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印发的《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医保发〔2021〕41号)要求,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四川省定价目录》等相关规定,我局对公立医疗机构申请的“门诊静脉输液”等28项医疗服进行了资料审核、成本测算等程序,并拟定了价格,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5日—2024年3月22日。公示期内,公众可将修改意见及理由以书面形式(本人签名或单位加盖公章)反馈至我局。
联系人:牛老师,联系电话:0837-2844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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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马尔康市南木达街1号州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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