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
(大数据中心)
2022年1月29日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全州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2.建立健全全州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州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州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指导、监督各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州基本统计资料。
4.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州投入产出调查。
5.建立健全全州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各县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6.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州统计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州委、州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7.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州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全州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统计交流与合作,监督管理地方政府统计部门由省级财政和州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
8.组织制订州县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建立健全全州统计数据库系统的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建立健全省直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制度,指导地方统计住处化建设。
9.承担州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0.承办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重点工作
2022年,州统计局将围绕州委政府重点工作和省统计局的工作要求,积极主动融入和服务“双循环”发展新格局、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以及长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和高质量发展、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为推动稳州兴州事业再上新台阶提供统计保障。
1.持续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高数据质量。统计基层基础是统计工作的基石,是统计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加强县(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从源头上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对准确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和社会发展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经济政策和社会工作对策,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支撑作用。继续通过加强统计基层队伍建设、强化部门统计、推进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加大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和统计执法检查力度等工作,夯实基层基础,着力增强统计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切实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为地方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2.持续加强统计监测,提升统计服务水平。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和推进各项统计工作的开展,在加强监测深度、拓宽监测角度、提升监测高度上着力,不断提高统计监测能力,优化统计服务水平,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优质服务。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经济发展思路,做好经济运行监测及相关统计工作,按统计制度规定如实提供地区生产总值、民营经济增加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建筑业总产值等指标及相关统计服务。认真开展民营经济、县域经济发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统计监测评价工作。
3.持续加强统计业务指导和协调沟通。一是加强对统计工作的业务指导。深入部门、调查单位,实地了解部门开展统计调查的流程、调查单位的数据采集方式。指导部门、调查对象熟悉了解和掌握统计数据的采集、质量控制、台帐建立、信息发布等工作流程,并提出有效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二是加强与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尤其是为GDP核算提供基础数据的相关部门,进行重点督导与协调。及时召开季度部门统计工作联系会议,通报经济先行指标数据,分析经济发展趋势,共同查找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在数据调度方面改“每季调度”为“月月调度”,并要求部门上报指标数据的同时上报分析说明,及时掌握指标发展趋势。
4.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前期准备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安排,做好阿坝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前期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阿坝州统计局属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州统计局大数据中心),事业编制9人,事业目前在编人员8人。
三、 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州统计局大数据中心2022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4.5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27万元。州统计局大数据中心2022年收支总预算164.50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2.16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变动,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我单位2022年收入预算164.5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4.50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我单位2022年支出预算164.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50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4.50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增加32.16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变动,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4.5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2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我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4.50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增加32.16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变动,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4.50万元,占100%。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65万元,占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6万元,占12%,卫生健康支出6.42万元,占4%,住房保障支出17.27万元,占1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事业单位办公室及相关事务(款)事业运行(项目)2020年预算数为120.65万元,主要用于满足单位的日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目)14.4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扣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目)5.7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扣缴职业年金等缴费支出。
4.事业单位医疗(类)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目)6.4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扣缴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目)17.2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扣缴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4.5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5.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9.82万元、津贴补贴43.56万元、绩效工资24.2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4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4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76万元、住房公积金17.27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6.42万元。公用经费18.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86万元、水电费0.26万元、取暖费0.35万元、邮电费2.02万元、差旅费7.67万元、培训费1.21万元、福利费1.6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24万元、公务接待费0.3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30万元,其中: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0.30万元,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一)2022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1年预算经费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无相关工作。
(二)2022年公务接待费0.30万元。较2021年预算经费增加0.02万元。
(三)2021年、2022年州统计局大数据中心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0.6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1.29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州统计局大数据中心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2年,州统计局大数据中心固定资产价值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我单位通用项目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十、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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