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监督协调全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工作。办理向州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和因之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办理向州政府申请行政赔偿的案件。办理向州司法局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赔偿案件和以州司法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
科室领导:
科长:朱小玲
联系电话:
0837-2833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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