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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第二轮第18项整改任务)

发布时间: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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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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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8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阿坝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1228日至2024111(十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阿坝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联系电话:08387-2828170;邮寄地址: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马尔康镇团结街107号。

附件:第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8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阿坝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1228

(联系人:蒙川;联系电话:0837-2828170

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8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8项整改任务:松潘县城原生活垃圾填埋场松潘县城原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跑冒滴漏,地下水超标。

整改责任单位

松潘县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

配备标准的危废暂存间,完成原环评报告中“配备带式浓缩一体机”相关变更事宜,规范运行垃圾场,按要求处理渗滤液。

整改措施

1.邀请专业公司技术人员全面检修渗滤液处理设施,解决跑冒滴漏的问题,做好定期检测。

2.将污染的地下水收集排入渗滤液调节池,经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后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或回喷至库区。

3.积极推进封场整治及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通过垃圾堆体整形、导气设施建设、库区封场、排水工程及监测系统建设等措施,全面降低填埋场对周边环境的污染;通过防渗膜的阻隔作用,大大降低渗滤液产生量,逐步将地下水水质改善至达标。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1.由四川省水立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对渗滤液处理设备进行维修,并聘请四川羽润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定期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2.收集污染的地下水,排入渗滤液调节池,经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后,用罐车运输至松潘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3.封场整治及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已纳入松潘县原垃圾填埋场封场整治及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并完成封场治理


责任编辑:曾维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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