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住建厅等六部门《关于联合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2021年12月31日,阿坝州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阿坝州住建局印发《关于联合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会同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全州的瓶装液化石油气从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四个环节开展专项整治,特别严查了充装“黑户瓶”、翻新瓶、超期未检瓶、检验不合格瓶、报废瓶以及“螺丝瓶”,以及不合格或超年限的气瓶阀门。
本次专项行动中,阿坝州督促液化石油气企业购买新钢瓶12122个,废弃钢瓶16533个,整改标识不清晰钢瓶2632个,把各类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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