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
阿坝州司法局决算
已经保密审查、内容审定,同意对外公开
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9月30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3
一、 职能简介 3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5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7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7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7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7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9
第四部分 附件 23
第五部分 附表 24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订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和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州各地、各行业的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外来企业投诉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行政处罚工作;监督管理全州的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组织承办国家司法考试工作;主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管理、审查登记工作;指导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监督管理所属社团组织;指导管理全州司法行政系统车辆物资装备工作以及计划财务、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全州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各县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负责本系统人事警务和干警培训工作;承担州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办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贯彻执行国家依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全州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研究提出全州推进依法行政、政府法制建设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收集政府立法项目建议,参与起草重要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承担州直各部门报送州政府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上级人大、政府下发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负责州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重要经济合同、备忘录、对外协议、谈判、重要行政措施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根据授权承担地方性法规草案适用中的解释工作,协调处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和争议,负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中的指导。依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监督纠正本级政府工作部门和下级政府作出的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承办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申请的审查上报、考核和指导工作。组织、指导全州行政权力项目审核和动态调整工作,负责州直各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县政府和州直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州政府规范性文件向省政府和州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工作。指导全州规范性文件审查及清理工作,负责组织州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汇编,组织翻译、审定州政府重要规范性文件译本。指导、监督全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州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州政府行政应诉案件。牵头负责全州行政调解的指导督促和协调工作,指导协调全州仲裁机构工作。承担州政府法律顾问团法律顾问遴选、日常工作和州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日常工作。研究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审批、行政收费、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行政调解等方面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州政府提出改进工作、完善制度的建议,拟订有关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和答复意见。承担组织州政府行政行为听证事项,对县人民政府和州直各部门听证行为进行指导、监督;承担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有关工作。负责政府法制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和交流,负责组织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培训和全州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开展政府法制宣传、咨询工作。
(一)抓统筹协调,全力推进依法治州。一是抓紧制定《法治阿坝建设规划》《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阿坝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加强社会主义社会法治文化建设实施方案》《八五”普法规划》和《“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二是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和备案审查制度。三是红原县“1+8”全面依法治县示范试点工作成效突出,创新开展依法行政和寺庙管理“账图模式”。
(二)抓普法教育,全力推进“法律政策七进”。一是健全宣讲“机制”。认真贯彻执行《阿坝州“法律政策七进”提质行动方案》,推动“法律政策七进”落实落地。二是把准普法“重点”。精选我州重大刑事犯罪、电信诈骗等典型案例开展巡回宣讲。坚持“一寺一策”依法规范管理,针对格尔登寺及关联寺庙制定《阿坝州“法律政策进寺庙”工作方案》。三是创新宣传“模式”。突出“指尖普法”,有效整合“线上”资源,用好新媒体平台。
(三)抓为民服务,大力开展办实事活动。全州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基本建成。做好12348藏汉双语法网四川子平台运营维护,为全省藏族群众提供网上藏语法律服务。圆满完成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组考工作。
(四)抓基层治理,全面优化司法所布局。一是抓实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方案》。二是创新设立行业司法所。三是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四是特殊人群管理规范。。
(五)抓教育整顿,全力整治顽瘴痼疾。一是全面推进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二是建立领导包县联系制度。三是持续加强“四项”教育。四是制定《阿坝州司法行政系统十条禁止性规定(试行)》等6项制度,建立《阿坝州司法行政系统岗位风险防控标准化工作手册》。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784.03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45.42万元,下降8%。主要变动原因是年初结转较上年减少251.66万元(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669.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69.0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表,仅罗列本单位涉及的收入。)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784.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5.32万元,占85%;项目支出268.71万元,占1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4表,仅罗列本单位涉及的支出。)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84.03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45.42万元,下降8%。主要变动原因是年初结转较上年减少251.66万元。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4.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58万元,增长0.48%。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追加退休一次性退休补助,年底补发目标奖,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4.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1514.05万元,占8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9.76万元,占7%;卫生健康支出59.98万元,占4%;住房保障支出90.24万元,占5%。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仅罗列本单位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784.0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公共安全(204)司法(06)行政运行(01): 支出决算为1245.34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204)司法(06)一般行政事务管理(02):支出决算为111.98万元,完成预算100%。
3.公共安全(204)司法(06)普法宣传(05):支出决算为72.1万元,完成预算100%。
4.公共安全(204)司法(06)公共法律服务(07):支出决算为33.62万元 ,完成预算100%。
5.公共安全(204)司法(06)司法统一考试(08):支出决算为10万元 ,完成预算100%。
6.公共安全(204)司法(06)法制建设(12):支出决算为12.83万元 ,完成预算100%。
7.公共安全(204)司法(06)其他司法支出(99):支出决算为28.17万元 ,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 支出决算为79.84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 支出决算为39.92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 行政单位医疗(01):支出决算为45.18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 公务员医疗补助(03):支出决算为14.8万元,完成预算100%。
12.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支出决算为89.04万元,完成预算100%。
13.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购房补贴(03):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10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和财决08表,仅罗列本单位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15.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42.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21.32万元、津贴补贴329.01万元、奖金328.47万元、伙食补助费18.1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9.8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9.9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5.18万元、公务员基本医疗补助缴费14.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9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0.77万元、抚恤金52.28万元、生活补助71.42万元、奖励金2.25万元、住房公积金89.0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92万元等。
公用经费172.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7.85万元、手续费0.11万元、水费1.18万元、电费16.72万元、邮电费15.82万元、物业管理费10.75万元、差旅费21.35万元、维修(护)费16.73万元、培训费2.13万元、公务接待费0.44万元、劳务费5.15万元、委托业务费14.98万元、福利费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7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78万元。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7表和财决08-1表,仅罗列本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5.3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4.92万元,占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4万元,占1%。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此项预算安排。
开支内容包括:无,因我局如此项工作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9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2.89万元,增长6.87%。主要原因是工作量增加,出差任务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8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6辆、载客汽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4.92万元。主要用于普法宣传、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治州、社区矫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05万元,增长14.09%。主要原因是系统内部交流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全州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参会人员用餐费0.2万元;接待司法部普法与法治理局来川调研工作人员用餐费0.11万元;接待省厅开展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障和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调研工作人员用餐费0.05万元;接待省厅督导2021年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客观题)工作部署开展情况工作人员0.05万元;接待省厅开展关于省级“枫桥司法所”调研工作人员0.0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4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4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主要用于接待全州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参会人员用餐费0.2万元;接待司法部普法与法治理局来川调研工作人员用餐费0.11万元;接待省厅开展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障和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调研工作人员用餐费0.05万元;接待省厅督导2021年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客观题)工作部署开展情况工作人员0.05万元;接待省厅开展关于省级“枫桥司法所”调研工作人员0.04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我单位本年无此项工作安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原因为我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原因为我单位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2.98万元,比2020年减少15.22万元,下降8.0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9万元。主要用于车辆大修、购置UPS不间断电源、印制“以案释法”普法书籍、购置国产化打印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6.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完成普法宣传、法律援助、依法治州、法制建设等出差任务。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按单位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普法宣传项目等17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第四部分)。
(注:单位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为本部门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中涉及本单位的附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 公共安全(204)司法(06)行政运行(01):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公共安全(204)司法(06)一般行政事务管理(02):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公共安全(204)司法(06)基层司法业务(04):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司法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等支出。
8.公共安全(204)司法(06)普法宣传(05):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9.公共安全(204)司法(06)律师公证管理(06):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指导律师公证工作的支出和对享受财政补助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单位的补助。
10.公共安全(204)司法(06)法律援助(07):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
11.公共安全(204)司法(06)司法统一考试(08):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举办司法统一考试所需的支出,包括报名组织费、命题费、试卷印刷费、阅卷费、考场租赁费等。
12.公共安全(204)司法(06)社区矫正(10):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社区矫正的支出。
13.公共安全(204)司法(06)司法鉴定(11):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发生的司法鉴定工作指导费等支出。
14.公共安全(204)司法(06)其他司法支出(99):反映司法行政部门发生的法学研究费、司法协助费、典型推广费和表彰费、证书工本费等。
1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 行政单位医疗(01): 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 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购房补贴(03):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解释本单位决算报表中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不涉及的科目请自行删除。请参照《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单位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单位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第四部分 附件
2021年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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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及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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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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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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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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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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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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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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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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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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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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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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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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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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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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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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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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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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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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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度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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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有两个及以上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的,需分别开展绩效目标自评并填写附表)
备注:我单位无100万元以上部门预算项目。
第五部分 附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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