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行政审批局
2022年部门预算
2022年 1月 18日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负责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改革工作,拟订全州行政审批制度和“放管服”改革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承担州本级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动态调整,指导全州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负责州本级行政审批工作,承办州直部门划入的涉及投资项目、市场准入、建设工程、交通水利、文教卫生、社会事务、涉农事务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通报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情况,逐步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负责协调、指导入驻州政务服务中心的公安、民族宗教、国土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和驻州中直、省直部门的行政审批工作。指导各县(市)的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州政务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全州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指导全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对涉及州政务服务中心、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州行政审批服务机构的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加强“放管服”改革协调配合。建立县与县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工作衔接配合机制,强化整体联动,形成紧密合作、互相协调的工作格局;加强与上级部门的业务对接,主动接受业务指导,畅通信息沟通渠道。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指导。全面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指导各县积极稳妥划转行政许可事项。加大对“放管服”改革及政务服务能力工作推进情况的督导力度。
3.加快推进基层政务服务标准化,提升完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功能。以落实下放乡镇公共服务事项为契机,纳入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的各类事项要在中心显著位置公布事项清单,并对事项进行流程再造,明确受理条件、申报材料、办事流程、承诺时限及收费依据等,编制简单明了的办事指南。
4.加强“一网通办”,全面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强化线下线上平台融合,全面提升我州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提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网上办件量、办件率,完善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天府通办”APP阿坝分站点功能,拓展服务功能,推动各类政务服务网上预约、网上查询、网上办理、网上支付功能在分站点汇聚。
5.优化政务服务,推动“跨省通办”等落实落地。以更多事项“一网办好”为目标导向,全面推行网上审批,推动更多事项集成办理、“县内通办”、“州内通办”、“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大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2021年底前实现有无犯罪记录开具证明等74项“跨省通办”。
6.加强培训,提升能力素质。举办一事一次办改革、一网通办、依法行政等培训讲座,组织骨干到知名大学参加培训,培训对象扩大至各县(市)及各进驻窗口单位,实现培训人员全覆盖、培训内容全落实;强化内部自查。随机抽取、评查许可案卷,梳理存在问题及重点整改内容。通过系统内部案卷评查,有效提高窗口人员制作执法文书的水平和办件质量。
7.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强化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服务平台建设,加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力度,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加强专家队伍建设管理,
8.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阿坝州行政审批局属一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无下属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阿坝州行政审批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4.5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6.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45万元。阿坝州行政审批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264.59万元。较2021年无对比减少7.23万元,主要原因:一人退休指标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阿坝州行政审批局2022年收入预算264.5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4.59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阿坝州行政审批局2022年支出预算264.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59万元,占75%;项目支出66万元,占2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阿坝州行政审批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64.59万元,较2021年无对比减少7.23万元,主要原因:退休一人指标减少.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264.59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6.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4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阿坝州行政审批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4.59万元。较2021年对比增加0.77,主要原因:项目增加( 公务用车大修)。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19万元,占9.14%;卫生健康支出7.76万元,占2.9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6.19万元,占81.71%;住房保障支出16.45万元,占6.2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目)2022年预算数为150.19万元,主要用于 :基本工资38.34万元;津贴补贴58.13万元;奖金3.0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6万元;办公费0.86万元;水电费0.26万元;邮电费1.3万元;取暖费0.35万元;差旅费7.67万元;培训费1.16万元;公务接待费0.63万元;福利费1.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8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4万元;维修(护)费0.08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政务公开审批(项目)2022年预算数为6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30万元;劳务费10万元;培训费8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7.2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6.9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6.12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1.64元,主要用于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6.4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阿坝州行政审批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8.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3.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35.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3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阿坝州行政审批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3.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6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4万元。
(一)2022年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21年无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未发生因公出国事宜。
(二)2022年公务接待费0.63万元。较2021年对比减少0.09万元,主要原因:做预算基数减少。
(三)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4万元。较2021年对比增加8万元,主要原因:增加公务用车大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阿坝州行政审批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较2021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阿坝州行政审批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5.38万元,较2021年对比增加-5.03万元,主要原因:做预算基数减少一人退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阿坝州行政审批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原值为93.46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阿坝州行政审批局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4.59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