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出台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阿坝州人社局、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阿州人社发【2017】19号)。《通知》明确,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视同缴费年限)及以上的企业职工,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申请条件:
1.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时,属于企业职工的;
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视同缴费年限)及以上的;
3.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企业职工申报的证书必须是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以内的,每年5月和11月到本人失业参保地就业局提出申请。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或鉴定补贴。
申领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技能提升补贴个人申请表》。
补贴标准:
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
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
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
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的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初级(五级)为1100元,中级(四级)为1600元,高级(三级)为2500元。
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的确认,按《通知》公布的为准。(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