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级相关部门,卧龙特区,各县(市)人民政府:
根据十二届州委常委会第24次会议传达学习黄强省长来州调研重要指示精神要求,尤其是黄强省长所指出“草地很美、县城很乱”的现象和问题,按照州委常委会安排,为整改问题和不足,大力推进全州城乡环境整治工作,举一反三扎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着力提升全域生产生活环境,统筹开展“两治一护”行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两治”即治乱、治伤,一是治“乱”,重点加强城镇、村庄、旅游干线乱搭乱建、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乱停乱放、乱拉乱接、“脏乱差”等乱象整治;二是治“伤”,加强旅游干线地灾治理、路基水毁恢复、路面病害治理、交通设施恢复、公路绿化美化、交旅融合服务设施和沿线环境整治;三是“一护”即黄河干支流域生态防护带建设,切实发挥好防风、固沙、固土和护岸增绿的重要作用,筑牢黄河上游生态屏障,确保一江水清水向东流。
二、工作要求
(一)各司其职,抓实抓牢相关工作。州级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根据“两治一护”工作内容并结合《建州70周年全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总体方案》,统筹开展“两治一护”行动,州民宗委负责规范挂经幡、撒龙达的整治等;州公安局负责整治车辆乱停乱放、逆向行驶、无牌无证等;州自然资源局负责房屋乱搭乱建、旅游干线地灾治理等;州生态环境局负责污水乱倒乱排、农村污水治理等;州交通运输局、州公路局负责旅游干线公路的修复、绿化及沿线的环境卫生治理等;州水务局负责河道的乱采乱挖、修复及河道环境卫生等;州农业农村局负责村容村貌、流浪恶犬整治等;州林草局负责生态防护带建设等;州文体旅游局负责景区景点环境卫生;州市场监管局负责流动摆摊、占道经营等;州经信局负责通讯、电力等线缆整治等;州住建局负责风貌整治、环境卫生“脏乱差”等相关工作,及时开展全面排查、认真梳理环境整治问题和隐患,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工作台账和落实清单制管理,确保在10月份前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分类处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统筹考虑整改目标的可达性、整改措施的可行性、整改时限的合理性,科学制定整改方案,系统施策、综合治理。坚持实事求是,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对需要阶段推进的,立即着手、稳步推进,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取得阶段性成果;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攻坚克难,持续发力,保障整改工作有力有效开展。常态化开展“回头看、回头查”,边整改边排查、边排查边整改,巩固提升整改成效,坚决防止“一刀切”整改及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三)协调配合,坚持统筹推进。环境整治问题按类型和属地划分,坚持州县统筹安排,实行“行业督促、属地整治”,由州级相关牵头部门负责督促整改,各县(市)负责落实整改。对整改推进不力、整治效果特别差的,予以曝光、约谈,并进行重点督办。州级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每月向阿坝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卧龙特区、州级相关部门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层层分解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充实州、县环境整治工作力量,落实专项经费,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制度建设。各县(市)和卧龙特区要进一步完善环境整治网格化管理机制,相关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制定和完善行业管理标准。要把解决现实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推进制度和机制创新,要着力推进环境整治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不断完善环境整治的工作推进机制、责任机制、监督检查机制、经费保障机制等,为治理工作的不断深化提供保障。
(三)加强宣传引导。加大环境整治工作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先进典型,及时曝光违法行为,以形式多样的活动为载体,不断加强爱护环境和文明卫生教育的宣传引导,激发和调动人民群众支持、参与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阿坝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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