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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限员规定(试行)》于2019年1月1日实施

发布时间:2019-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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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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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和生产效率,引导翻开推动煤矿企业加强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研发应用煤矿机器人,简化生产系统,优化劳动组织,减小井下作业人数,从源头上防控群死群伤事故风险,结合煤矿安全生产情况,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制定下发了《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限员规定(试行)》,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规定》共计十二条,按照煤矿生产能力大小、灾害严重程度、机械化等不同情况,对煤矿井下采煤、掘进工作面单班作业人数均作了限员,并要求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将煤矿执行限员规定作为检查的重点内容,强化监督检查,督促煤矿企业认真落实煤矿限员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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