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婴幼儿照护行业综合监管,切实保障幼儿健康安全,持续推进托幼(育)机构卫生自查工作开展,督促指导托幼(育)机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其执业行为。5月10日至11日,省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副总队长周果一行,深入我州汶川县、茂县两地,集中开展托幼(育)机构“大走访、大调研”活动。
本次调研活动,围绕托幼(育)机构卫生自查工作指标,实地查看各类托幼机构共4所。采取“调研+执法”的方式,现场对托幼机构环境卫生、保健室设置、卫生保健人员配备、儿童保健、安全防范、传染病防控等方面内容进行检查和指导,针对所发现的问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并现场进行规范。
5月11日上午,调研组一行结合此次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卫健、教育、疾控、妇保、托幼机构等多部门负责人召开托幼机构调研指导工作交流会。座谈会上周果副总队长就我州学校卫生、托幼机构卫生自查工作排名全省前列给予充分肯定和表扬,并对我州今年春季开学前卫生自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各托幼(育)机构就目前相关工作开展现状及今后发展踊跃谏言,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夯实了基础,达到了预期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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