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州委、州政府工作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有关规定,阿坝州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分别于2023年4月3日至5月20日、2023年10月10日至11月18日对州本级相关单位和马尔康市人民政府实施的“6·10”马尔康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推进、资金筹集和使用、项目管理情况、参建单位履职等情况进行了两个阶段跟踪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灾后恢复重建基本情况
(一)项目推进情况
1.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内项目推进情况。根据州政府印发的《“6·10”马尔康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实施规划》,州本级重建项目10个,规划总投资0.87亿元;马尔康市重建项目90个,规划总投资14.87亿元。截至2023年10月31日,州本级已开工10个,累计完成投资0.73亿元,占规划总投资的83.91%,5个项目已完工,完工率50%;马尔康市已开工87个,累计完成投资6.95亿元,占规划总投资的46.74%,42个已完工,完工率46.67%。
2.地灾防治专项规划内项目推进情况。根据州政府印发的《“6·10”马尔康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马尔康市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项目7个,规划总投资2.13亿元,其中:调查评价项目2个、监测预警项目1个、综合整治项目3个、避险搬迁项目1个。截至2023年10月31日,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避险搬迁等4个项目已完工;地质灾害综合(工程治理)等3个综合整治项目中136个子项目已完工110个。
(二)灾后重建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全州累计到位灾后恢复重建资金123148.71万元。马尔康市累计到位灾后恢复重建资金86087.24万元,累计支出44915.23万元,其中:规划内重建项目资金38548.7万元,地灾专项资金6366.5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州级相关单位,马尔康市委、市政府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重建目标任务,有力有序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但此次审计也发现部分项目推进缓慢、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使用不规范、参建单位履职履约不到位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灾后重建项目推进方面。部分灾后重建项目推进缓慢。4 个项目未按期开工,4 个项目较倒排工期计划进度滞后。
(二)灾后重建资金筹集和使用方面。建设单位审核把关不严,部分项目多付重建资金;部分项目因资金未到位以及未严格执行合同约定导致拖欠工程款;个别项目未及时兑付重建补助款;24个项目未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提供保函;6个项目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拨付农民工工资、个别项目未按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个别项目未按合同约定进行结算,多扣预付款;51个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结算。
(三)参建单位履职履约方面。一是建设单位审核把关不严。未严格审核项目的工程过程资料和验收资料,未对上述资料时行审批签字盖章;二是施工单位履职履约不到位。部分项目的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履职缺位,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在岗,且未履行请假手续。部分项目施工安全管理不到位,项目专职安全员不在岗,且未履行请假手续,存在安全监督隐患。三是监理单位履职履约不到位。部分项目存在同一专业监理工程师同时负责多个项目的问题。个别项目监理员未在监理日志签字确认相关监理事项;四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未按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合同未按规定明确开、竣工日期。
(四)项目建设管理方面。个别项目基本建设管理程序执行不到位、未严格执行项目规划或未履行相关程序,擅自对项目投资、建设内容、规模、地点等做较大调整。个别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先行开工。个别项目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防洪要求先行开工。个别项目超投资概算未履行审批手续。个别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充分考虑地震影响,导致重复实施部分建设内容,造成财政资金浪费。个别项目完工后未及时验收、个别项目竣工验收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对本次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阿坝州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明确了整改要求。从对标目标任务、加强资金监管、加强项目管理、依法履职履约等方面提出了审计建议。审计机关将持续关注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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