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县持续推进“三长”联合巡查监管 强化河湖生态环境整治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工作协作机制,进一步发挥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在保护河湖生态方面的职能互补作用,形成河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合力,7月18日至19日,黑水县河长办联合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水务局、县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开展2023年第二季度“三长”督导检查工作。
巡查组一行先后对县经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教育局、芦花镇、卡龙镇、扎窝镇、龙坝乡、洛多乡等单位的河湖管理工作常态化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听取了部门和乡镇2023年上半年关于河湖长制工作的情况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现场察看了河湖生态环境保护情况,“三长”对部分乡镇、部门给予肯定,同时指出个别单位前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牢上游意识,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维护黑水县“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良好生态环境。二是聚焦工作重点,全面提高保护治理水平。要抓好河湖“清四乱”第四批次整改情况和各级暗访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同时举一反三,深入研究查找污染物排放、行洪安全、河湖整治以及采砂、设障、捕捞等突出问题,确保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严厉打击污水偷排、直排、乱排问题,牢牢守住环境安全底线,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压实工作责任,扎实推动工作落地见效。黑水县河长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继续深化落实“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河执法,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形成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作通畅的工作格局,同时,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作用,不断提升全县河湖管理保护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共同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责任编辑:州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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