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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安全生产委员会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

发布时间:202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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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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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州安委督〔2024〕2号

汶川县人民政府:

2024721700分,汶川县威州镇阿坝矿业有限公司汶川毛岭铁矿五中段510采场当班工人在实施排危除险作业时,被撬动的浮石砸中,造成1人死亡。

根据《阿坝州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提级调查处理及挂牌督办办法》(阿州安委〔202113号)有关规定,州安委会决定对你县“7·21”非煤矿山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请你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25号)《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南〉的通知》(川安办〔202265号)等有关规定,对该起事故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落实事故调查处理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要求,组织有关部门抓紧进行事故调查,认真查明事故原因,厘清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不含技术鉴定时间)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按照挂牌督办相关规定,事故调查报告(初稿)经你县安委会审查同意后,以县安委会名义上报州安办,经审核同意后,由你县人民政府负责批复结案,并向社会公布。事故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及时上报州安办和州纪委监委备案(联系人:刘永刚;联系电话:0837-2822923)。

阿坝州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721

责任编辑:张国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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