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全面建设法治卫生计生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卫计局,卧龙社会事业局,委属各单位、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全面加强卫生计生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全面建设四川法治卫生计生的意见》、《阿坝州依法治州实施意见》等法治建设精神,全面推进全州法治卫生计生建设,结合卫生计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围绕“健康阿坝”战略,把依法治理贯穿于卫生计生工作全领域和各环节,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到2020年,全州卫生计生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法治理念、法治意识、法治能力明显增强,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全面正确规范实施,行政权力运行规范透明;卫生计生单位依法执业和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卫生计生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进一步增强,卫生计生依法行政和行业管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
二、基本要求
充分发挥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党委(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加强党委(党组)对执法、普法、守法各项工作的领导,健全法治工作机构,定期研究法治工作,履职尽责。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坚持法治与改革统筹推进,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要求,提供优质服务,严格事中事后监管。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学习,提升卫生计生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
1.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健全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党委(党组)会、办公会、中心组学习等各种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加强公共法律、部门法律、人民群众权益保障等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单位负责人及中层管理人员必须掌握相关综合法律法规、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及深化医改、计划生育等相关政策。领导干部要将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年底述职的一项重要内容。(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宣传科)负责落实)。
2.健全卫生计生系统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制定年度职工学法计划,精心组织学习内容,利用职工大会、支部党员大会、工会活动等机会,每季度举办1次职工专题学法用法活动,采取日常自学、集中学习等方式,有计划地提高工作人员法律素养,并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常抓不懈。每个职工必须有一本学法笔记。(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宣传科)负责落实)。
3.强化卫生计生行政执法人员和卫生计生服务人员的培训。开展卫生计生执法技能大比武和学法、用法知识竞赛,加强相关法律培训力度,综合监督行政执法人员每年集中学习法律知识有时间不得少于20小时。加大执法稽查工作。强化医疗服务质量责任主体意识,坚持依法依规执业,不断提升卫生计生服务人员法律意识。医疗卫生计生技术人员资格准入、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年度考核中法律知识所占比例不低于10%。(人事科教科、政策法规科(宣传科)、行政审批科(执法监督科)、医政药政科负责落实)。
(二)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卫生计生依法行政
4.依法全面正确履行职责。按照要求,编制、公开州和县级卫计行政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主动接受广大干部和群众监督,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全面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监察室、政策法规科(宣传科)、行政审批科(执法监督科)负责落实)
5.建立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重大行政决策前,应当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进行论证,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凡涉及“三重一大”、人事任免、基建、设备药品采购等事项时,必须集体讨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和依法行政中的作用。切实做好决策公布后的宣传、解读、解释工作。(办公室、人事科教科、财务规划信息科、政策法规科(宣传科)负责落实)。
6.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布,禁止以登记、备案、年检、监制、认定、审定等形式变相实施行政审批。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做好国家、省、州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工作,确保无缝对接、规范实施。按照“两集中两到位”要求,推进行政审批事项、人员、权力三集中,实行首办负责、一口对外、一次告知、限期办结制度。对取消的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督,避免管理真空。(行政审批科(执法监督科))。
7.严格规范文明执法行为。整合优化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资源,健全基层卫生计生行政执法网络,稳定和优化基层卫生计生监督干部队伍。推进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对行政相对人进行经常性宣传和必要警示。细化执法程序,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重大行政执法集体讨论制,健全过错责任追究制。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完善卫生计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监察室、人事科教科、行政审批科(执法监督科)负责落实)。
8.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严格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文明素质。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进综合监督移动执法系统建设。推行不良行为公开曝光制度,建立全州非法行医“黑名单”制度。(行政审批科(执法监督科))
(三)加强卫生计生法治监督,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9.加大卫生计生行政监督力度。通过开展依法行政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方式,加大卫生计生行政监督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按照“谁履职、谁答复、谁应诉”的原则,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制度,做好卫生计生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政策法规科(宣传科)、行政审批科(执法监督科)、医政药政科、基层卫生科负责落实)
10.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清理审查制度。严格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性文件。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经同级政府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对违法的规范性文件要坚决撤销和纠正。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和卫生标准清理,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宣传科)负责落实)。
11.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向社会全面公开部门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推进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卫生计生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民生工程等重点信息公开。积极推进办事公开,强化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应用。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面落实《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主动接受患者和社会监督。做好依法申请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在规定时限内做好答复工作。认真调查核实处理群众举报投诉,及时公布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违法案件的处理结果。(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宣传科)、医政药政科、基层卫生科负责落实)。
(四)加强行业普法教育,不断提升依法治理水平
12.全面落实普法工作任务。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承担宣传普及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主体责任。加强机关公务员、系统干部职工、行政管理相对人法制教育工作,强化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切实增强卫生计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积极强化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创新宣传方式,提高舆论引导能力,让广大人民群众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深化对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认识和信仰。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应当在执法监督过程中加大普法力度,使执法过程成为向群众宣传法律的过程。(政策法规科(宣传科)、行政审批科(执法监督科)负责落实)。
13.深入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按照《阿坝州“法律七进”工作标准》要求,深化“法律七进”活动,特别要落实好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医疗卫生机构、法律进学校的各项要求。积极培育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特别是要加强与人民群众健康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宣传科)负责落实)。
14.积极推进行业依法治理。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要建立常年法律顾问制度,三级医疗机构可设立法律事务部,专门负责本单位的法治建设工作。要严格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诊疗、注册管理等行为;严格执行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保障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健全内部决策、民主监督、财务会计等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精神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职责,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应急工作要依法报告、依法处置,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要依法落实、保质保量。把卫生计生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健全医疗纠纷化解机制。引导群众依靠法律手段解决纷争、维护权益。全面建立以医疗责任保险为主、医疗风险互助金、医疗意外险等为补充的医疗责任风险分担形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投诉管理的监督指导,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畅通便捷的投诉管理渠道,规范投诉处理程序,及时发现、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各科室按职责负责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市)卫计局、委属各单位各科室要进一步提高对法治卫生计生建设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意识,把法治卫生计生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并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来进行落实。各县(市)卫计局、委属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法治卫生计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解决问题,全面推进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二)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强化宣传氛围营造。各县(市)卫计局、委属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加强与新闻媒体联系协作,大力宣传法治卫生计生建设的意义和先进典型,扩大正面影响,及时总结推广法治卫生计生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要注重法治队伍建设,积极培养、引进有法律专业背景的工作人员,逐步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法治卫生计生工作队伍。
(三)结合实际,务求实效。各县(市)卫计局、委属各单位,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分解工作任务,制定本部门、本单位落实任务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对各项工作任务做到有安排、有督促、有检查,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县(市)、委属各单位于每年12月10日前向州卫计委专题报告法治建设情况。
附件:阿坝州法治卫生计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阿坝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7月11日
抄送:州依法治州办,省卫计委政法处。
阿坝州法治卫生计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全面建设四川法治卫生计生的意见》和阿坝州依法治州工作要求,为全面推进全州法治卫生计生建设,现成立阿坝州法治卫生计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树云 州卫生计生委党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庞 林 州卫生计生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朱玉顺 州卫生计生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赵通顺 州卫生计生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陈忠强 州卫生计生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苟于建 州卫生计生委党委委员、纪检组长
成 员:切木曲甲 办公室副主任
王维翠 监察室主任
李 康 规划财务信息科科长
王 进 人事科教科科长
冬各罗 政策法规科(宣传科)科长
张文富 行政审批科(执法监督科)科长
王文明 卫生应急科科长
曾元发 疾病预防控制科科长
龙春艳 重大传染病防治科副科长
任素英 基层卫生科科长
田发兰 医政药政科科长
哈 姆 中藏羌医管理科科长
刘晓明 妇幼健康与计生指导科科长
黄咏梅 计生家庭发展科科长
钱晓强 计生协会秘书长
王 兵 鉴定办主任
马雅联 新合办主任
三郎泽郎 流管办负责人
李 蓉 医改办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牵头负责法治卫生计生建设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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