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阿坝州机构改革方案》(阿委发〔2019〕3号)、《关于<阿坝州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阿机改办〔2019〕2号)和《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编办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期间推进和规范事业单位调整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川编办发〔2018〕77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事业单位调整,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原州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州测绘地理信息局)所属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州工程造价站、州散装水泥办公室)、州房产交易中心、州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管理办公室划归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二、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州工程造价站、州散装水泥办公室)不再挂州散装水泥办公室牌子,散装水泥管理职责划转到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管理办公室更名为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四、调整后,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其他机构编制事项维持不变。
中共阿坝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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