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已进入本轮防火期最紧要的时段,“3·30”警示日、清明节等敏感时段即将来临,全州各级各部门高度戒备,从五个方面全力备战,把“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确保实现“零火情”目标。
一是抓住“责任落实”这个关键。州委书记徐芝文、州长罗振华多次专题研究部署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州委常委会、州政府常务会认真学习上级精神并针对我州实际,对“3·30”警示日、清明节期间森防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州、县(市)、乡(镇)1300余名“一对一”包干领导全面下沉一线,州级13个综合督导组实地督导,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全面梳理林牧区施工企业,逐一签订野外用火责任书,护林(草)员、两点一哨值守人员全员上岗巡查,以“十户联保”为基本单元,全面构建森林草原防灭火“微网实格”,属地责任、属事责任、主体责任全面压实。
二是抓住“宣传到位”这个关键。梳理国家、省、州森林草原防灭火相关法律法规,印发《阿坝州森林草原防火“法七条”》,用浅显易懂的语言、结合身边的案例,时刻警醒广大群众,“莫违法、违法必被惩”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氛围更加浓厚。今年以来,已全覆盖在官方宣传媒体进行“法七条”宣传,并印制发放画报、宣传单等“法七条”纸质宣传资料20.3万余份。以马背骑行队、移动宣传车、村村响“大喇叭”等形式全覆盖开展“七进七到”防火宣传,全州469个中小学开展“开学第一课”“小手拉大手”活动,受教师生14.9万人,出动宣传车辆17519车次,发放宣传资料410974份,张贴宣传横幅2405条,做到入脑入心。
三是抓住“防在事前”这个关键。结合我州实际,突出林牧区输配电设施隐患、施工野外用火、祭祀用火、农业用火等重点,持续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火源管控。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带队,以“四不两直”的形式深入基层暗访检查,林草、经信等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定期排查机制,组织各级各部门全面深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全州各地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施工用火刚性落实“三提前”要求,用火过程严格落实“四定一灭”要求,确保实现野外审批用火不出现跑火现象。今年以来,全州累计排查森林草原火险隐患221个、完成整治208个、限期整改13个。审批野外用火1497起,收缴暂存火源1.1万余个。
四是抓住“备在日常”这个关键。坚守“宁可千日无火,不可一日不备”的思想,一如既往做好火灾扑救准备。气象部门不断抢抓有利气象开展人工增雨雪作业,今年以来先后开展人影作业104次,发射火箭弹药369枚。森林消防队伍在积极支援其他市(州)森林火灾扑救的同时,在马尔康、汶川、松潘常驻队伍进行防护,在九寨沟景区、黄龙景区、四姑娘山景区、松潘县镇江关高铁站等重点区域前置指战员携装巡护。13支地方专业扑火队、14支半专业扑火队以及174支乡镇级、1154支村级火情早期处置队伍按照“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以科学救援为主题,不断强化日常训练,积极做好装备检修保养,确保一旦发生火灾火情,第一时间拉得出、顶得上、打得赢。
五是抓住“惩在要害”这个关键。秉持“惩罚只是手段、免灾才是目的”的理念,按照赋权乡镇公安、林草及乡(镇)前移工作重心,积极开展宣传、巡查等工作,有效将违规野外用火行为遏制于萌芽。3月以来,公安部门充分发挥1109名生态警长“三长一员”作用,结合护林员、生态义警等力量建立62支巡逻宣传队,出动警力3412人次、警车962余台次,检查进出山人员4654人,收缴置换火源521个。按照《阿坝州实施四川省赋予乡镇涉及森林草原防火行政权力工作方案》,全州174个乡(镇)主动开展违规野外用火查处工作,今年以来累计办理案件40起,达到了“处罚一个、警示一片、震慑全州”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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