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依据
推进政务云和政务大数据平台建设,构建国家、省、市三级共享交换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相继出台系列文件、召开多次会议,要求加快推进。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下决心强化全州电子政务顶层设计和统筹管理,将州政务云和政务大数据平台建设成支撑全州信息化建设和政务服务的核心基础平台,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和理念,努力构建具有阿坝特色的智慧政务体系。2018年7月,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建设阿坝州政务云和政务大数据平台实施意见》(阿府办发〔2018〕20号),2019年4月,阿坝州政务云平台通过专家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随着平台应用程度的不断深入,我州政务云平台管理运维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亟需通过规范制度,补齐工作短板弱项,进一步提高州政务云平台管理运维水平,助推我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起草过程
2021年3月,州大数据中心成立起草专班,开展《阿坝州政务云平台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起草工作。为做好《条例》起草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广泛查阅资料,结合我州实际起草了《办法》初稿,书面征求了各县(市)和州级相关部门意见,对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汇总、梳理和研究,进一步修改形成了《阿坝州政务云平台管理暂行办法》。
三、主要内容
《条例(送审稿)》共六章,四十二条。
第一章总则。包括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等,对平台的建设模式、使用主体、资产归属等方面作出要求。
第二章职责分工。明确了平台使用单位责任义务以及大数据工作主管部门管理权限等。
第三章使用管理。主要对云平台服务商资质要求和服务提升等作出规定,涵盖了云平台服务使用包含申请、审核、分配、测试、运行、变更和终止、费用结算等环节。
第四章安全管理。主要从等保测评、安全责任归属、安全保密等方面进行明确。
第五章服务管理。主要包括监督管理、绩效考核、服务评价等方面的内容,既有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责任追究,也有对信息系统保障措施的要求。
第六章附则。主要规定了施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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