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访部门

红原县

发布时间:2021-09-05
字体:
访问量:
来源:
分享到:

红原县信访局

工作职责

   红原县信访局,实行一套人马,内设办公室。主要负责:1.代表县委、县政府受理人民来信、来电,接待群众来访;2.承办上级领导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单位和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并负责督办和上报查处结果;3.根据县委、县政府领导意见,向各乡镇和县级各有关部门交办、转办信访事项,并负责督办和报告查处结果;4.检查、指导、督查各乡镇、县级各部门的信访工作;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5.调查处理信访老户和重复信访案件;负责征集人民群众的建议,筛选重要建议,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参考;对带有全局性或重要信访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建议;6.为来信、来电、来访人员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做好信访人员的思想疏导、矛盾化解工作;配合政法部门处理以群众信访集体上访为由而进行的游行、集会、请愿活动;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班子


  局长:青云    主持县委群众工作局全面工作。

  副局长:杨勇珍协助局长工作,分管综合办公室、督查督办机关党建、财务、脱贫攻坚(联户联情)等工作。

  

 副局长:彭基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和反腐败、群团组织、生态环境、等工作。 




  
信访接待中心主任:兰木军
负责处理来信来访、网上信访、县来访接待中心相关工作。


  

  [办公地点]     红原县祥和广场

  [公开电话]     0837--2662979 

  [邮政编码]     624400


责任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