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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司法局关于印发《2018年全州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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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省厅要求,现将2018年全司法行政工作要点》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确保今年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季度、半年、前三季度和全年工作总结分别于4月5日、7月5日、10月5日和12月10前通过OA报州局办公室。

 

 

阿坝州司法局

                            2018年43

 

2018年全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是我州全面完成“四大攻坚战”任务的重要年,同时,也是狠抓“七五”普法规划落实的中期展示年。全州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工作思路是:“贯穿一条主线”【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为主线;以法治建设为引领,突出“三项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司法行政信息化和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坚持“四个围绕”【围绕中心抓服务、围绕稳定抓法治、围绕基层抓规范、围绕能力抓队伍】;深化“一项活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坚决打赢“发展、脱贫、重建、维稳”四场必胜硬仗和推进“三区一中心”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2018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一)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1.完善制度设计。根据省厅《四川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州实际,拟定我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理论调研,制定全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链,确保有序推进。(责任单位:公证律师科(局司改办)、政治部、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司法局,排在首位的责任部门为牵头部门,下同)

2.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着力建设州、县(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按需依托乡镇司法所建设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等实体平台;运行好12348四川法网和阿坝州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提高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服务群众的质量和效率。按照司法厅要求,积极筹备建设 12348 藏汉双语法网。(责任单位:法律援助科、公证律师科、基层科、法制宣传科、司法鉴定科、办公室、各县(市)司法局)

3.深化法律援助制度改革。抓好《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落实、规范法院、看守所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让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群众。(责任单位:法律援助科、公证律师科、各县(市)司法局)

4.加强重点案件、重点人员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办理典型、复杂、涉稳、群体性等社会影响较大的援助案件,提高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和认可度。(责任单位:法律援助科、各县(市)司法局)

5.推动司法行政案例库建设。建立常态化征集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机制,及时总结、提炼工作中可借鉴的典型案例,向司法厅推送的同时,不断充实我州司法行政案例库。(责任单位:法制警务科、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司法局)

6.加强培训,提高法律服务工作水平。举办全州法律服务人员参与的法律服务业务集中培训班。(责任单位:法律援助科、公证律师科、基层科、法制宣传科、司法鉴定科、各县(市)司法局)

7.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全面落实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普遍建立面向群众的微信群,年内基本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责任单位:公证律师科、法律援助科、各县(市)司法局)

8.大力实施便民服务。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通过网上咨询预约,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建立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为行动不便群众提供上门服务。积极开展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拓展公证业务领域,推进公证服务知识产权保护、服务银行金融债权风险防控工作,对试点工作进行评估,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责任单位:公证律师科、法律援助科、司法鉴定科、各县(市)司法局)

9.加强法律服务监管。完善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管理制度。加强涉藏案件、涉稳案件律师辩护指导工作。开展公证质量检查,加强公证质量建设。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认定认可、能力验证,加强司法鉴定执业活动监管。规范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服务收费管理。(责任单位:公证律师科、司法鉴定科、各县(市)司法局)

10.加强公证机构机制创新。优化事业体制公证机构用人机制、分配激励机制,确保改制后的公证机构能“留得住人、招得来人”。(责任单位:公证律师科、各县(市)司法局)

  (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11.积极服务“四大攻坚战”。围绕打赢“发展、脱贫、重建、维稳”四场必胜硬仗,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深化律师参与代理和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积极组织全州律师扎实开展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组织律师、公证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重点工程提供风险防控。抓好全州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实施,完成省政府对州政府的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目标考核任务。加强脱贫攻坚法律援助服务工作,持续开展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专项活动,加强对农民、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等困难和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服务。做好联系村扶贫工作,大力实施“法律扶贫”。(责任单位:法律援助科、公证律师科、司法鉴定科、各县(市)司法局)

12.积极服务乡村振兴。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推动政府加大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力度,大力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积极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为村(社区)治理提供法律专业意见,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依法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工作,全面推广理县夹壁乡二古溪村和若尔盖县求吉乡嘎哇村村规民约试点经验,助力实现“一核三治”基层治理新格局。为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协助,为村(社区)民生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开展法治宣传,解答群众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重点普及征地拆迁、土地权属、婚姻家庭、上学就医、社会保障、环境保护、企业主与员工之间的劳资纠纷等方面涉及的法律知识;积极推进律师为现代农业产业项目担任法律顾问,为农业农村开放合作、支持和鼓励农民就业创业、发展新产业新业态等方面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司法所在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治宣传、基层依法治理等方面的职能作用,积极化解矛盾纠纷、防控风险隐患、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服务广大农村群众。(责任单位:公证律师科、法制宣传科、基层工作科、社区矫正科、法律援助科、司法鉴定科、各县(市)司法局)

  (三)服务全面依法治

13.推进依法行政。组织推荐律师担任各级政府法律顾问,引导广大律师参与到行政决策全过程,参与政府职能转变、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权力公开运行、行政资源优化配置,加大购买法律服务力度,鼓励引导律师协助政府处理各类涉法事务。抓实司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确保行政复议、行政处罚、行政投诉等各类行政执法文书使用规范,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加强执法监督,深化专项评查。(责任单位:法制宣传科、公证律师科、各县(市)司法局

    14.落实普法责任。健全“谁执法谁普法”联席会议制度,落实普法工作“责任 清单”机制,推动在立法、司法、执法全过程中开展普法。落实“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将法治宣传融入法律服务全过程。开展“七五”普法中期督导。(责任单位:法制宣传科、公证律师科、社区矫正科、基层工作科、法律援助科、司法鉴定科、各县(市)司法局

15.深化“法律七进”。按照“法律七进”工作标准,加强“法律七进”工作示范点建设,推动“法律七进”深入持久开展。持续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宪法》和我州自治法规宣传教育,落实责任清单;积极参与“法律七进·四川法治微视频、微电影”大赛和“法润天府·法治文艺进万家”行动。(责任单位:法制宣传科、各县(市)司法局

16.继续深化“三项法治创建”。深入开展“三项法治示范” 创建工作,加强督促指导,确保茂县创建成国家级法治示范县,汶川、理县创建成省级法治示范县,督促指导3个省级法治示范乡镇和5个省级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创建工作。启动第三批州级“三项法治示范”创建工作。(责任单位:法制宣传科、各县(市)司法局

17.大力开展“互联网 法治宣传”行动。加大新媒体普法宣传力度和汉藏双语法治宣传工作室“法治阳光”栏目原创力度,使其逐步覆盖到川、甘、青结合部,逐步做成阿坝司法行政的特色、亮点和品牌。责任单位:法制宣传科、各县(市)司法局

  (四)服务平安阿坝建设

18.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强化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巩固好现有乡镇(街道),村(社区)调委会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加强医疗纠纷、道路交通、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开展分级培训,邀请专家学者授课,提高人民调解员综合素质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开展人民调解评星定级工作,发挥星级调委会,等级调解员的示范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基层工作科、各县(市)司法局)

19.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指导全州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在重大活动、敏感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行动,筑牢维稳“第一道防线”。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积极推进公调对接、诉调对接常态化。强化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做好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信息的更新及人民调解案件的录入工作,确保调解一起、录入一起。责任单位:基层工作科、各县(市)司法局

20.持续推进规范藏区民间调解,指导阿坝、若尔盖、红原学习借鉴壤塘经验,结合实际,坚持党政引领、突出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思路、增添工作措施,促进民间调解规范化。责任单位:基层工作科、阿坝、若尔盖、红原县司法局

21.做好刑释衔接和安置帮教。加强与监狱、看守所的对接,对涉稳涉恐等重点刑释人员实行“必接必送”制度,推进帮教活动“进帐篷、进扎康、进家庭”常态化制度化;“三无”、“三假”等重点帮教对象实现无缝对接。依靠党委政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落实工作经费,壮大工作力量;协调国土、农牧、民政等部门,探索推进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做好刑释人员过渡性安置及社会救助工作,落实帮扶措施,依托信息化技术和手段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做实社会救助、就业扶持和社会保障等各项措施。(责任单位:社区矫正科、各县(市)司法局

22.推进藏区依法常态化治理。推进藏区“法律进寺庙”工作全覆盖,深化“四进七有”工作模式,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抓住牧区普法难点,推进寺庙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常态化培养寺庙“法律明白人”,实现“法律明白人”数量增加、质量提高、教育培养常态化。责任单位:法制宣传科、各县(市)司法局

23.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社区服刑人员中开展涉黑涉恶犯罪坦检活动,依法做好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等工作。引导律师依法开展涉嫌黑恶势力犯罪刑事辩护,引导司法行政基层干部和法律服务人员发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责任单位:公证律师、社区矫正科、各县(市)司法局

24.依法做好信访工作。认真贯彻《司法行政机关信访工作办法》,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信访工作责任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强化信访风险预警防控,确保重大信访事项有效处置。落实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制度,引导信访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责任单位:办公室、公证律师科、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司法局

   二、全面规范社区矫正监管执法

25.落实《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建立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权力清单,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举办培训班,组织学习《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人民警察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法律,熟练掌握社区矫正的工作流程。积极宣传社区矫正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责任单位:社区矫正科、各县(市)司法局

26.开展“规范化建设巩固年”活动。按照省厅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继续在全州范围内推进社区矫正机构“队建制”模式,并探索延伸管教职能,全力推进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标准化、监督管理智能化、教育矫正科学化、工作队伍专业化、基础保障常态化,推进社区矫正监管执法工作由“治标”向“治本”转变。责任单位:社区矫正科、各县(市)司法局

27.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按照省厅总体部署,全面建成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察系统,实现全州对社区服刑人员统一电子定位管理。(责任单位:社区矫正科、各县(市)司法局

28.将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推动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经费保障,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实现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与社区服刑人员1:10的配备比例。(责任科室:社区矫正科、各县(市)司法局

29.持续深入开展“亲情帮教进监狱”活动。督导维稳重点县或服刑人员较多的县到相关监狱开展“送亲情、送温暖、送关怀”的帮教活动,全面落实治本安全观。(责任单位:社区矫正科、各县(市)司法局

  三、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

30.紧盯司法部《关于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改革的意见》(司发〔2018〕1号)确立的 5大项28分项85小项改革任务,待省厅出台《加快推进四川司法行政改革的实施意见后》,建立我州推进机制,按计划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和改革重任。(责任单位:公证律师科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各县(市)司法局

31.全面践行治本安全观,推动治本安全观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全面落实,推动罪犯文化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纳入地方总体规划。(责任单位:社区矫正科、各县(市)司法局

32.扎实抓好律师调解制度、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改革试点。优化事业体制公证机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试点。推进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看守所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责任单位:公证律师法律援助科、各县(市)司法局

33.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法律援助制度、新形势下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等已出台的专项改革意见(方案)兑现人民监督员履职案件补贴。责任单位:法治宣传科、法律援助科、公证律师科、基层工作科、各县(市)司法局

34.制定出台我州深化律师制度改革意见,依法规范国资律师事务所管理,坚定不移推进律师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律师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州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加快建成“三区一中心”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公证律师科、各县市(市)司法局

 35.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互联网 政务服务”责任单位:公证律师科、司法鉴定科、各县(市)司法局

36.贯彻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好首次考试,实现新旧制度衔接平稳有序。(责任科室:国家司法考试科、公证律师科

37.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争取上级部门对我州司法鉴定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帮助解决民族地区司法鉴定服务资源不足问题。(责任科室:司法鉴定科)

四、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

38.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广泛开展大学习、大培训。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化“四对照四提升 做忠诚卫士”专题教育,进一步筑牢“四个意识”、强化使命担当。责任单位:局政治部各县(市)司法局

39.加强党的建设。严格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明确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深化推动基层支部“十个标准化”建设。尊崇、维护党章,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推进党员志愿服务,持续开展“走基层”活动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责任单位:局政治部、律师公证工作科各县(市)司法局

40.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协管责任,动态分析、掌握领导班子运行状况。按照省厅规定,加强司法行政专编人员招录调任和借用(借调)管理工作。持续推进思想、法纪、警示和先进典型“四项教育”。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鲜明崇尚实干、有为有位用人导向有序推进干部轮岗交流,激发干部队伍活力。责任单位:局政治部、各县(市)司法局

41.加强素质能力建设。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建立岗位练兵长效机制,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按照省厅部署要求,建立司法行政系统人才库,加大青年干警、青年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培养,切实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探索建立与高校合作的人才培养培训机制。责任单位:局政治部各县(市)司法局

4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州委州政府八条意见及实施细则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围绕司法行政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开展督查督办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严厉整治法律服务领域乱收费、违规执业等不遵守职业操守的行为,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重点问题按照“一案双查”严肃查处。(责任单位:驻局纪检组、局政治部各县(市)司法局

43.大力选树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在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发展中的先进典型,在全州司法行政系统讲出好故事、发出好声音、树立好榜样,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以“四川司法行政系统十大杰出人物”先进事迹宣传为载体,树立行业标兵。按照省厅安排积极开展“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责任单位:局政治部、律师公证工作科、州律师协会各县(市)司法局

  五、持续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

  (一)大力加强基层政法基础设施建设

44.督导已下达项目县做好司法业务用房项目开工和完工工作。(责任单位:计财装备科、若尔盖县司法局)

45.认真落实中央、省、州关于节能减排决策部署,做好机关公共节能减排工作。(责任科室:计财装备科)

  (二)持续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46.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确保完成219个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任务;认真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业务用房保障、严格司法助理员专项编制管理、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充实司法所工作人员。加大司法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做好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命名工作,以点带面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做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州现场会相关工作,确保会议顺利召开。责任单位:基层工作科、政治部、各县(市)司法局

47.加强司法所业务建设。严格落实《司法所业务工作规范》,确保司法所各项业务操作规范、文书规范、资料齐全;加强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建设,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确保已建成规范化司法所全面实现网上办公、办案。(责任单位:基层工作科、公证律师科、法律援助科、各县(市)司法局

(三)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

48.积极运用OA办公系统和业务管理系统,升级12348法律服务热线,加强信息系统日常维护更新,为司法行政各项业务提供智能化服务。(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司法局)

49.建设全州司法行政指挥中心,建立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指挥联动平台。今年8月底以前完成州、县两级司法行政指挥中心建设招投标,11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同时,4月底以前要完成视频点名【形成每天上午10:00左右常态化点名制度】,6月底以前完成监控视频上传【各县确保三个场所,即社区矫正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办案场所的监控视频上传】(责任单位: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各县(市)司法局)

50.部署综合业务视频会商系统,配合开展政法大数据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建设。(责任单位:办公室、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各县(市)司法局)

六、健全工作机制

51.制定发展规划。紧跟司法厅改革发展新部署新要求,深入研究并制定全州司法行政系统“五年三步走”规划,细化落实年度目标任务,力争推动整体工作一年一变化、三年铸特色、五年创一流。(责任单位:办公室、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司法局)

52.完善工作评价机制。按照司法厅司法行政工作评价指标体系,结合我州实际,创新司法行政工作评价机制,建立我州推进覆盖城乡居民公共法律服务主要评价指标体系,争取纳入州委、州政府对县(市)的绩效考评。(责任单位:办公室、政治部、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司法局

53.健全对外宣传机制。坚持党管意识形态,整合全系统网站、微信等外宣平台,建立全系统对外宣传联动机制,健全对外宣传考核办法,形成统一的对外宣传矩阵,定期发布司法行政信息,讲好司法行政故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扩大司法行政影响力,树立司法行政良好形象。(责任单位:办公室、政治部、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司法局)

54.健全督查通报机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强化快转快办,做到即批即办、急批急办,注重跟踪督办,严肃核查,敢于动真碰硬,定期通报贯彻落实情况,确保局党委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得到落实。(责任单位:办公室、政治部)

55.建立分类推进机制。把握司法行政各条块的管理特点和运行规律,分类施策,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统揽,确保各项工作齐头并进。(责任单位:办公室、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司法局)

56.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重要工作、领导干部重大事项、重大突发紧急状况、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领导干部个人重要活动和重大会务情况及时向局党委报告。(责任单位:办公室、政治部、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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