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县信访局
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1、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风险评估等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2、负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相关建议。3、综合协调指导全县信访工作,推动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的协调配合机制。督促检查县直各部门(单位)和乡镇信访工作,总结推广信访工作先进经验,协调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4、负责处理县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人民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5、承担协调处理群众进京到省去州来县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的责任,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6、负责落实国家、省、州、县领导批示交办信访事项,受理、交办、转办(送)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网上信访提出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7、加强对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和社情民意汇集分析,重点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疏导,将信访工作的重点由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化解,增强信访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8、加强对重大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完善信访诉求表达方式,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确保信访工作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推动群众信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9、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10、开展网上信访工作,探索“互联网+信访”新模式,推动信访信息化建设。11、承担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县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日常工作,督促落实有关事项。12、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班子
局 长:曾旭松 主持信访局全面工作。
副局长:马波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督查督办股和政策法规股工作。组织开展督察督办、复查复核工作;负责信访制度改革政策研究;协助党组书记,分管党建、意识形态工作以及负责支部工作。
副局长:魏洪娟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办公室和财务工作。管理电文、档案、保密、目标考核、机要、资产管理、信息、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事项;负责筹备综合性会议及重要文稿起草审核;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管理、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财务等工作。
[办公地点]
[公开电话] 0837--7428200
[邮政编码] 62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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