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通过省人民政府批复
7月20日,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修订后的阿坝州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本次批复的标准结果与原标准相比有小幅增加,各补偿项目上涨幅度控制在合理区间,与原标准有效衔接。其中房屋重置价标准平均涨幅0%-15%,地上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补偿标准平均涨幅1%-11%,零星林木补偿标准平均涨幅0%-8%,征收土地青苗补偿费标准平均涨幅0%-8%。
该标准的批复,保障了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为项目建设征地拆迁提供了补偿标准,为项目建设资金测算提供了合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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