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群众反映“红原县刷经寺加当村沟尾一家采石场无环评手续,污水直排。向当地生态环境局反映无果。” 基本情况 经现场核实,来信举报砂场为红原县壤口乡料场砂岩矿建设项目。环评批复号:阿州环审批〔2021〕19号。该项目位于红原县壤口乡,矿区面积为0.0336k㎡,开采矿种为砂岩,采用露天组合台阶式开采方式,砂石料提供给G0615线久治(川青界)至马尔康段高速公路修建使用,服务年限为5年,环保投资41.7万元,占总投资的8.3%。 调查情况 2021年5月11日,我局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人员针对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场检查时发现,一是该料场手续完备:具备了资源拍卖所有权证、水土保持方案批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临时用地批复、林业采伐许可批复等相关文件批复,项目合理合法(见附件1:红原加当沟料场环评批复);二是“三同时措施”基本落实到位:生产废水经多级沉淀+板框压滤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现场突击检查未发现生产污水外排;沉淀池淤泥经收集转运至久马高速11标弃土场填埋;厂方完全封闭+喷淋,减少粉尘扬散;排土集中统一堆放,后期用作生态修复(见附件2:现场检查照片)。但现场也有不完善之处:一是料场正在建设中,第一条生产线正在试生产,第二条生产线正在建设中,厂界未完全设立;二是批复的开采范围未设立边界标志;三是部分弃土、排土还需进一步规范。经现场调查核实,信访人举报信息不属实。 处理情况 鉴于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执法人员立即对项目业主红原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警告的行政处罚,下达了当场处罚决定书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见附件3:当场处罚决定书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限期完成上述问题整改,州生态环境局将对整改结果进行后督察,一旦发现项目业主未按照时限和要求完成整改,我局将予以严肃查处。 回复情况 由于信访人系匿名举报,无法联系,我局的加当沟砂岩料场的调查处理结果无法当面回复,将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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