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部门预算
2023年1月9日
目录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阿坝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中共阿坝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阿编发[2019]77号)批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统筹发展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
直属2个参公事业单位根据《中共阿坝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阿编发[2019]53号)批准。阿坝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州工程造价站)负责全州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工地环保、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的实施、监督执行及技术指导;负责全州建设工程监理、工程质量检测及鉴定行业的监督管理;提供全州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服务。阿坝州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全州城市管理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州城市管理执法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全州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查处涉及城乡建设领域重大案件,协调、监督跨县(市)案件的查处。
直属2个事业单位根据《中共阿坝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阿编发[2019]53号)批准。阿坝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依据国家、地方有关城市建设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对违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违法违章行为依法实施监察和处置,对全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阿坝州建设工程消防和勘察设计技术中心承担建设工程消防、防雷设计审查验收等相关技术服务工作,依规参与相关火灾事故技术调查分析工作,为建设工程勘察技术与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提供技术服务;承担全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技术服务工作,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检查、设计事故调查的技术支持。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一)聚焦民生福祉,扎实推进灾后恢复重建。按照《“6·10”马尔康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城乡住房恢复重建专项实施方案》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对“6.10”马尔康地震灾后农房重建的管理指导,力争州庆前完成农房恢复重建相关工作。有序推进马尔康城区管网修复等4个灾后重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二)聚焦建州70周年,全面促进城市品质提升。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提高城市建设、治理水平,切实转变城市建设理念,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做好马尔康市城市更新试点,聚焦州庆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州庆项目建设管理、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强力推进马尔康城市环境质量提升项目,确保2023年6月30日前完工。统筹推进燃气、供水、排水等市政管道更新改造,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三)聚焦美丽中国建设,全面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加快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开展实地督导检查,强力攻坚第二轮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等各级各类问题整改,有序按时规范实现销号。提升城市供水水质,推进供水设施改造、提高供水应急能力、优化提升城市供水服务,编制本地区供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方案,对影响供水水质、妨害供水安全、漏损严重的劣质管材管道,运行年限满30年、存在安全隐患的其他管道,应结合燃气等老旧地下管线改造、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一户一表”改造等,加快更新改造;完善供水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在水源突发污染、旱涝急转等不同风险状况下的供水应急响应机制,力争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城市供水全流程保障体系和基本健全的城市供水应急体系。持续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不断完善黄河流域4县12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对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的试运行,加快推进若尔盖县唐克镇高寒高海拔地区污水处理新工艺总结评估,不断提高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突出污水垃圾治理,聚焦各类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深化污水垃圾治理,切实推进“新三推”污水垃圾设施建设,力争在2023年完成建设项目,确保2023年底县城污水处理率达90%、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处理率保持95%以上、具备污水处理能力的建制镇达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覆盖90%的行政村。
(四)聚焦村镇建设,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做好“省级百强中心镇”命名镇提升建设,强化对已经命名“省级百强中心镇”的常态督导和动态管理。加强农房建设管理,积极争取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任务,加强“一卡通”农村危房改造阳光审批系统运用,实现改造对象录入全覆盖。进一步督促乡镇市政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强化审查把关,力争完成全州65个片区的乡镇市政设施专项规划编制任务。做好中国传统村落和省级传统村落的申报工作储备,指导黑水县申报国家级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示范县工作。
(五)聚焦优化升级,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实施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制定住建领域碳达峰专项行动方案,待国家、省出台相关政策后进行修正后正式印发执行,推动建筑业全面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推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推动九寨沟县、马尔康市、松潘县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建设,促进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再生骨料、再生混凝土等建材产品,促进建筑废弃物收集、清运、分拣、利用一体化及规模化发展。制定《阿坝州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创设“净土阿坝杯”工程质量奖、评选“阿坝工匠”,助力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和招投标领域系统治理及“三包一挂”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市场行为,切实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六)聚焦两个体系,加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管理。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推进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不断完善小区配套和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生活宜居、管理有序的居住小区建设。积极指导各县(市)建立健全住宅维修资金收缴、使用等机制,支持各县(市)提高住宅维修资金管理覆盖范围,优先将新建商品房和省级计划内的城镇老旧小区纳入实施范围,为巩固小区改造成果和房屋安全使用提供资金保障。毫不动摇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定不移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持续开展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专项行动,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严肃处理房企和物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出台2023年阿坝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严格监督资金用途,保障工程竣工交付,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
(七)聚焦安全发展,扎实推进行业安全生产。落实重点领域疫情防控措施,抓细抓实建筑工地、物业小区、城市公园等重点区域和市政行业疫情防控,强化应急准备,指导各县(市)做好城市废弃口罩收集、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设置和清运。持续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周通报制度,全面完成排查任务,对发现问题隐患房屋及时整治。持续抓好城镇燃气、城市内涝、建筑施工,环卫和排水、污水处理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各类问题隐患和安全风险,迅即开展整治工作,补齐短板弱项、堵住漏洞缺口,切实增强安全管控水平,确保行业安全制度更加完善,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更加牢固,应急救援保障物资储备更加充足,各类安全隐患基本消除,坚定不移守好安全底线。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阿坝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属一级预算单位,下属2个二级预算单位,分别是:阿坝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及参公)和阿坝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阿坝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492.06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218.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3.1万元。阿坝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11525.03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113.52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新增马尔康城市环境质量提升(房屋建筑)工程项目9917.12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阿坝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收入预算11492.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492.06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阿坝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支出预算11492.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0.06万元,占10%;项目支出10342元,占9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阿坝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492.06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0113.52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新增马尔康城市环境质量提升(房屋建筑)工程项目9917.12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492.06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
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218.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3.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阿坝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492.06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0113.52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新增马尔康城市环境质量提升(房屋建筑)工程项目9917.1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15万元,占1.25%;卫生健康支出56.7万元,占0.49%;城乡社区支出11218.11万元,占97.62%;住房保障支出73.1万元,占0.6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 2023年预算数为728.9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149.65万元;津贴补贴316.26万元;奖金12.1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6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4.12万元;办公费3.56万元;水费1.07万元,邮电费15.54万元;取暖费1.43万元;差旅费31.62万元;维修(护)费0.64万元;培训费6.27万元;公务接待费2.32万元;福利费10.9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74万元。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2023年预算数为147.20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40.94万元;绩效工资61.69万元;津贴补贴18.1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23万元;办公费0.95万元;水费0.36万元,差旅费6.53万元;培训费1.95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福利费2.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万元。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2023年预算数为10342万元。主要用于:
单位名称(科目) |
金额 |
合 计 |
10,342.00 |
|
10,342.00 |
州住建局 |
10,342.00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0,342.00 |
全州领导干部个人房产信息查核报送系统运维服务和专项租赁费 |
18.60 |
全州房地产市场信息平台运维费 |
12.00 |
阿坝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经费 |
206.81 |
各项业务培训 |
20.00 |
全州住建系统安全生产专项工作经费 |
40.00 |
马尔康城市环境质量提升(房屋建筑)工程(州级) |
9,917.12 |
公务用车大修 |
8.00 |
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经费 |
13.07 |
阿坝州建筑节能、垃圾分类等业务宣传经费 |
10.00 |
工程审批管理技术服务费 |
30.00 |
阿坝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经费 |
20.00 |
全州住建系统视频会议网络运行维护费 |
8.40 |
2.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 2023年预算数为73.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23年预算数为96.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48.05万元,用于职业年金缴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 2023年预算数为33.38万元,用于行政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事业单位医疗(项): 2023年预算数为10.34万元,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10.39万元,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6万元,用于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阿坝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50.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90.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59.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阿坝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8.6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6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万元。
(一)2023年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22年预算经费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需求。
(二)2023年公务接待费2.62万元。较2022年预算经费减少0.2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经费压减预算。
(三)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万元。较2022年预算经费43.2万元减少7.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实有车辆数减少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阿坝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较2022年预算经费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阿坝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59.52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31万元,降低0.81%。主要原因是:压缩一般性支出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阿坝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排政府采购预529.07万元,主要用于:马尔康市城市环境质量提升(房屋建筑)工程涉及项目采购金额共计491.07万元;公务用车大修8万元;工程审批管理技术服务费3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3年阿坝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公务用车5辆,均正常使用。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阿坝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342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附件:2023年阿坝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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