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我州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深刻汲取近两年来国内发生的农房经营垮塌造成人员死亡的重特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以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为重点,我州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执行《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共计排查全州农村房屋169733户,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州卫健委、州交通局、州自然资源局等多个部门联合推进,通过召开视频会议、业务培训会等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排查过程中,将农村房屋分为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进行重点摸底排查,对其他农村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掉底排查,摸清房屋基本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违章加层,开挖地下空间、改变承重结构等情况。针对已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建立重点整治台账,限时进行拆除和关停,并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切实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
截至目前,全州共计排查农村房屋169733户(其中: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14830户,未用作经营自建房150452户,非自建房4451户),已完成全面排查。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有4059户,已鉴定4059户(其中:A级740户、B级2477户、C级552户、D级290户),鉴定率100%,已整治840户。
接下来,我州将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加大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力度,做好工作统筹安排和部门协调,强化对重点领域、重要场所的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排查全覆盖、无死角、无遗漏。同时,要严格落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安全隐患整治主体责任,坚持边排查边整治,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及时跟进隐患整治,防止出现因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未得到整治发生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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