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医保局多措并举推进按疾病诊断
相关分组(DRG)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为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建立管用高效医保支付机制,阿坝州医保局以推进医疗机构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支持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保障群众获得优质医药服务、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为目标,不断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支付方式改革。
一是强化基金预算,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预算管理原则,对全州医疗保障基金的使用进行总额预算管理,实行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分类核算;建立医保基金使用激励约束机制,在医保基金总额预算年度决算时出现结余或超支的,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基金按一定比例留用或分担。
二是开展特病单议,建立协商谈判机制。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在疾病诊治过程中规范治疗但费用异常的特殊病例,实行特病单议。2023年度29家医疗机构进入特病单议的病例共计1563个,组织州内9名不同专科的临床专家对相关病例进行了专家评审,最终对1366个病例进行高倍率点数追加、对91个病例折实支付、对106个病例不予追加点数。
三是规范开展考核,落实绩效评价机制。各级医保部门对29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现场考评,同时通过提取四川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医保结算数据、医保结算清单上传数据等信息后开展了线上数据评价。通过考核,达到优秀标准的医疗机构为11家、达到良好标准为18家。
四是实施医保倾斜支付,支持民族医药发展。根据州内中医、民族医医疗机构中住院费用的中(藏羌)医诊治率,对13家中藏医医疗机构实行DRG付费倾斜支付,其中6家医疗机构中(藏羌)医诊治率达到30%-40%之间予以4%的点数追加、3家医疗机构达到20%-30%予以3%的点数追加、3家医疗机构达到10%-20%予以1%的点数追加。
责任编辑:马强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