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我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川法委发〔2021〕5号)等精神,现将我州州、县(市)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1年7月1日起,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我州州、县(市)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统一管辖本级人民政府派出机关、本级人民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下一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州、县(市)人民政府职能部门不再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此前,州、县(市)人民政府部门已经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以及申请人已经向人民政府部门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由该部门继续办理。 二、州、县(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作为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以本级人民政府的名义,依法办理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事项。 三、州、县(市)人民政府部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行政复议申请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提出申请,或者自收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转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办理,并告知行政复议申请人。 四、州、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部门要加强宣传,确保人民群众广泛知悉改革变化,方便人民群众找准行政复议机关,通过行政复议途径依法合理解决利益诉求。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订后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及各县(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地址及咨询电话: 阿坝州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阿坝州司法局),地址:马尔康市马尔康镇达尔玛街167号,咨询电话0837-2833516。 马尔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马尔康市司法局),地址:马尔康市绕城路2号(俄尔雅新区) ,咨询电话:2837-2858317。 金川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金川县司法局),地址: 金川县勒乌镇沐林路第二办公区,咨询电话:2837-2521815。 小金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小金县司法局),地址:小金县美兴镇石灰村,咨询电话:0837—2782560。 阿坝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阿坝县司法局),地址:阿坝县阿坝镇德唐路7号,咨询电话:0837-2480081。 若尔盖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若尔盖县司法局),地址:若尔盖县达扎寺镇商业街7号,咨询电话:0837-2293675。 红原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红原县司法局),地址:红原县霞日路6号,咨询电话:0834-2665336。 壤塘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壤塘县司法局),地址:壤塘县岗木达镇(原壤柯镇)华龙路22号,咨询电话:0837-2378324。 汶川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汶川县司法局),地址:汶川县威州镇太阳岛政法小区双拥路8号,咨询电话:0837-6245363。 理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理县司法局),地址:理县杂谷脑镇红叶大道第二办公区,咨询电话:0834-6827357。 茂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茂县司法局),地址:茂县凤仪镇政法小区,咨询电话:0837-7423148。 松潘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松潘县司法局),地址:松潘县进安镇金坑坝路289号,咨询电话:0837-7232886。 九寨沟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九寨沟县司法局),地址:九寨沟县政务中心四号楼一楼,咨询电话:0837-7730138。 黑水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黑县司法局),地址:黑水县西街69号黑水县司法局,咨询电话:0837-6722513。 阿坝州人民政府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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