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
四川省阿坝州司法局(本级)单位决算
已经保密审查、内容审定,同意对外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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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3年9 月22 日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订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和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州各地、各行业的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外来企业投诉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行政处罚工作;监督管理全州的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组织承办国家司法考试工作;主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管理、审查登记工作;指导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监督管理所属社团组织;指导管理全州司法行政系统车辆物资装备工作以及计划财务、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全州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各县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负责本系统人事警务和干警培训工作;承担州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办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贯彻执行国家依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全州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研究提出全州推进依法行政、政府法制建设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收集政府立法项目建议,参与起草重要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承担州直各部门报送州政府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上级人大、政府下发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负责州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重要经济合同、备忘录、对外协议、谈判、重要行政措施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根据授权承担地方性法规草案适用中的解释工作,协调处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和争议,负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中的指导。依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监督纠正本级政府工作部门和下级政府作出的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承办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申请的审查上报、考核和指导工作。 组织、指导全州行政权力项目审核和动态调整工作,负责州直各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县政府和州直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州政府规范性文件向省政府和州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工作。指导全州规范性文件审查及清理工作,负责组织州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负责规范性文件汇编,组织翻译、审定州政府重要规范性文件译本。指导、监督全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州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州政府行政应诉案件。牵头负责全州行政调解的指导督促和协调工作,指导协调全州仲裁机构工作。承担州政府法律顾问团法律顾问遴选、日常工作和州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日常工作。研究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审批、行政收费、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行政调解等方面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州政府提出改进工作、完善制度的建议,拟订有关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和答复意见。承担组织州政府行政行为听证事项,对县人民政府和州直各部门听证行为进行指导、监督;承担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有关工作。负责政府法制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和交流,负责组织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培训和全州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开展政府法制宣传、咨询工作。
统筹推进法治阿坝建设。一是出台法治阿坝建设规划、阿坝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阿坝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二是发挥统筹作用,推动各县(市)各部门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谋划、同考核,向州委常委会、州政府常务会议专题汇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4次。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印发2022年全面依法治州绩效考核目标。全州依法治州、县(市)机制不断健全,效能持续提升。
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坚持依法立法。开展州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项目征集活动,制定年度立法计划,完成《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修订工作,并按程序依法报备。开展政府规章清理,依法提出清理意见。积极参与《四川省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条例》《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阿坝州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立法调研座谈、意见征求、起草协调等工作。依法对省政府18部立法项目提出修改意见建议;依法审查《阿坝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阿坝州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查。依法审查州委、州政府决策事项134件,提出审查意见77条。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清理等程序,开展全州行政规范文件清理,备案审查县(市)政府、州级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28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律顾问提前介入制度,法律顾问参与州委、州政府决策事项等法律事务37件次。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与协调监督。深化行政执法队伍“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查找出涉及4个方面的16个突出问题,办理投诉举报案件38件。组织行政执法人员“互联网+”通用法律知识培训,全州6355人注册“互联网+”学习。开展重点行政执法领域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主体156个,抽查行政执法案卷1346卷。四是扎实推进行政复议与应诉。加强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全州平台同步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4件,实现案件百分百“在线办理”。建立与法院和行政机关协调机制,召开行政复议案件协调会4次,会同州法院、州公安局开展实地调查3次。全面完成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行政复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全州增设行政复议科(股)室10个、专职行政复议人员编制32个。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报和庭前提醒机制,对工作不力的县(市)进行了通报,发出负责人出庭提示函28份,我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居全省第一方阵。积极开展行政复议“进乡村、进社区”宣传活动,受教育群众40余万人次,办理行政诉讼案件44件。全州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得到极大改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提速、有力推进。
全面深化“法律政策七进”。一是围绕中心,狠抓落实。法律政策宣讲专班在寺庙及信教区、学校、乡村等开展法律政策宣讲600余场次,受教育20.2万余人次。会同州委宣传部制作专题宣传片《雪山草地新阿坝》,多种方式宣传220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24.6万余人次。二是聚焦重点,精准发力。以“法律政策进寺庙”为载体,建成寺庙法律政策宣传栏280个,培养寺庙“法律政策明白人”523人。开展寺庙法治宣传490场次,教育僧尼1.7万余人次。依托四川藏语佛学院阿坝分院,举办2期《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法治讲座,取得较好宣传效果。着眼重点县(市)、乡镇、村(社)、边远牧场等地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普法303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72.2万余人次。深入推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组织103个部门开展“线上”学法考法。全州组织学法用法考试330余次,13.2万余人参考,举办法治专题培训1080次,培训14.2万余人次。通过“秋季开学第一课”、举办全州青少年“学宪法讲宪法”知识竞赛等方式开展“法律政策进学校”760余次,受教育22.7万人次。全州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意识逐步提升,为稳州兴州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扎实开展律师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全州律师行业党组织“两个覆盖”集中攻坚工作,建立律所党支部3个。全州律师事务所县(市)实现全覆盖,有效缓解了人民群众找律师难问题。成功召开阿坝州第四次律师大会,完成了州律协换届工作。做细做实“村(社区)律顾问工作”,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100%全覆盖,审核法律文书623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135件,提供法律咨询及服务1万余次,为乡村振兴项目开展“法治体检”85次,为600余户贫困户提供法律援助。持续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扎实开展扫黑除恶案件刑事辩护。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成效明显,在法院系统、州律协、州县(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所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27个,调解案件480件,达成调解协议案件196件。全州实现“县县有律所”,社会律师事务所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用日益凸显。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持续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三查三化三优”专项行动,组建人民调解组织1779个,实现了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全覆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5139次,调解纠纷1855件,调解成功1798件,调解涉及金额5135万元。探索组建13个派驻寺庙人民调解室。二是全面加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充分发挥平安建设重点人群组牵头作用,积极协调联动,召开两次专题会议。坚持管理前置、帮教前移,落实狱地共建机制,开展远程视频会见908次,健全重点刑满释放人员提前对接机制,加强刑满释放人员信息核查衔接和动态管理。今年共衔接766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率达100%、帮教率达100%,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率达100%。成立了州、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及机构,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685件,组织集中教育3587人次,个别谈话教育6451人次,进行心理辅导1196人次,组织公益劳动5930人次。全州重点人群管理总体可控。
我局为行政单位,2022年年末在职人员为47人,其中行政人员40人,工勤7人。
2022年度收、支总计1,763.04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0.99万元,增长-1.18%。主要变动原因是疫情原因相关项目工作为开展,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1,763.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63.04万元,占100.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收入。)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1,763.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4.63万元,占89.31%;项目支出188.42万元,占10.6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经营支出0.00万元,占 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4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支出。)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63.04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减少-20.99万元,增长-1.18%。主要变动原因是疫情原因相关项目工作为开展,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63.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99万元,增长-1.18%。主要变动原因是疫情原因相关项目工作为开展,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63.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教育支出(类)0.0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4.23万元,占8.18%;卫生健康支出62.59万元,占3.55%;住房保障支出89.75万元,占5.09%;…。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763.04,完成预算100.00%。其中:
1.公共安全(204)司法(06)行政运行(01): 支出决算为1278.05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204)司法(06)一般行政事务管理(02):支出决算为8.7万元,完成预算100%。
3.公共安全(204)司法(06)普法宣传(05):支出决算为76万元,完成预算100%。
4.公共安全(204)司法(06)公共法律服务(07):支出决算为31.6万元 ,完成预算100%。
5.公共安全(204)司法(06)法制建设(12):支出决算为16.73万元 ,完成预算100%。
6.公共安全(204)司法(06)其他司法支出(99):支出决算为55.39万元 ,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 支出决算为96.16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 支出决算为48.08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 行政单位医疗(01):支出决算为50.73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 公务员医疗补助(03):支出决算为11.86万元,完成预算100%。
13.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支出决算为87.35万元,完成预算100%。
14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购房补贴(03):支出决算为2.4万元,完成预算10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和财决08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全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全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74.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93.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80.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7表和财决08-1表,仅罗列本部门实际支出涉及的经济分类科目。)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3.90万元,完成预算100.00%,与预算数持平。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全年预算数,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3.72万元,占99.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8万元,占0.41%。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00万元,完成预算0.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当年无相关预算及支出。
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72万元,完成预算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1.19万元,增长-2.65%。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相关工作未开展。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5辆、载客汽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3.72万元。主要用于普法宣传、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治州、社区矫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0.27万元,增长-60.47%。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系统内学习交流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全省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督考、遂宁市司法局关于赴阿坝州开展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专项检查督查抽查工作、“四川十大法治人物”巡回宣讲、四川省人民政府一行赴马尔康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1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1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全省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督考0.03万元、遂宁市司法局关于赴阿坝州开展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专项检查督查抽查工作0.05万元、“四川十大法治人物”巡回宣讲0.06万元、四川省人民政府一行赴马尔康办理行政复议案件0.03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0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00万元,原因为当年无相关预算及支出。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原因为当年无相关预算及支出。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原因为当年无相关预算及支出。
2022年,四川省阿坝州司法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0.89万元,比2021年增加7.91万元,增长4.57%(或与2021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党建宣传片制作、档案委托第三方整理、外墙维护等临时增加的工作未在无年初预算,在公用中列支(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2022年,四川省阿坝州司法局(本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购平板电脑0.54万元、职工活动室加装暖气片0.36万元、大厅电子屏用功放机0.1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四川省阿坝州司法局(本级)共有车辆7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普法宣传项目(项目名称)等1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13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 公共安全(204)司法(06)行政运行(01):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公共安全(204)司法(06)一般行政事务管理(02):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公共安全(204)司法(06)基层司法业务(04):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司法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等支出。
8.公共安全(204)司法(06)普法宣传(05):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9.公共安全(204)司法(06)律师公证管理(06):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指导律师公证工作的支出和对享受财政补助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单位的补助。
10.公共安全(204)司法(06)法律援助(07):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
11.公共安全(204)司法(06)司法统一考试(08):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举办司法统一考试所需的支出,包括报名组织费、命题费、试卷印刷费、阅卷费、考场租赁费等。
12.公共安全(204)司法(06)社区矫正(10):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社区矫正的支出。
13.公共安全(204)司法(06)司法鉴定(11):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发生的司法鉴定工作指导费等支出。
14.公共安全(204)司法(06)其他司法支出(99):反映司法行政部门发生的法学研究费、司法协助费、典型推广费和表彰费、证书工本费等。
1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 行政单位医疗(01): 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 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购房补贴(03):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不涉及的科目请自行删除。请参照《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一、项目名称
普治宣传经费76万元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本项目属财政性资金,根据《阿坝州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阿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州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州战略布局,始终坚持聚焦“生态、发展、民生、稳定、作风”五个关键,纵深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促进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依法治理一体贯通,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爱国守法、依法办事、团结奋进,为深入实施“一州两区三家园”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2022年阿坝州有92万人,除去新生儿和老年人,应普对象76万人,按照每人普法经费1元预算,阿坝州普治宣传经费76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普治宣传要达到“八五”普法规划主要目标工作任务。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体系更加完善,社会化、常态化的普法格局基本形成,全民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才能达到法治强国要求。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普法经费财政性资料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体系更加完善,社会化、常态化的普法格局基本形成。“法律政策七进”深入推进,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法治文化建设蓬勃发展,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提高,全民法治观念和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基本形成。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2022年资金计划:一是购买并印制一批法治宣传品。二是完成年度藏汉双语法治宣传年历和挂历。三是完成普法专题片和法治宣传微视频制作。四是利用公用广告位开展法治宣传工作。五是为达到提高全民普法意识,广泛利用各种媒体普法。以上事项全部在76万财政资金里开支。目前以上财政资金已全部到位,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一是2022年购买并印制二批法治宣传品,第一批185530元,后追加采购一批“12.4”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法治宣传品13.8万元。二是完成年度藏汉双语法治宣传年历和挂历19.2万元。三是完成普法专题片和法治宣传微视频制作共计万元,制作法治阳光4期(费用4万)。四是利用公用广告位开展法治宣传工作,租赁费3.8万元,更换内容2004元。五是州司法局利用微信、微博、网站大力宣传法律知识,2022年在阿坝藏文语音手机报(一年费用2万元)上发“法律微知识”52条,覆盖群众达20万人。六是购买第一批1350名“法律明白人”培训教材及相关资料,共132435元。
以上经费均在普法经费的开支范围,支付依据经过严格审核,符合资料使用和支付相关规定,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阿坝州司法局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普法经费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相当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是2022年购买并印制二批法治宣传品、印制法治宣传挂历、年历,经过:请示、党委会开会、发布公告、报名审查、结果公示、发询价邀请函等程序。二是购买“法律明白人”培训教材及相关资料,根据省厅文件要求,我局经过:请示、局党委会、与省厅衔接等程序,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保质按时完成第一批1350名“法律明白人”培训教材及相关资料的购买工作。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收到采购的法治宣传品数量、质量符合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验货合格后,才支付相应款项,中标公司能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法律明白人”培训教材及相关资料在省厅指定处购买,数量、质量严格按要求,在年度普法经费内支出。
(二)项目效益情况。达到“八五”普法规划主要目标工作任务。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涵育更加浓厚的“爱国、团结、守法、感恩”氛围,立足群众,以群众喜闻乐见为导向,制作的法治宣传品,深受群众喜爱,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基层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基层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供有效法治保障。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普法经费少。2022年,精选31名“双语”宣讲骨干组建专班,深入基层通过“以案释法”开展宣讲2200余场次,发放法治宣传品1万余份,受教育群众24.6万余人次。加之“法律政策七进”纳入“两联一进”群众全覆盖工作,以“法律+政策”模式为主体的“法律政策七进”,成为我州法治宣传史上“重视程度最高、参与人员最多、投入力度最大、针对性最强、覆盖面最广”的里程碑,对提升普法质效、筑牢执政根基,作用不可替代。相对于76万元普法经费,与我们实际开展的工作需求来说,普法经费太少明显不够。
(二)相关建议
建议,适当增加普法经费。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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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51320021T000000045482-普法宣传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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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州司法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州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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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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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战略布局,深入开展“法律政策七进”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
达到“八五”普法规划主要目标工作任务。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涵育更加浓厚的“爱国、团结、守法、感恩”氛围,立足群众,以群众喜闻乐见为导向,制作的法治宣传品,深受群众喜爱,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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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一是2022年购买并印制二批法治宣传品,第一批185530元,后追加采购一批“12.4”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法治宣传品13.8万元。二是完成年度藏汉双语法治宣传年历和挂历19.2万元。三是完成普法专题片和法治宣传微视频制作共计万元,制作法治阳光4期(费用4万)。四是利用公用广告位开展法治宣传工作,租赁费3.8万元,更换内容2004元。五是州司法局利用微信、微博、网站大力宣传法律知识,2022年在阿坝藏文语音手机报(一年费用2万元)上发“法律微知识”52条,覆盖群众达20万人。六是购买第一批1350名“法律明白人”培训教材及相关资料,共13243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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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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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额 |
76.00 |
76.00 |
76.00 |
100.00%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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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资金 |
76.00 |
76.00 |
76.00 |
100.0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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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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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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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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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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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项目完成 |
数量指标 |
购买并印制一批法治宣传品、完成年度藏汉双语法治宣传年历和挂历、完成普法专题片和法治宣传微视频制作、利用公用广告位开展法治宣传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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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按计划完成。其中:法治宣传品和普法年历挂历购买完成并在法宣活动中发放、法治阳光微视频每月2万,全年制作12期,普法专题片1部。租用广告位2个,更换广告法治宣传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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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2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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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普法对象精准、方式精准、效果精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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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书籍针对牧区群众不认识汉字的情况,印制了藏汉双语版本,取材牧区真实发生的案例制作发放涵盖全州各县、挂历年历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视频、微电影贴近生活,普法质量显著,媒体、广告位宣传切实提高知晓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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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2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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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年初预算76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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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支出76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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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2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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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效益 |
可持续影响 |
普法工作,需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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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法律意识不断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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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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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达到“八五”普法规划主要目标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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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体系更加完善,社会化、常态化的普法格局基本形成。“法律政策七进”深入推进,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法治文化建设蓬勃发展,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主动性明显提高,全民法治观念和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基本形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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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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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应普对象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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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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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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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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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体系更加完善,社会化、常态化的普法格局基本形成。“法律政策七进”深入推进,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法治文化建设蓬勃发展,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提高,全民法治观念和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基本形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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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
普法经费少。2022年,精选31名“双语”宣讲骨干组建专班,深入基层通过“以案释法”开展宣讲2200余场次,发放法治宣传品1万余份,受教育群众24.6万余人次。加之“法律政策七进”纳入“两联一进”群众全覆盖工作,以“法律+政策”模式为主体的“法律政策七进”,成为我州法治宣传史上“重视程度最高、参与人员最多、投入力度最大、针对性最强、覆盖面最广”的里程碑,对提升普法质效、筑牢执政根基,作用不可替代。相对于76万元普法经费,与我们实际开展的工作需求来说,普法经费太少明显不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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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措施 |
适当增加普法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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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项目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申报法律援助经费13万元,支付“12348”法律服务语音线路租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咨询、代书及下基层指导法律援助业务等。年初下达项目资金13万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申报法律援助经费13万元,支付12348法律服务语音线路租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咨询、代书及下基层指导法律援助业务等。年初下达项目资金13万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是优化三大平台,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升级优化实体平台;升级优化“12348”热线平台;用好网络平台;
二是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普查与体检,对农民工和企业困难员工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办理。
三是做好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下岗人员等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实现对困难群众的应援优援。
四是全面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着力从制度层面解决刑辩律师数量不足、辩护质量不高等问题。
五是加大对有重大社会影响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力度,重点办理一批典型案件。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严格按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兑现办案、咨询、代书等补贴3.26万元,“12348”法律服务语音线路租赁费3.6万元,法律宣传活动费0.38万元、下基层指导法律援助业务工作差旅费7.68万元,共计14.92万元。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共到位州本级财政资金13万元。与资金计划相符,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
2.资金使用。严格按《阿坝州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兑现办案、咨询、代书等补贴3.26万元,“12348”法律服务语音线路租赁费3.6万元,法律宣传活动费0.38万元,下基层指导法律援助业务工作差旅费7.68万元,共计14.92万元,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2022年大力加强部门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阿坝州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主要表现在:及时、准确、优质地完成预算编制;支出管理规范,资金管理制度较为完善,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规范,会计资料完整;预算执行情况良好,项目资金合理使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按照法律援助管理项目工作计划,认真开展项目实施,2022年支出法律援助经费13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项目完成情况。
一是通过三大平台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件,代写法律文书23份,来访法律咨询20人次;二是与人社、住建等相关部门联动共同深入企业、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等农民工集中地,对企业劳务用工与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普查与体检。三是做好残疾人、妇女儿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和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2022年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2件。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22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件,代写法律文书23份,来访法律咨询20人次;法律援助经费支付进度为100%。
2022年年初法律援助经费预算数13万元,支付进度100%。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刑事辩护全覆盖全面铺开,案件数量猛增,导致律师资源更加不足,同时因为刑事辩护全覆盖的经费财政预算,开展此项工作举步维艰。
二是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偏低,在异地办理一件法律援助案件至少需要会见被告人2次,开庭一次,来回至少需要6天,案件补贴远远不够开支期间的食、宿、车费等费用。
(二)相关建议
积极与本级财政衔接,争取全面增加法律援助经费预算。以保证全面完成刑事案件全覆盖工作目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人民调解工作流程,指导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切实抓好刑满服刑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1)指导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指导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2万)(2)发放人民监督员案件补贴(2.3万),预计补选人民监督员公告费(0.2万)。 (3)发放人民陪审员案件补贴(2.3万),预计补选人民陪审员选任公示(0.2万)。(4)指导安置帮教工作。
3.依照《阿坝州人民监督员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1)指导全州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开展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对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的进行工作指导;做好全州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做好全州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
(2)提高人民调解工作化解矛盾纠纷能力;有序开展人民监督工作;有序开展人民陪审工作,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在97%以上;积极组织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院案件监督活动和检务活动;积极组织人民陪审员参与人民法院案件审理。
(3)有序推进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指导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指导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指导安置帮教工作。发放人民监督员案件补贴 。发放人民陪审员案件补贴。项目资金与申报相符性100%。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共到位州本级财政资金6.5万元。与资金计划相符,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
2.资金使用。基层司法业务指导经费项目资金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65000元,截止2022支付数为9.66元,执行进度为148.62%,执行进度良好。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财政有关规定及州司法局内控制度执行。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多次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创建调研指导,狱地共建调研协调,司法所长业务能力提高培训,行业调解委员会指导。
(一)项目完成情况。
1、加强司法所建设,夯实司法行政基础
围绕乡镇行政区划改革,保持“一乡镇一司法所”。
按照调整后的乡镇行政区划,落实“一乡镇一司法所”工作要求,坚持“管理体制不变、专项编制不收、财政保障不减、基础设施建设不削、法律服务力度不降、人员安排不悬空”基本要求,逐一规范名称、立户列编,将结余编制向基层下沉,目前全州县级及以下司法行政专项编制466个,其中司法所编制277个,占59%,超过全省司法所编制不低于县局编制的50%的要求。全州共设立司法所173个。同时在乡镇撤并过程中调整的45个司法所,继续保留业务用房,并统一设置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由司法局派驻人员开展日常工作,确保乡镇区划调整改革之后,基层人民群众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需求能够得到基本满足。积极开展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创建,9个司法所被省厅命名为“省级枫桥式司法所”。
围绕服务州域基层治理,探索设置行业司法所。聚焦“五个关键”,进一步优化基层司法所资源配置,新设行业司法所。一是聚焦生态环境保护,紧扣推进长江黄河上游生态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要求,设立若尔盖国家级湿地公园司法所、九寨沟景区司法所等重点景区司法所;二是聚焦高质量发展,紧扣落实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设立茂县土门循环经济园区司法所等工业园区司法所;三是聚焦寺庙依法规范管理,紧扣贯彻落实中央治藏方略,设立格尔登寺司法所、郎木寺司法所等重点寺庙司法所。截至目前,全州十三个县19个行业司法所已经编制部门批复(其中:寺庙司法所5个、园区司法所2个,景区司法所12个)。
2、深入推进调解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诉非衔接、检调、警调、访调对接。坚持“三查”,实现矛盾纠纷全排查。坚持把日常排查、专项排查、重点排查与正在开展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和“两联一进”群众工作全覆盖,有机结合,认真梳理各类矛盾纠纷信息搜集、登记、化解、上报,畅通群众诉求解决渠道,减少风险隐患。州局在安排部署全州“三查三化三优”专项行动之后,除了加强信息报送以外,专门组成两个专项工作专班,到8个县开展重点工作督导检查。黑水县通过电话、微信信息收集、入村入户走访等形式,对婚恋、家庭、邻里、民工工资、人身损害、疫情防控等矛盾开展全面深入排查,有效防止矛盾激化升级。截止目前,社会形势总体平稳。全州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5139次,排查发现矛盾纠纷1094件,预防矛盾纠纷636件。坚持“三化”,实现矛盾纠纷全化解。我们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组织广大人民调解员走进田间地头、街头巷尾、村寨牧场和人民群众身边,做到矛盾纠纷底数清、情况明、早发现、早预防。对于一般矛盾纠纷,灵活采取面对面、一对一等方式方法,提前介入化解。对于重大、复杂矛盾纠纷、党委政府交办和有关部门委托移交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会同相关部门联合攻坚化解,保证矛盾纠纷化解及时。对不适合调解或经多次调解不成的矛盾纠纷,引导纠纷当事人通过仲裁、复议、诉讼等合法途径依法依理化解。全州共调解案件1855件,(其中,疑难复杂案件135件,合同纠纷108生产经营纠纷33件)调解成功1798件,调解成功率达97%。调解涉及金额5135万元。坚持“三优”,实现业务能力大提升。牧区四县在虫草采挖季节,成立片区流动(巡回)调解庭,并与药山临时党支部相互配合、协作,积极开展巡回调解,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探索寺庙派驻人民调解组织,分别由县级和乡镇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派驻寺庙人民调解室13个。通过集中培训、分级培训、知识测试,对调解员进行了业务练兵。积极引导群众依法上访、依法维权。
目前,全州共建人民调解组织1779个,其中,乡镇调委会174个,村(社区)调委会1154个,专业行业调解组织245个。实现了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全覆盖,基本形成了纵向由县、乡、村调委会为主,横向由各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派驻寺庙调解室、片区流动(巡回)调解庭为补充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
3、安置帮教工作。充分发挥平安建设重点人群组作用,积极协调联动。召开两次平安阿坝建设重点人群组工作会议。健全完善安置帮教机制,严格落实安置帮教措施,通过监地共建,主动到阿坝监狱开展调研,与监狱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坚持管理前置、帮教前移。今年共开展远程视屏会见908次,涉及刑满释放人员及家属2006人。进一步健全重点刑满释放人员释放前提前对接机制,确保服务管理对象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以部署运用全国安置帮教系统为契机,切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信息核查衔接工作。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动态管理,开展专门排查,分类建立台账。今年共衔接813人,安置804人。通过远程视频会见系统,2312人成功会见1003次,涉及阿坝监狱、雷马屏监狱、崇州监狱、邑州监狱等,与省内所有监狱达到互联互通。刑满释放人员安置率达100%、帮教率达100%,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率达100%。
4、充分履行职责,促进人民参与法治
按时完成新一届人民监督员换届选任工作。全州共选任75名人民监督员。其中:州级人名监督员10名,各县人民监督员65名。新一届监督员已于7月1日起正式履职。新现任的规范高效推进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更好的发挥作用,维护司法公正。发放人民监督员履职经费4.06万元。二是加快推进我州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积极指导各县(市)司法局与当地法院部门及时进行衔接,根据人民陪审员任期的实际情况,按照员额法官与人民陪审员配备比例,积极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全州现有人民陪审员628名。
(二)项目效益情况。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深入推进民族地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着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调解服务,坚持构建以普法为先导、以调解为基础、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
(一)存在的问题。
疫情影响,除必须的出差,尽量减少聚集,所以调研、指导等工作,视疫情控制情况开展。
(二)相关建议。
基层司法业务指导经费将强化指导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指导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指导安置帮教工作。及时发放人民监督员案件补贴和发放人民陪审员案件补贴。
律师工作项目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按照2022年阿坝州律师工作要点,申报律师工作经费4万元用于律师管理工作,加强对全州律师执业人员的监督指导,切实提高律师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年初下达项目资金4万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满足政府部门、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为各级政府和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法律咨询,同时为依法治州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全年执行数2.8元,执行率70%。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律师工作经费4万元用于律师管理工作,加强对全州律师执业人员人监督指导,切实提高律师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满足政府部门、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为各级政府和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法律咨询,同时为依法治州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共到位州本级财政资金4万元。与资金计划相符,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
2.资金使用。我局按照律师管理项目工作计划,认真开展项目实施,2022年支出律师管理项目经费2.8元,完成预算70%,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2022年我局大力加强部门预算管理,严格按照财政有关规定及州司法局内控制度执行,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主要表现在:及时、准确、优质地完成预算编制;支出管理规范,资金管理制度较为完善,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规范,会计资料完整;预算执行情况良好,项目资金合理使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我局按照律师管理项目工作计划,认真开展项目实施,2022年支出律师管理项目经费2.8元,完成预算70%。
(一)项目完成情况。
按照《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以及我局2022年工作要点,认真实施全州律师管理培训、律师业务等工作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认真执行国家、省、州的财务管理法律法规制度以及我局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各项政府采购程序,规范使用律师管理业务项目经费,努力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
1.加强对全州律师的监督指导。
2.切实提高全州律师执业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满足政府部门、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
(二)项目效益情况。2022年,全州律师努力充分发挥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贴心的法律服务服务。一是扎实开展律师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监督指导工作;二是做细做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三是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四是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和刑辩全覆盖工作成效显著。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我州法律服务人力人才资源薄弱、队伍不稳、部分少数民族地区语言不通,业务沟通存在一定问题。二是律师队伍人才激励机制欠缺,队伍规范化、职业化程度较低。三是我州政府购买法律服务项目较少、对律师队伍专业化建设投入较低。
(二)相关建议。一是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盘活律师存量、增加律师数量、提高服务质量。二是搭建专业平台,完善制度,切实保障法律服务人员执业权益,真正做到“事业留人、待遇留人”。三是加大对律师专业队伍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下大力气建设一支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相适应、与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阿坝州法律服务专业队伍。
2022年社区矫正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阿坝州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承担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指导、监督全州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工作。年初下达项目资金0.5万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按照指导、监督全州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工作需要,计划如下:到县(市)开展社区矫正业务督导2次,全州业务培训1次。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管改造,无脱管失控情况,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维护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控制在较低水平。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共到位州本级财政资金0.5万元。与资金计划相符,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
2.资金使用。开展社区矫正业务指导及到省厅汇报工作差旅费、交通费等1.88万元。支付进度376%。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财政有关规定及州司法局内控制度执行。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社区矫正管理科负责,以分管副局长为分管领导,社区矫正管理科具体实施,接受阿坝州司法局监管,严格执行社区矫正相关管理制度。在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的制度,各项经费支出有据可查,项目管理规范,组织有序,效果良好。
(一)项目完成情况。
开展社区矫正业务指导及到省厅汇报工作差旅费、交通费等1.88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严格执行社区矫正业务管理,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管改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维护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降低社区矫正期间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率,实现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控制在较低水平。
(一)存在的问题。
主要是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许多需要开展的督导检查的工作无法正常进行,只有通过线上的方式开展。
(二)相关建议。
无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有效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科按照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央、省州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等要求,申请行政复议专项工作经费7万元,主要用于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人委员报酬支付,财政批复7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全年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一年差旅费 32040元。全年行政复议委员会办理行政复议案件非常任委员报酬,代理 州人民政府行政应诉案件40000元。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提升政府公公信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22年12月30日前全额支付完成。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行政复议工作经费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到位资金7万,
2.资金使用。全年实际支付61800元,其中行政复议非常任委员法律意见费、行政应诉案件代理费34600元,差旅费、法律书籍费等共计27200元,支付率为88.3%,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因人力原因限制,办案实地调查取证较少,导致未全额支付。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资金支付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及时处理、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严格按照《阿坝州差旅费管理办法》《阿坝州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工作报酬支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支付。
(一)项目完成情况。
全年实际支付61800元,其中行政复议非常任委员法律意见费、行政应诉案件代理费34600元,差旅费、法律书籍费等共计27200元,支付率为88.3%,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因人力原因限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均为实地调查取证较少,导致未全额支付。
(二)项目效益情况。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2件,行政应诉案件5件,胜诉率为100%。实质化解行政争议,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提升政府公信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存在的问题。
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实地调查取证有待进一步加强。
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专项预算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按照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和执法水平,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申报重点领域行政执法项目资金3.5万元用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项目绩效目标。在重点行政执法领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和素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项目申报内容为:重点行政执法领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主要以“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和“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为抓手,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和素质提升培训,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案卷评查等,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达到了预期目的。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共到位州本级财政资金3.5万元。与资金计划相符,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
2.资金使用。2022年度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经费支出29100元,资金开支范围是重点行政执法领域监督检查,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达到预算的83.14%,基本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经费,主要是以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公务用车费和监督检查人员的差旅费构成,所有费用的支出严格按照差旅费报销执行。
(一)项目完成情况。
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经费的使用,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起到了重要作用,为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项目效益情况。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好了良好的营商环境,为全州经济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存在的问题:受疫情防控影响,工作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指导有待进一步提升。
依法治州预算项目支出绩效
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按照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州委依法治州办秘书科围绕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环节,扎实指导各县(市)、州直相关部门开展全面依法治州各项工作,申报依法治州项目资金2万元用于推进全州法治建设。年初下达项目资金2万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指导各县市、州级部门开展全面依法治州各项工作,深化地方立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圆满完成2023年度省委对市州党委党务目标法治建设工作考核,顺利完成对州、县(市)法治建设工作考核。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共到位州本级财政资金2万元。与资金计划相符,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
2.资金使用。2022年度共计使用资金5.31万元,执行进度265.50%,主要用于开支差旅费和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十二届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资料印制。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财政有关规定及州司法局内控制度执行。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无具体资金项目。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按照依法治州工作要点,开展“一规划两方案”调研制定,实地开展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督导、法治政府建设、司法公正、法治社会建设指导,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依法治理能力。
(二)项目效益情况。全州依法行政、依法执政能力不断加强,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逐步增强,干部群众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工作形式单一,主要表现为会议和出差,对于法治建设面上工作的经验提炼和推广运用考虑较少,没有预算相关的经费。
(二)相关建议。进一步丰富资金使用形式,加大资金使用合法合规监管力度,促进工作高效开展。
行政立法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按照工作需要,申报行政立法项目资金4.8万元用于立法项目起草、调研等工作。年初下达项目资金4.8万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推进依法治景,制定《九寨沟景区管理办法》,开展阿坝州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立法调研,切实发挥立法在发展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使用项目资金5.17万元,支付进度107.71%。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项目申报资金完全能够保障项目实施。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共到位州本级财政资金4.8万元。与资金计划相符,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
2.资金使用。项目资金实际支出5.17万元,主要用于立法项目起草、论证和调研、公告等事项。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财政有关规定及州司法局内控制度执行。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成立起草组,起草《阿坝州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按照立法程序,对草案进行专家论证、审查、审议,在规定的时间内印发实施并在阿坝日报登报发布。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按照年初立法计划,依法启动立法项目起草、论证、征求意见、审查、审议、发布和备案等程序,按时完成年度立法任务,立法工作经费使用率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出台《阿坝州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以州人民政府第38号令予以公布执行。该项制度全面规范了自治州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起草、审查程序,进一步完善政府规章从立项到出台的全过程程序,同时践行了立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在立法中的参与权、表达权。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立法程序是法定程序,必须每个程序走到位,故,在项目推进中可能存在进度较缓的情况。
(二)相关建议。在遵循法定程序的前提下,靠前安排部署,提早推进立法各环节,确保按时完成立法任务。
2022年教育培训费项目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按照局党委2022年组织法治政府建设能力提升培训班、阿坝州司法助理员业务培训、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政治轮训班、阿坝州法律服务人员业务培训班、公共法律服务及信息化建设培训班等5个培训,申报业务培训项目资金50万元用于全州司法行政政治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年初下达项目资金50万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通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司法助理员、公共法律服务等政治业务培训,干部个人提能,队伍服务能力提升。培训工作得到全州司法行政干部和执法部门的肯定。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基层司法助理员和公共法律服务培训,三期培训的具体内容与申报培训内容相符,培训由专业教师进行培训,达到了提升政治业务水平的目标。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共到位州本级财政资金50万元,与资金计划相符,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
2.资金使用。因疫情防控原因取消2期培训,举办培训3期,实际使用资金28.17万元,主要用于法治政府建设、基层司法助理员和公共法律服务人员培训。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财政有关规定及州司法局内控制度执行。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由局政治部监督管理全州司法行政业务培训工作,由培训业务科室联系培训机构场地等,各业务科室对应联系业务授课专家师资,进行专业业务培训,包含邀请讲师、培训场地、学员食宿等费用计50万。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全年计划完成法治政府建设能力提升培训班、司法助理员业务培训、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政治轮训班、法律服务人员业务培训班、公共法律服务及信息化建设培训班等5个培训,因疫情防控原因取消2期培训,举办培训3期,实际使用资金28.17万元,主要用于法治政府建设、基层司法助理员和公共法律服务人员培训,培训得到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人员和司法助理员的好评。
(二)项目效益情况。培训有力促进我州行政执法人员规范文明执法,提升了法律服务人员的服务水平,强化了基层司法助理员的业务能力。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由于疫情防控原因,造成培训师资不到位,培训工作不得不取消。
(二)相关建议。建议在全州筛选司法行政业务骨干精英,进一步优化培训师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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