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工作,近日,四川省医保局印发了《关于印发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细则的通知》(川医保规〔2024〕2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出台背景
2022年,我局实施了《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细则(试行)》(以下简称《评估细则(试行)》),统一和规范了全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工作。此次按规定对《评估细则(试行)》进行修订。修订过程中,我们及时梳理了国家、省相关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分析了《评估细则(试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对个别条款进行了完善,制定了《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细则》(以下简称《评估细则》),现按规定印发公布。
二、政策主要内容
《评估细则》着重明确了七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明确评估工作的总体原则。二是明确定点申请材料。 三是明确评估机构、评估时限、评估流程。四是明确评估方式和评估规则。五是明确评估的主要内容。对申请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的评估内容包括4个方面的基本条件评定,3个类别的综合指标量化打分;对申请定点的零售药店的评估内容包括4个方面的基本条件评定,2个类别的综合指标量化打分。六是明确评估结果的应用。七是明确评估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三、实施时间
《通知》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川医保规〔2024〕2号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细则》的通知
责任编辑:马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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