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5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创新推动“大法宣”, 为法治阿坝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1.开展“六五”普法总结检查验收工作,调研谋划阿坝州“七五”普法规划。制定了《关于组织开展全州“六五”普法总结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规定自查、总结和检查验收各阶段任务和时间,细化验收标准,2015年9月顺利完成省上的检查验收。阿坝州“七五”普法规划正在调研并着手草拟中。
2.创新法治宣传形式、扎实推进“法律七进”活动
积极拓展普法阵地,推动普法工作从单一性向多元化转变。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相结合,在继续办好阿坝州电视台《阿坝法治》和各县电视法治宣传栏目、阿坝日报“司法行政宣传专版”、“阿坝州普法网”等宣传平台的基础上,积极开设阿坝司法行政微信号和单位、个人微博、藏文语音手机报等新媒体,不断增加新渠道,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加快构建多形式推进、立体化覆盖的法律传播体系。
积极培育法治文化,推动法律知识从灌输式向渗透式转变。注重将法治宣传教育与传统民族文化相融合,充分利用民族元素、民族符号,制作藏汉双语普法产品,让人们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教育和熏陶。今年,全州共制作以“吉祥八宝图”为背景,以法治精神为内容的藏汉双语法治宣传挂历1万余本、年历2万张,开展法治文艺演出300余场次,有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干部群众生产生活全领域。
制定了《阿坝州“法律七进”工作考核暂行办法》,考核办法以百分制,按照考核原则和考核标准进行,将进一步深入持久推进我州“法律七进”工作。全州共开展法律进机关(单位)活动295次,受教育人数21927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7969份,发放普法读物51443册,其中双语教材3542册;推荐律师担任机关法律顾问162名;组建普法讲师团、法律人才库53个,为会前学法和专题法治讲座培训提供师资232次。开展法律进乡村(社区)活动1845次,组建法治宣传队伍322支,发放宣传资料157815份,发放普法宣传用品22189件。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508次,发放宣传资料30560份,发放中小学普法读物44411册,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52个,设立法律图书角216个,开辟法制宣传专栏320个。开展法律进寺院活动473次,受教育僧侣13308人(次),编发宣传资料21569份。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118次,受教育人数2253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8950份。法律进景区248次,受教育11528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365份。法律进医院96次,受教育人数865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7195份,解答咨询656人(次)。
3.加强寺庙和牧区法治宣传教育及专项维稳法治宣传教育。2月深入红原县邛溪镇麻萨村、达格龙村、热多村开展2015年“送法进牧区”宣讲活动。宣讲组针对牧区实际,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典型案例,讲解了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村民自治法、土地管理法、婚姻法、刑法以及农民维权等法律法规知。发放《农牧民常用法律知识及案例选编(藏汉双语版)》、法制宣传挂历、年画等资料1000余份。3月组建藏汉双语宣讲组,赴维稳重点县开展寺庙法治宣讲,通过发放藏汉双语宣传资料、“以案说法”等僧侣和农牧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摆故事、讲道理、学法律”,宣讲效果突出。6月参加四川省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欢乐藏区行暨法律七进”活动,以座谈的形式重点宣传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民族宗教政策等,有计划的对教职人员进行了一次集中培训,进一步提升了教职人员的法治意识。7月组织开展“法治藏区你我同行”法律知识竞赛初赛。
(二)稳步推进大治理,着力基层法治创建工作
制定了《关于做好州级法治示范县、法治示范乡镇、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创建检查验收组织工作的通知》,时安排部署由司法局牵头负责的法治示范县、法治示范乡镇、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创建工作。今年5月下旬,由州司法局组成4个验收组,对“三项示范创建”进行检查验收,共检查了5个州级“法治示范县”(汶川县、理县、松潘县、金川县、小金县)、74个州级“法治示范乡镇”、14个州级和196个县级机关(单位)的州级“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创建工作。
(三)认真拓展“大服务”,切实提高法律服务水平。
加强律师代理涉稳、涉安案件辩护指导工作。教育引导律师在办案中坚持正确的立场和观点,既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维护司法公正,顺应党心民心。今年,全州律师共代理涉稳、涉安案件6件。开展“法律顾问进千村”,推行乡村法律顾问制度。整合全州法律服务力量,使法律服务以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为主,促进农村依法治理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开通公证服务“绿色通道”。一是对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下岗职工、低保户等出行不便或经济困难的群众实行上门公证服务,根据实际情况对公证费用予以减免,有效缓解社会矛盾;二是对重大经济建设项目和涉及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案件提供专项公证法律上门服务;三是对涉及重大民生或者上级领导指派的公证案件快速受理,指派专人两小时内与服务对象见面,迅速掌握案情,七日内出具公证文书;四是组织公证员积极介入,为拆迁提供法律咨询,凡涉及城建拆迁的证据保全、安置协议等公证事项及时快速办理,优先审批出证,最大限度减少纠纷和诉讼。今年1至10月,全州律师为170个政府部门、企业担任法律顾问,为820个乡镇、村担任法律顾问,代理各类案件210件,代理非诉讼代理4件;公证机构共受理公证1056件,办结1056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15家,代理诉讼事务10件,代理非诉讼事务40件;办理司法鉴定件,采信率达100%,无投诉。全面拓展司法鉴定业务,加强司法鉴定规范化建设,截至10月底,阿坝正本司法鉴定中心共接受司法鉴定委托45件,案件采信率达100%,无鉴定投诉。
(四)精心组织“大法援”,实现应援尽援
一是分解任务、细化措施,全力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二是以维护稳定、化解矛盾为己任,高效办理刑事、民事法律援助案件,加强重点、涉稳、复杂案件援助力度,突出对农民工、妇女儿童的援助,探索建立不服判决申诉援助机制,全面完成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任务。深入开展“为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实施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优先调解等措施,及时维权。今年办理涉稳、涉藏法律援助案件13件,农民工、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56件。加强重点、涉稳、复杂案件援助力度,三是阿坝州法律援助机构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为方便群众,在看守所、工青妇等55部门、219个乡镇、50%的村(社区)设立了法律援助接待站(点),进一步拓宽了法律援助渠道,成功构建了“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切实解决群众打官司难、维权难的问题,第一时间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四是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相应的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截至目前,全州法律援助机构为全州6776人(次)困难群众提供了法律援助,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86件,办理其他法律援助事项6204件(咨询和代书),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2.93%,13个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已建成,完成率为100%。
(五)持久开展“大调解”,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完善州、县、乡、村四级人民调解网络平台,实现有机构、有人员、有场地、有经费、能调解。以“三无”乡镇创建为载体,深入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加强对民间调解的教育指导,规范民间调解。开展人民调解文化建设试点工作,通过人民调解文化阵地建设、载体建设、培训教育等方式,增强人民调解工作的亲和力、公信力和影响力。积极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体系,指导相关主管部门建立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主动开展工作。自觉融入“大调解”工作体系,建立非调案件告知解决途径和信息通报制度。积极开展调解能手、星级调委会、等级调解员评比工作。截至目前,全州各类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173件,调解成功2156件,直接为18561名群众提供服务,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30件,防止群体性上访63件,防止群体性械斗8件。
(六)全面深化“大矫正”,创新社会管理
调整充实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强化工作保障。严格依法规范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活动,确保不脱管漏管、不发生违法犯罪、不发生重大恶性案件、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强化管理措施,正在建设全州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平台。做好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健全完善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制度,加强重点帮教对象的接送,做好刑释人员过渡安置、社会救助工作。深化亲情帮教进监狱活动。截至10月底,我州累计接收矫正人员1919名,累计解除矫正1287名,累计重新犯罪6名,现在册632名,其中:管制25名,缓刑528名,假释50名,暂予监外执行29名,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2%以下。共有刑释解教人员2205名,其中安置2205人,帮教2205人,安置率和帮教率均达到了100%,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今年中秋前夕,我局与四川锦江监狱联合开展阿坝州籍服刑人员亲情帮教活动,全州5县11名服刑人员与家属通过视频对话的方式传递浓浓亲情。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基层司法所处于维稳一线,目前大部分司法所只有一所一编,工作任务繁重,工作压力大,按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的要求,希望落实司法所3-5人的编制配备标准。
2.法制宣传队伍量少质弱,特别是基层一线司法助理员流失严重,懂双语的人员较少,不能适应新形势对普法工作的要求,个别地方和部门还存在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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