6.589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5.271万公顷。二是科学编制用地计划。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科学编制2021年的土地利用计划。三是继续加强建设用地的保障工作,围绕“项目年”工作,优化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执行,优先保障省、州重大推进项目用地。积极支持加大城镇棚户区旧城和城乡危房改造力度,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应保尽保。四是进一步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征地补偿标准、程序规范全州征地行为。五是按省厅安排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和核实整改工作。六是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每年一次”整体评价的总体要求,开展2021年度行政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整体评价工作。做好2021年“增存挂钩”相关工作。配合省厅做好草地分等定级资料收集、外业调查及其他需要配合的工作。
(4)统筹推进各项基础管理工作。
一是完成第三轮全国国土调查工作最终验收工作。二是完成农村房地一体数据入库及汇交工作。三是开展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四是开展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五是优化不动产登记程序逐步建立和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六是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节余指标尽快纳入增减挂钩指标交易平台进行流转交易,为脱贫攻坚争取更多资金支持。七是完成《阿坝州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审核矿业权新立、延续、变更、注销等工作。八是大力推进生态修复,用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专项资金。
(5)全面强化自然资源法治建设。
一是进一步完善执法监察机制,加强预防和监控,全面执行土地动态巡查责任制度,加强对重点地区的动态巡查和监控,加快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快速反应机制建设,为及时发现、制止、查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提供机制保障。二是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所有执法工作有据可查。三是做好2020年度和2021年季度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对下发的疑似违法图斑及时核查、整改、查处。四是继续做好“大棚房”、“重点区域”清理整治等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五是继续开展违建别墅问题、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等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
3.保障措施
(1)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全州自然资源工作,确保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州决策部署在全州自然资源系统落地见效。坚持“党中央精神、国家立场、权责对等、严起来”的工作理念,大力加强机关政治文化建设,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到业务工作全过程。巩固提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建的永恒课题和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做好意识形态工作。
(2)把精细化管理作为基础。
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业务面宽、链条长,且政策性、业务性都很强,无论是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资源利用、调查监测,还是行政复议应诉、督察执法等都需要精细化管理。要坚持用“清单制+责任制”工作法推动工作,继续严格执行通报约谈问责制度,对违纪违规违法现象,要敢于亮剑、勇于斗争、严于追责,持续改进提升全州自然资源系统政风行风。
(3)把干部队伍建设作为重点。
统筹做好全州自然资源系统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工作。创新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落实容错纠错机制。紧密结合自然资源机构重塑、业务转型的实际,按照建设综合型干部队伍的目标,实施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着力提升干部队伍综合能力、专业能力、执行能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阿坝州自然资源局属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阿坝州自然资源局、阿坝州自然资源局执法支队、阿坝州不动产登记中心、阿坝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地质灾害防治研究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阿坝州自然资源局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05.2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63.0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9.59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303.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7.9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3.03万元。阿坝州自然资源局单位2021年收支总预算2768.23万元, 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00.73万元,主要原因为:项目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阿坝州自然资源局单位2021年收入预算2768.2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63.03万元,占收入预算的百分比为2.2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05.2万元,占收入预算的百分比为97.72%;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阿坝州自然资源局单位2021年支出预算2768.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3.8万元,占预算支出的37.33%;项目支出1734.43万元,占支出预算的62.6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阿坝州自然资源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768.23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400.73万元,主要原因为项目经费减少。预算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05.2万元,上年结转财政拨款资金63.03万元;
预算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9.59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303.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7.9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3.0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阿坝州自然资源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安排2705.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671.4万元,基本支出1033.8万元;阿坝州自然资源局2021年上年结转安排63.03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阿坝州自然资源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共计2705.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671.4万元,基本支出1033.8万元。按照具体支出功能分类来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9.59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303.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7.96万元;灾害应急管理支出14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目)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安排为81.2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目)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安排为32.48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目)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安排为25.22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目)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安排为11.21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目)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安排为9.87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目)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安排为3.29万元。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 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目)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安排为596.49万元。
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 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目)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安排为1065.3万元。
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 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目)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安排为295.6万元。
1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 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项目)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安排为20.00万元。
1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 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目)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安排为118.00万元。
1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 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目)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安排为196.58万元。
1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 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目)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安排为12.00万元。
14.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目)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安排为97.96万元。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 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目)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安排为140.0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阿坝州自然资源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3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6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65.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阿坝州自然资源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4.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1.20万元,公务接待费2.81万元。
(一)2021年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9年预算经费0万元无增加变化。
(二)2021年公务接待费2.81万元。较2020年预算经费2.35万元增加19.57%,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增加费用增加。
(三)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1.2万元。较2020年预算经费51.20万元增加80.2%,主要原因:任务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阿坝州自然资源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较2020年预算经费0万元无增减变化。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阿坝州自然资源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65.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7万元,增加少1.68%。
(二)政府采购情况
阿坝州自然资源局2021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441.9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用地报批和规划调整项目审查技术服务购买40万元;阿坝州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经费700万元;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325.3万元;《阿坝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项目238.6万元;国土资源调查费78元;州级地质灾害自动化实时监测项目运行维护30元。;州级汛期地质灾害督导3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单位公务用车6辆,其中越野车5辆,轿车一辆;办公用房1530平方米。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阿坝州自然资源局单位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71.40万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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