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年07月14日 | 来源:州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分享到: |
“十四五”电子商务推动农产品销售工作思路
力争十四五期间实现电子商务网络交易额、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年均分别增长9%、10%以上。
一、持续推动电子商务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加快推进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建设进程;其中:2018年草地四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于2022年2月前完成发现问题整改、县级验收和州级复核;高标准加快推进2020年理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二次覆盖项目、2021年九寨沟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二次覆盖项目建设进程,力争分别于2022年底、2023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并发挥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紧盯政策调整变化,从农商互联方向谋划、争取国家、省级资金支持电子商务基础设施提档升级。
二、加大电商示范项目后续运营管理。结合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规范管理整顿工作,制定施行《阿坝州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运营管理办法》,要求各县市研究制定《项目后续运营考核细则》,并赋予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将尚未拨付的部分中央资金作为后续运营保证金,在考核期内达到预期效果后再拨付,形成有效约束机制确保示范项目发挥长期经济社会效益。
三、用好用活州级电商产业发展资金。将推动农产品上行、电商新业态发展、直播电商助农增收、电商A级站点评选等方面持续纳入州级电商产业发展资金奖励范围,引导各类电商市场主体投身促进阿坝州特色农产品外销。
四、推进电子商务与农业融合发展。鼓励对大田种植、畜禽养殖等进行物联网改造,建立农业信息监测体系,加快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推动农村流通现代化,依托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带动农产品批零市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共建网上购销渠道,培育农民网商。到十四五末,力争农产品销售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达到70%。
五、大力培育农产品“网红营销”。加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接,筛选10个以上有特色、有市场、有规模、适合网络销售的农产品作为电商销售龙头产品,建立农产品网销标准体系,梳理或制定适应电子商务的农产品质量检测、分等分级、产品包装、业务规范等产品质量和服务标准。加强与四川农业大学、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等高等院校合作,开展50名农业“网红”达人培训工作,系统梳理农业电商基础、运营技能和实战等三大模块,全力推动“直播带货”等销售新业态。
六加快建立电子商务监管体系。加强网络交易信息化监管,提高网上违法交易线索的发现、收集、甄别、挖掘能力。强化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运营企业的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建立网上经营者资质审查、经营者网络交易等业务监控制度。加强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企业市场化信息公示系统与信用系统的对接,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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