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有效保护我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有力促进我州文化的繁荣和文体旅融合发展。
一是建立了行之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体系。《条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范围、认定标准、法律责任、权利义务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对我州完善国家、省、州、县(市)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及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体系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对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级保护传承和利用提供了法规依据,对及时抢救性、生产性、整体性保护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起到了关键作用,在增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和谐、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增进我州与海内外的文化交流,实现民族文化资源大州向民族文化强州跨越等方面意义深远。二是切实促进了我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健康发展。《条例》的颁布实施,使我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走上了更科学系统、法治规范、传承有序的发展道路,非物质文化遗产在资源挖掘、项目申报、基地建设、技艺传承、列入名录等方面发展迅速。截至目前,全州共有世界级非遗名录项目1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19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73个、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457个,975个非遗项目进入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有国家级非遗传承人13名、省级传承人82名、州级传承人371名,涵盖了传统美术、传统技艺等十大门类。建成了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1个、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基地1个、省级非遗生产性保护基地3个、省级非遗传习基地3个、州级非遗生产性保护基地20个、州级非遗传习基地25个,成立了羌绣、卡斯达温、南坪曲子、觉囊唐卡等非遗传习所。三是有力促进了文体旅融合发展。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我州紧紧围绕文体旅融合发展,强化非遗的宣传推广,举办了各类展示展演活动,特别是今年6月在日本东京开展了“丝路印象——熊猫走世界·文旅融合·魅力藏羌”文化交流展演活动,在为期11天的时间里陆续展出13个类别,103件藏羌非物质文化遗产,期间还举办了“阿坝州非遗项目说明会”等专题活动5场。8月初,开展了川滇藏青交界地藏区州(市)长第五次联席会非遗精品展,整个非遗精品馆,主要以“见人见物见生活”的非遗保护理念为规划指导,展馆内容丰富多样,覆盖了阿坝非遗舞蹈、音乐、建筑、民间技艺、习俗、藏香、藏医、藏茶等,通过沉浸式场景营造,多元完整的向人们展示阿坝州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一系列非遗的宣传推广展示,提升了民众保护传承意识,彰显了文体旅融合发展的文化、体育、旅游自信,有力促进文化的繁荣和阿坝全域旅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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