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根据《阿坝州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修订)》相关规定,按照十三届州人民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安排部署,为切实做好2023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严格按照《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州政府系统2023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阿坝州人大常委办关于督办州人大代表建议的通知》(阿人办〔2023〕4号)等文件要求,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精心部署、务实办理,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将建议提案办理与业务工作一体部署推进。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制度,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真办实办,重过程更要重结果,重答复更要重落实,带着感情与责任把建议提案办理好、答复好、落实好。
二、 主要内容
高效率、高质量、高标准完成2023年人大建议主办件1件,会办件5件;政协提案及委员来信主办件3件、会办件4件的办理工作。
三、办理程序和时限
(一)承接与首次沟通。及时登录“阿坝州建议提案履职平台”,认真清点、核对办理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并于2月23日前完成相关信息填写。主办单位及时与建议提案提出人进行首次沟通,并于2月28日前通过系统反馈沟通情况。
(二)方案与每月办理情况。及时组织召开会议、梳理研究本单位办理工作,形成单位办理工作总方案。同时,根据建议提案内容梳理形成每件办理方案,主办单位于3月3日前完成每件办理方案的系统填报。认真研究、实地调研、务实办理,每月5日前主办单位通过系统填报上月办理工作推进情况,直至首次办理结束。
(三)答复意见及年度总结。协办件办理意见于6月1日前向主办单位报送并在系统中反馈;承办主办件单位答复送审稿征求建议提案提出人和州人大、州政协督办领导、委室意见后,于6月15日前完成纸质件报送并在系统中上传电子版。同时,主办单位于8月10日前将本单位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情况书面报送州政府办公室(州效能办)。
四、办理要求
(一)强化沟通汇报。切实加强与代表委员的通联系,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与代表委员面对面沟通交流;要进一步强化向州政府领衔领导及对口副秘书长汇报办理工作情况。同时,联合办理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把承办事项解决好。自交办之日起,主办单位每月向州人大、州政协督办领导及督办委室汇报办理情况。
(二)提升办理实效。承接主办件科室要切实担起牵头责任,准确把握提出人的初衷意图,积极召集会办单位会商办理。围绕建议提案所提问题,深入调研、制定方案、明确措施,以“解决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综合施策、分类办理。特别是职责权限在自治州范围内又有条件解决的,要千方百计解决好、落实好;对因客观条件或政策限制,目前暂不能解决的,要主动向代表委员作好解释说明,必要时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共同参与办理,赢得理解。同时,要积极向上争取国家、省的大力支持,推动问题得到解决。
(三)注重复文质量。根据建议提案办理答复要求,办理结果要严格按照复文格式进行答复,标明办理情况类别A、B、C(所提问题已经解决、基本解决或在本年度内能够解决的标识“A”;所提问题已制定解决措施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标识“B”;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不能解决的标识“C”)。同时,主办单位要综合会办单位意见,及时汇总形成答复送审稿。按程序征求意见,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后报州政府。报送的答复送审稿纸质件要附上填报完整并加盖公章的《阿坝州政府系统建议提案答复意见审核报告单》。同时,通过“阿坝州建议提案履职平台”报送电子版。
阿坝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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