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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 编号 |
被举报 企业 |
举报 时间 |
举报 问题 |
举报内容 |
调查情况 |
处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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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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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汶川县渔子溪瀑布山庄一砂石加工点 |
2023.4.4 |
大气污染 |
阿坝州汶川县渔子溪瀑布山庄一砂石加工点未批先建,扬尘严重。 |
经现场调查,信访件所反映的砂石加工点位于映秀镇中滩堡村小河边组瀑布山庄,于2022年12月22日建成,2023年2月16日投产。该砂石加工点是为了解决都江堰至四姑娘山山地轨道交通扶贫项目因弃渣远,交通保畅压力大导致施工进度缓慢以及地材紧缺的问题,经四川省都金山地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报请汶川县人民政府,在本着“资源再利用,变废为宝”的原则,同意在此新建一条都四轨道交通项目隧道洞渣处置点。在获得同意建设后,经四川省轨道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所委托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原环评报告的编制单位)进行评估论证后不属于重大变更。该处置点为细化各项环保措施,编制了《都江堰至四姑娘山山地轨道交通扶贫项目洞渣处置砂石加工点污染防治方案》并通过专家论证,所以该处置点手续合法。故此项问题不属实。另:该处置点的建设和生产经营由都金公司委托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都四山地轨道交通项目DSZQ-5标项经理部)负责建设,建设后委托汶川绿景建材有限公司负责生产加工,所以举报信反映的不明身份的人也不属实。我局会同县交通局进行了现场调查,该加工点出场道路位于省道303线南华隧道出口前端约100米左右,在与省道303线交汇处安装了车辆显示凸透镜、警示标牌,落实专人进行交通安全引导管理。经汶川县交通运输局认定,该点道口达到安全通行条件。该处置点按照《都江堰至四姑娘山山地轨道交通扶贫项目洞渣处置砂石加工点污染防治方案》要求,建成生产废水处置设施一套,生产废水全部循环使用(包括场地污水收集后一同处置),现场检查未发现生产废水外排现象;生产车间按照《方案》要求,实行全封闭车间,场地道路硬化,出场道路建立了车辆冲洗装置及冲洗废水收集、回用设施。按照《方案》要求,基本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的要求。 其他问题说明:该处置点场地内的蟹子沟因受前几年的山洪影响,存在行洪能力较差的问题,在汛期来临之际需对蟹子沟的壅塞体进行清理疏通。实施清理疏通的单位为汶川县人民政府委托的汶川县汶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确保清理出的壅塞体得到及时处理,该公司同时委托了汶川绿景建材有限公司对其加工,并对成品料实施现场监督,国有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未出现流失问题。 虽然该处置加工点落实了各项环保措施,但因管理不到位,仍存在成品料未实现“日产日清且也未落实好有效的防扬尘措施”和“出场车辆冲洗废水收集的三级沉淀池安装有带法兰盘的三根直径为100mm的PVC(池子外无外排痕迹)的管道”等涉嫌环境违法问题,上述问题按照属地管理,汶川生态环境局庚即下达了责令整改并委托执法人员立案调查,现已完成现场勘验、询问调查等程序工作。2023年5月10日,汶川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再次到现场核实,已完成整改。综上,信访人反映的环保问题也部分存在,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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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联合汶川生态环境局对该处置加工点及都四轨道在建项目实行重点监管。同时举一反三,对全州在建重点建设项目采用“四不两直+夜查+生态网格员监管”的模式,实现全方位的监管。 因该投诉件未留投诉人相关联系方式,无法告知投诉人相关调查情况。 |
责任编辑:州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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