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卧龙特别行政区,四川都金山地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州委、州政府已于2022年7月6日印发《阿坝州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阿委〔2022〕83 号),以下简称《州整改方案》)。按照州委、州政府统一部署,为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落实,各整改督导、责任单位应依据《州整改方案》,抓紧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企业整改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
《州整改方案》中承担整改的督导、责任单位应编制整改方案,包括各县(市)、有关州直部门和有关企业(见附件1)。整改方案包含正文和任务清单。正文主要有总体要求、整改原则、整改目标、整改举措和保障措施;任务清单中逐一明确各项整改任务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整改措施。
二、编制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整改方案要对标对表,与国家和省、州现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规划,以及国、省、州最新工作目标和政策要求保持一致。
(二)坚持实事求是。整改方案要结合本地区(单位)实际,充分论证评估,科学合理设置细化整改时限、目标、措施,不得随意加压加码或放任放水,坚决防止整改“一刀切”。
(三)坚持对照衔接。整改方案要与《州整改方案》正文和整改任务清单总体保持一致、逐项对应,细化整改时限、目标、措施不得突破《州整改方案》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整改方案是对《州整改方案》的深化和细化,是推动落实、跟踪督办、日常管理、追责问责的主要依据。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高质量完成整改方案编制。在编制整改任务清单工作中敷衍应付、放任放水和搞“一刀切”的,一经发现坚决查处。
(二)严格审核。各整改督导、责任单位要严格审核把关,整改方案需报县(市)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或部门(企业)党组(党委)会议审议同意。州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县(市)和企业整改方案编制的指导,做好州直有关部门整改方案与县(市)、企业整改方案的有机衔接,县(市)和企业的整改方案在审议前需报州生态环保督察办组织州直有关部门审核。
(三)按时报送。请各单位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于2022年8月7日前印发实施,并报我办备案。同时,按照《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清单化调度的通知》(阿环督察办发〔2021〕80号)要求,启动整改进展情况调度工作,请于8月20日前将整改任务清单调度表(见附件2)报送指定邮箱,并于9月第1个工作日前完成第一次整改进展情况调度报送。
单位:州生态环保督察办;联系电话:0837-2836586;邮箱:abzhbdc@163.com。
附件:1.整改方案编制单位
2.XX(单位)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
整改任务清单调度表
阿坝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阿坝州生态环境局代章)
2022年7月7日
附件1
整改方案编制单位
序号 |
州整改任务 |
编制单位 |
1 |
第一项 |
1.13个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 2.州纪委机关、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发展改革委、州经信局、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林草局 3.四川都金山地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
正文相关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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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二至十三项 |
《州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督导、责任单位 |
3 |
第十四项 |
1.13个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 2.州发改委、州经信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林草局、大熊猫国家公园阿坝管理分局、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各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 |
附件2
XX(单位)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调度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
州任务编号 |
州任务整改内容 |
州任务整改时限 |
州任务整改目标 |
州任务整改措施 |
细化整改措施 |
细化措施整改时限 |
细化措施整改目标 |
细化措施责任单位 |
细化措施督导单位 |
1 |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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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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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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