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坝州2018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整体推进项目绩效自评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30日 来源:州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字体:【 【打印文本】 分享到:

关于阿坝州2018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

综合示范县整体推进项目绩效自评的报告

省商务厅:

按照《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川商审计〔2020〕1号)要求,我局认真对照《四川省2018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我州2018年度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整体推进情况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概况

(一)工作基本情况

按照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开发局的相关要求,我州持续实施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以下简称示范县)项目建设工作,通过完善工作方案,制定推进措施,加强过程管理,强化培训指导,严格资金管理,开展绩效评价,积极探索农村电商精准扶贫新路径,形成了县域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为引擎,乡(镇)、村电商服务站点为基础,县乡村三级物流为支撑,农产品质量溯源为保证,农村产业和电商扶贫为抓手的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示范县规模效应、集聚效应和示范效应。截止2018年底,我州国家级示范县累计达到13个,实现全州全部覆盖。(其中:2015年、2016年、2017年,我州分别有1个、2个、6个县进入综合示范)。2019年,全州实现网络交易额77.58亿元,同比增长27.95%,在四川网络交易额中排名第16位;网络零售额60.81亿元,同比增长31.41%,在四川网络零售额中占比1.17%,排名第8位,服务型网络零售额58.67亿元,在四川排名第4位。

(二)工作原定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1、预期总目标

到2020年,通过在阿坝片区、若尔盖片区、红原片区、壤塘片区实施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发挥示范建设项目最佳效益,使电子商务在便利农牧民生产生活、带动贫困户就业增收、有效助力扶贫攻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行政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覆盖率达45%以上,实现条件具备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全辐射,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20%以上,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30%以上,电子商务培训人数12000人次以上(3000人次/片区)。

2、阶段性目标

2019年底前,一是阿坝县片区、若尔盖县片区、红原县片区、壤塘县片区结合实际,修订完善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经州商务、财政和扶贫部门审改后,完成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州级备案;完成示范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组建、项目建设监督管理机制的建立;完成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公示、招投标方案公示;完成招投标工作,确定项目承建企业,并与企业签订项目合作合同;完成项目建设地点的选定工作,并启动相关工作的开展。二是州商务、财政和扶贫部门完成项目整体推进实施方案的完善,形成《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阿坝州2018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项目整体推进实施方案》上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局备案,并在阿坝州人民政府网站和省商务厅网站进行了公示。

2020年底前,一是4个县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和监管,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和拨付,提前或如期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做好省商务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的绩效评价准备工作,做好相关机构和部门的迎检工作,做好县级自评和初验工作,做好州级验收的准备工作。二是州商务、财政和扶贫部门加强对4个县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的跟踪和检查,做好第三方机构绩效评价和相关机构和部门现场检查的配合协调工作;制定项目验收方案,做好项目验收准备工作。

3、工作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

按照报备的《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阿坝州2018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项目整体推进实施方案》,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农村产品上行配套体系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训等,涉及范围包括:阿坝、若尔盖、红原、壤塘四个片区县。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项目总投资额111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6000万元(1500万元/片区县),州财政局已下拨到4个县,若绩效评价效果好,后续2000万(500万元/县)到位后,再行安排相关县项目由承办企业实施;企业自筹资金5050万元(阿坝县片区1200万元、若尔盖县片区1400万元、红原县片区1400万元、壤塘县片区1050万元),壤塘县财政配套资金100万元。对若尔盖县和壤塘县前期已实施完成的项目,按照相关政策进行“以奖代补”,两县各安排中央财政资金600万元,占下拨中央资金1500万元/县的40%。

1、农产品上行配套体系建设:总投资84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290万元,壤塘县财政配套资金80万元,企业自筹4080万元。

2、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总投资201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165万元,壤塘县财政配套资金20万元,企业自筹830万元。

3、农村电子商务培训:总投资68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545万元,企业自筹140万元。

(二)项目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按照项目合同约定,截止2019年12月,壤塘县已拨付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70万元,红原县已拨付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32.2万元,阿坝县、若尔盖县因项目承办企业确定较晚和财经网关闭等情况而未拨付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已拨付资金主要用于农产品上行体系建设、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乡村服务站点、仓储物流体系建设、电子商务培训和电商孵化等项目。各县中央资金拨付情况见表1-1。

表1-1阿坝州中央财政资金拨付至承办企业情况汇总表

示范县名称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总金额(万元)累计拨付金额(万元)资金拨付率(%)地方财政累计配套资金金额(万元)企业累计配套资金金额(万元)

合计

6000602.210.041005050

阿坝县1500

000

1200

若尔盖县1500

000

1400

红原县1500

332.222.1401400

壤塘县1500270181001050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在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上,四个县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和《阿坝州2018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分别制定了县级《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在各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后,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管,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做到专款专用。

三、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一)工作组织情况分析

1.阿坝县片区

(1)农产品上行配套体系建设。确定企业产品品牌培育6种,开展了品牌培育资料收集、宣传等工作;完成新增6个“三品一标”产品的方案制定(菜籽油、黑青稞、青稞酒、青稞奶茶、牦牛肉干、绿豌豆);完成5款产品(觉域菜籽油、青稞系列产品、牦牛肉干、牦牛肉奶酒、藏香)入驻第三方电商平台营销方案及通用包装设计方案的制定;完成2场线下营销活动(温州瑞安、阿坝县),反应良好;完成在神买商城、神买优品、淘宝等知名第三方电商平台开设阿坝特色馆与店铺的前期工作;完成物流仓储中心的设计和设施设备采购等前期工作。

(2)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完成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设计、21个乡级电商站点、28个村级电商站点门头制定和悬挂工作,设施设备采购前期工作。 

(3)农村电商培训培育。完成电商培训650余人次。

2.若尔盖县片区

一是完成电商培训2604人次,完成率为86.8%。二是建成1个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占地800平方米,运营商正式进驻并开展各项运营和服务。三是完成17个电子商务服务站,70个村级电商服务点(受高原大雪环境影响,门头、设备没有下发和安装),完成率为80%。四是农村物流体系建设中,已整合快递物流资源,实现快递到乡进村,各服务站陆续开展快递业务,完成率为100%。

3.红原县片区

(1)农产品品牌建设及推广。目前正进行“雅克草原”区域公共品牌及5款农旅企业品牌策划、设计;同时,正开展10款农特产品包装设计。

(2)农旅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目前正与西南民族大学科研团队对接,制定牦牛分级出来标准、健康养殖管理体系;与省外农牧公司达成合作,研发测试牦牛冬补饲料。

(3)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建设。完成农特产品选品,正启动3款产品“三品一标”认证。

(4)物流仓配体系建设。完成县级物流仓储配送中心选址、规划、布局,采购物流分拣线、物流货架、拖车拉车等设施设备,开展电商物流中心基础建设工作。与县上2家物流企业对接,洽谈入驻事宜。

(5)鲜奶、鲜肉干支线冷链流通服务体系。开展保鲜库、智能终端投放区域选址调研工作,后续将在成都市高档社区投放30台智能配送终端。

(6)红原特色产品扶贫助农服务店建设。目前正进行扶贫助农服务店前期选址调研,在成都市确定2处备选地址;已完成店铺装修设计施工图、效果图设计。

(7)营销宣传推广体系建设。建立红原自媒体宣传矩阵,累积入驻7个自媒体平台,发布38篇红原推广软文;于成都新会展中心开展1次线上、线下结合的营销活动,提升红原品牌影响力;目前正与盒马、伊藤、红旗为主的O2O和社区商超渠道对接红原农产品上架事宜。

(8)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一楼区域已完成建设,正开展二楼墙面广告设计制作、电子设备(电脑、打印机、投影仪)采购、家具采购等事宜。

(9)乡镇、村电商(物流)服务站点建设。完成11个乡镇、20个行政村电商(物流)站点选址工作,同时对场景进行了测量。

(10)电子商务培训。已开展一期培训。

4.壤塘县片区

(1)建成县域仓储物流配送体系。完成仓储物流管理系统研究配置,正在进行安装调试,并加强推广应用。正在整合冷链仓储配套设施,于近期将建设一个集冷链、配送、初加工为一体的仓储配送中心,为提升冷链仓储服务功能,正在购置1台配送皮卡车和2台冷藏运输车,已完成询价流程。

(2)加强电商品牌培育,促进农产品上行。现正在以初级农畜产品转化为商品为目标,升级建设3套农畜产品VI,设计10款农畜产品通用包装,已完成对包装厂联系。并以县域服务站点为载体铺开户外广告宣传,将壤塘县产品在今日头条、西南商报、四川电视台、云龙大厦等宣传平台、自媒体等多种平台上进行宣传推广。

(3)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启动了“四川扶贫”商标使用权申请,搜集了13种产品信息进行“四川扶贫”商标使用。产品质量溯源系统已基本完成,初步与供应商进达成合作协议,正在进行系统研发与推广。

(4)“壤巴拉”区域公共品牌营销推广。围绕“壤巴拉”区域公共品牌,线下已组织参与了4场营销活动、展会,同时完成了“悬天净土•壤巴拉”区域公共品牌CIS体系建;开启了搜狐平台专题宣传栏,完成6只趣味小视频,并按照CIS体系中VI的运用,对视频进行品牌包装。

(5)线下特色体验馆的建设。完成1个不小于80㎡的壤塘县农特产品020“新零售”特色体验馆建设,装修改造并购买设备设施及软件等,导入线上线下融合互通的体验模式。

(6)发展县级物流中心。完成县级物流中心建设,包括普通仓储、分拣、电子商务多渠道收单、代发服务、物流公共服务等功能区,配置分拣设备,实现产品及其他物件的集中、批量收发;已建立物流快递共同配送联盟,实现全县物流快递共同配送到大部分乡(镇)、村。

(7)改造升级壤塘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升级改造500余平方米的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包括1个宣传展示区、1个培训孵化中心、1个电商运营区、1个众创空间,涵盖壤塘农特产品展示、电商企业及个体入驻、电商公共服务、创新创业孵化等多个功能,开展电商培训推广、运营指导、创业孵化等基础服务,本地10余家优秀企业已实现入驻。

(8)改造建成乡(镇)和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已有9个乡(镇)、15个村级电商便民服务站运行,其中乡镇覆盖率达到75%,村(社区)覆盖率达25%,建档立卡贫困村辐射率达50%。

(9)开展农村电商培训。组织开展电子商务培训6场,共计1134人次。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州政府在报备的《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阿坝州2018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项目整体推进实施方案备案的函》中明确了“强化全程管理”要求,强调要督促示范县按照相关要求确定招投标和全程监督考核的第三方财会机构,制定和落实项目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激励约束、沟通协调机制,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依纪依规追究责任。严格按照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建设要求和中央财政资金使用要求及标准,以及相关要求规范实施项目、使用资金,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管,通过行业主管、财政、审计、国资、第三方财会机构等单位形成监督合力,适时组织开展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监督检查。阿坝、若尔盖、红原、壤塘4县结合实际,分别制定和落实了相应的项目管理制度和日常检查监督管理办法,推动了示范项目的规范建设。

四、项目绩效情况

按照国家、省相关政策要求,阿坝、若尔盖、红原、壤塘4县在州政府相关部门指导下,不同程度的推动了示范项目建设,在项目支出的实际状况与预定的工作绩效目标对比,都取得了一定进展。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各县严格控制项目成本,对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效的节约了项目资金。对项目补助资金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合同约定,在组织县级相关部门及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进度验收和审计后给予兑付,有效规避项目资金使用风险。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项目实施以来,壤塘县已拨付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70万元,红原县已拨付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32.2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上行体系建设、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乡村服务站点、仓储物流体系建设、电子商务培训和电商孵化等项目。阿坝县、若尔盖县虽因项目承办企业确定较晚和财经网关闭等情况而未拨付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但也按照要求推进了项目建设进度,有序推动了相关工作的开展。总体看,4个县在极短时间内加快了项目建设,均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个别县已完成部分子项目建设,有效提高了项目效率性,带动了社会资金共同参与县域电子商务发展,为努力实现政府、企业、专合社、群众等互利共赢奠定了坚实基础。

3、项目的有效性分析

2018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项目在州、县的高度重视下,电子商务的巨大作用已在草地四县得到了广大农牧民群众的认可,纷纷通过手机和电视查看电子商务发展情况和各地产品交易情况,有的个人也通过自己的信息渠道和朋友圈宣传和营销特色产品。国家级电商示范项目各子项目都在加快推进,尤其是疫情防控下都做了工作调整(提前安排和开展相关业务工作),相信在国家级电商示范项目有序有力建设任务完成后,对带动农民就业、增加农牧民收入、推进电商精准扶贫、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将起到良好的示范效应和带动作用。仅2019年,通过项目的实施,有力助推了草地4个县电子商务网络交易的增长,共实现网络交易额4.03亿元,其中:服务型网络零售额实现3.57亿元,实物型网络零售额实现3700万元。

4、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为巩固项目建成后取得的成效,进一步发挥项目建设效益,要求4个县制定支持农村电商发展的政策,整合省、州、县和社会资金,加大对项目运营维护资金投入,特别是加大对电商人才培养的投入,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相关部门和人员加强对示范项目运营的管理,逐步补齐电商发展中存在的短板,确保项目的持续性发展。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由于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完善时间较长,项目公示、招投标公示等工作环节需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项目承建企业较晚;同时,4个县均为高寒高海拔地区,长期冰天雪地,交通不便,项目施工期短,对承建企业进行项目实施带来一定阻碍和困难,致使项目整体实施进度缓慢,无法完成项目绩效目标。

(三)针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前文未说明的内容逐一说明分析。

2018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我州是以阿坝州整体推进方式申报,示范县项目具体由阿坝、若尔盖、红原、壤塘4个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因此,我州接受绩效评价的资料除州级层面形成的外,主要支撑材料由4个县组织。同时,由于我州4个县因受气候、交通等相关因素的制约和影响,示范县项目建设起步很晚,虽经努力推动了部分子项目的实施,但进展不大,形成的相关材料十分有限,相关工作还需逐步跟进。因此,按照绩效指标体系要求,既无法对前文未说明的内容逐一说明分析,也无法形成和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个别指标已形成的部分材料除外)。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后续工作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上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各县实际,严格督促指导,按要求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和拨付,确保2020年底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和做法

按照相关规定,我州草地四县按照既定要求,在借鉴外地经验基础上,积极推动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实施,鉴于项目建设启动较晚,工作中还没有形成可供借鉴的经验、做法,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落到实处。

2.存在的问题

一是受高原天气和交通等影响,4个县每年10月下停工令、4月下开工令,施工期只有6个月,项目施工难,导致项目实施进度缓慢。

二是4个县电商基础薄弱,电商发展严重滞后,极度缺乏龙头企业带动和电商人才支撑,尤其需进一步加大在政策、资金、人才等方面的支持。

三是壤塘县和若尔盖县因前期分别实施了省级电商示范项目,完成了各600万元的项目建设内容,但因2018年升格为国家级示范县,省财政将两县省级资金收回,导致两县在实施国家级项目资金中各少了600万元,加大了两县国家级项目的实施难度。

3.建议与请求

根据草地4县的特殊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建议调节项目建设进度安排,错开冬季冰封时间段,做好后期工作调整。同时,恳请省厅支持壤塘县和若尔盖县实施国家级示范项目各600万元的缺口资金。

六、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情况

我州在项目建设中未出现违反工作文件规定,擅自更改实施方案、扩大实施范围、增加或更改项目建设内容的情况。在审计、稽查和其他相关检查中未发现项目质量、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重大问题。项目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质量事故,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

我州草地4个县严格按照《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扶贫开发局关于印发<四川省2018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川商市建〔2019〕67号)等文件要求,对照文件规定的评价指标、评价内容和评价材料,收集基础数据、整理有关文件资料及会议纪要,并对有关数据和项目建设现场勘验检查核实,认真开展自查自评,我州自评得分75.5分(具体得分请见附件)。

特此报告。

附件:四川省2018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阿坝州自评表

阿坝州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2020年3月30日

附件

四川省2018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阿坝州自评表

一级

指标二级

指标指标解释评价内容自评

得分

组织

管理

与规范(30分,±5分)

组织

管理

(20分,-5分)相关制度

制定

(2分)建立州级统筹协调机制,整合资源,实现资金、物流、公共服务、品牌发展等统筹(1分);制定资金与项目管理制度、出台扶持政策(0.5分);工作方案因地制宜、可操作(0.5分)。

2

资金项目

监管

(13分)  按照部、省相关文件要求,州政府建立常态化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机制,切实落实责任主体(1.5分);州级主管部门加强现场指导、监督、检查(1.5分);承办企业建立项目专账账套,认真执行财务制度,原始票据完整、有效、合规(5分);项目资金的使用方向合规,中央资金拨付和使用程序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5分)。

10

统计信息

工作(5分,-5分)加强资金使用、项目建设和运营情况等数据统计,按要求填报商务部信息系统(报送情况好5分,一般0分,差-5分)。

0

公开

透明

与规范

(5分)政务信息

公开

(5分)  州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综合示范工作方案、资金与项目管理制度,财政支持项目的决策过程文件,项目名称、资金额度、建设内容、完成时限、承办单位名称等基本信息。公开信息内容完整(每次应公开的全面公开2分,缺1-2项的1分,缺3项及以上的0分);公开信息及时(每次及时公开3分,推迟1-2次的2分,推迟3次及以上的0分);同时设立征求意见窗口、纪检或审计举报窗口(1分,未设立0分)。

5

宣传

推广

(5分,+5分)经验总结与

交流推广

(5分,+5分)  州和县及时总结经验材料或典型案例,向中办、国办提供并被采用的计5分并加5分;向国家商务、财政、扶贫部门(简称国家三部门)或省委省政府提供并被采用的4分;向省级主管部门提供并被采用的1分。主要题材为电商扶贫、电商创业、农村产品上行、物流快递下乡进村、电商培训等。采用材料单位不是上述范围的不得分;同一内容被以上单位多级采用的,得分取高限、不重复计分;以上基础分和加分共计不超过10分。

0

政策

措施

与成效

(70±10分)

助推脱贫攻坚

(20+10分)

电商扶贫

方案或计划

(3分)  坚持以助推脱贫攻坚为工作导向,制定有本地域农村电商扶贫工作方案或纳入《实施方案》(1分);方案或计划扶贫目标明确(0.5分);扶贫措施切实可行(0.5分);扶贫工作责任落实(1分)。

3

电商扶贫

重点

(4分) 与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签订帮扶协议(含签订网销产品、培训、就业等帮扶协议),提供农村产品上行服务(2分);在农产品供应链、物流配送、人员培训和公共服务等各项政策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2分)。【注1】

3

电商扶贫

机制

(4分)  建立公共服务中心+乡村电商服务站点,合作社、供应链企业+贫困户,创业孵化+贫困户,农村电商带头人+贫困户等电商扶贫等机制,并有成功案例(每县2个及以上2分,1个1分);贫困户满意度高(90%及以上2分,70%含—90%1分,70%以下0分)。【注1】

3

电商覆盖面

(3分)  行政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村的电商服务覆盖率不低于45%,其中深度贫困县不低于40%(2分,未达到0分);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村物流配送全辐射(1分,抽查发现贫困村有未辐射的0分)。【注1】

3

电商扶贫

成效

(6分)  在绩效评价年份的上一年,平均每县新增培育扶贫产品品牌3个及以上(3分,未达到0分);电商带动贫困群众就业创业人数增长10%及以上(3分,未达到0分)。以当地扶贫等部门对相关数据的证明材料为准。【注2】

5

电商扶贫

加分项

(+10分) 州和县电商扶贫工作成效明显,获国家领导人书面表扬加10分,口头表扬加8分(有视频或音频);获国家三部门部领导、省委省政府省领导书面表扬加6分,口头表扬加4分(有视频或音频);获得省级财政、商务和扶贫任一主管部门厅领导书面表扬加1分。不能提供受表扬佐证的0分;同一内容受到两级及以上领导表扬的,加分取高限、不重复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1

政策

措施

与成效

农村

产品

供应链

(12分)

标准化建设

与推广

(3分)  对州域范围具有相对优势的农副产品、乡村旅游、餐饮、民俗等特色产品,制定标准化生产流程和采后商品化处理流程,平均每县5个产品及以上1分,4个0.5分,3个及以下不得0分)。【注2】

   在符合上述条件基础上,平均每县向15家及以上本地合作社、农户推广2分,10-14家1分,10家以下0分。抽查推广对象中发现,若有2家及以上未执行标准的,该项不得分。【注1】

2

品牌培育

与宣传营销

(3分)平均每县新增培育区域公共品牌和企业品牌(5个及以上1分、4个0.5分、3个及以下0分);统一公共品牌宣传(1分);营销策划(1分)。【注2】

2.5

质量保证

体系建设

(3分)州建立质量抽查奖惩机制,提高本地经营主体和被帮扶贫困户的质量意识、标准意识、诚信意识(1分)。

支持本地合作社、创业青年等,平均每县新增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三品一标”产品等资格认证达到5个及以上(1分);减免贫困户网销产品检测费用(1分)。【注2】

3

网络零售

增长情况

(3分)   在绩效评价年份的上一年,农村网络零售额增长20%及以上(1.5分);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增长30%及以上(1.5分)。【注2】

3

农村物

流体系(15分,-5分)

物流配送

体系项目

建设

(7分,-5分)   加快州县乡村四级物流配送建设进度。州(县)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内容及资金投入完成《实施方案》计划(60%及以上3分,40%【含】—60%2分,40%以下0分);乡村级物流配送站点建设数量及资金投入完成计划(60%及以上4分,40%【含】—60%2分,40%以下0分)。【注3】

   同一条物流线路,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物流企业超过1家(-5分)。避免重复建设,已有社会物流企业在运行的,中央财政资金谨慎支持。【注1】

5

物流配送

体系功能

与可持续

(8分)   发展农村共同配送。州(县)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实现开放共享,当地物流快递企业入驻率80%以上并开展运营(3分);入驻率60%以上并开展运营(2分);入驻率50%以上并开展运营(1分)。【注3】

   农产品上行快递价格比项目实施前下降15%及以上(1分)。【注1】

保障农村物流体系可持续运行。有可持续运行的保障措施,县到村配送时间(3天以内2分,3-7天1.5分,超过7天0分)【注1】;

项目实施以来,整体推进各县快递物流合计单量月平均增速超过同期月平均增速10个百分点(2分),超过5个百分点(1分),未达到5个百分点0分。【注2】

5

政策

措施

与成效

农村电

商公共

服务体

(12分,-5分)

电商服务

体系项目

建设

(7分,-5分)加快电商服务体系设施建设。州(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内容及资金投入完成《实施方案》计划(60%及以上3分,40%【含】—60%2分,40%以下0分)。不得盲目建设电商园区和产品展示中心。【注3】

 乡村级电商服务站点建设数量及资金投入完成计划(60%及以上4分,40%【含】—60%2分,40%以下0分)。【注1】

同一行政村,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网点超过1家(-5分)。避免重复建设,已有企业网点在运行的,中央财政资金谨慎支持。【注1】

5

电商服务

体系功能

发挥

(5分)州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发挥统筹全州农村电商发展、查漏补缺功能,形成区域效应(2分)。

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具备运营、培训、农产品上行、助农扶贫等服务功能(1分,缺项按比例扣减);切实指导协调乡村电商站点发挥作用(1分);村级电商服务点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营业额月均2000元(深度贫困县1000元)及以上(1分)。【注1】

4

电商人才

培训培养

(11分)

培训培养

计划完成

及效果

(6分) 对政府、企业、农民等提供基础普及性的公开免费培训(其中对贫困户普及培训单例造册)。截止评价日,完成《实施方案》普及培训计划(60%及以上1分,40%【含】—60%0.5分,40%以下0分);完成《实施方案》增值培训计划(60%及以上2分,40%【含】—60%1分,40%以下0分)。【注1】

 建立培训后服务机制,如创业孵化、辅助开店、网络营销实操、吸纳就业等,着力提高增值培训转化率。在已参加增值培训的人数中,转化率60%及以上3分,40%【含】—60%2分,40%以下0分。抽查对象不实(指未参加本县增值培训或未从事电商就业创业)达到2名及以上的,该项不得分。【注1】

3

资料完整

培训真实

(5分) 详实记录培训对象和服务内容:

 有总体培训方案或计划(1分)。

 资料完整:有培训通知、课件、签到册、现场影像、培训总结、效果追踪等资料完整。每县随机抽查5场次培训(资料均完整2分,不完整0分)。【注1】

 培训真实:随机抽查培训真实性(真实2分,不真实0分)。【注1】

5

总分10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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