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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要调整国企的不合理偏高过高收入

发布时间:201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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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818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了《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等6份改革文件,建议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克强、刘云山、张高丽出席会议。

习近平指出,要逐步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实现薪酬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督有效,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
  国企薪酬焦点:调整国企收入分配秩序

        习近平在讲话中指出,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管理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必须搞好。改革开放以来,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取得积极成效,同时也存在薪酬结构不尽合理、薪酬监管体制不够健全等问题。要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出发,适应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进程,逐步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实现薪酬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督有效,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中央企业负责同志要强化担当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正确对待、积极支持这项改革。

    >>揭秘

    央企负责人年薪怎么算

         据了解,目前国资委对央企负责人实施绩效薪酬,分为基本年薪和绩效奖金。基本年薪与上年度央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联系。此外,每年国资委与每家企业签订年度责任状进行考核,企业安全生产、经济增加值、节能减排情况、自主创新等都会影响考核结果。最终考核结果等级越高,央企负责人绩效薪金也越高。

        数据显示,2010年和2011年,国资委下属的央企负责人平均年薪在65万至70万之间。

        此次薪酬制度改革方案还在审议。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曾公开表示,国企管理人员薪酬待遇应根据企业经营管理的绩效、风险、责任等确定,不断完善企业薪酬激励约束机制,探索建立与企业管理人员分类管理相适应、与选任方式相匹配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

        一位国资研究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中央企业负责人的年度绩效薪酬政策落实得比较到位,但与任期考核相联系的中长期激励尚未建立,应尽快推出。

    职务消费焦点:严禁因职设定消费定额

        习近平强调,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是改作风的深化,也是反“四风”的深化,国有企业要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表率。要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除了国家规定的履职待遇和符合财务制度规定标准的业务支出外,国有企业负责人没有其他的“职务消费”,按照职务设置消费定额并量化到个人的做法必须坚决根除。

    >>现状

    个人吃穿算为职务消费

        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职务消费”,本来是国有企业负责人因履行公共职务而产生的各种消费开支。但在现实操作中,打着“职务消费”名义假公肥私的行为屡见不鲜。

    在很多国有企业,“职务消费”过度,拿国家的钱充大方。不少国企管理干部的“职务消费”不是以企业的合理支出为标准,而是在企业财力允许范围内设置“职务消费”的最大值,逼着管理干部“瞎造”,出现“花得再多不会受惩罚,省得再多不会受奖励”的咄咄怪事。

        在一些国有企业,“职务消费”得不到有效监管,已经成为滋生“软腐败”的温床。领导干部将个人的吃、穿、住、行、医、玩囊括到“职务消费”中,办公室装修、配备专车、体检、疗养、请吃等等,都可列在“职务需要”的名下。

        相对于此前“职务消费”无上限的乱象,一些地方采取过“包干制”的做法,本意在于限额使用,利于监督,在一定时期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实际操作中,有些没花完的钱通过虚假发票来销账,这些钱实际是揣到了相关人员的腰包里,“职务消费”成为了贪腐行为的“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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