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开展医药机构医保定点评估管理和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文本的制定。负责州本级定点医药机构信息维护以及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签订工作;负责对州本级协议管理医药机构执行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州医保医师管理工作和州本级定点医药机构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年度考核、年终检查;负责州本级异地就医、智能监管工作和州本级定点医药机构及个人违规行为的查处;负责州本级定点医药机构、执业医(药)师的服务行为的协议稽核,并对违约行为按照协议处理,将稽核查处的州本级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违规、违法行为移交行政部门处理。负责州本级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经办管理工作。
科长:左强维
电话:0837-2844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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