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司法局因为工作要求,将采购法治宣传品。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8-2019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规定,我局进行自行采购,按照相关规定邀请符合条件的商家通过询价方式确定本项目供应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阿坝州司法局采购法治宣传品
二、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三、项目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9.9万元
四、项目内容和有关要求
(一)项目内容:重点运用运用民族元素、民族文化,有效融入法治宣传教育内容,采购法治宣传品。
(二)采购邀请方需求的宣传品。
(三)按要求全部印制法治宣传标语或图标。
(四)交货时间及地点:2021年9月20前送达阿坝州司法局所在地。
五、投标资格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中国境内(不含港、奥、台)注册,非外资独资、非外资控股;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供应商财务年度报表复印件);
6.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本次招标的内容要求。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项目成交方式
满足上述条件的三家或三家以上的供应商中,按宣传品报价数量最多者中标。
七、报名要求
受邀请的供应商需将本次询价的全部资料加盖单位印章。同时,提交资料应密封(密封口处需加盖单位印章),不接受邮寄方式,于2021年7月27日10:30分前交至采购方设定的开标地点,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交文件资料的单位视作弃权。
八、开标时间
于2021年7月27日10:30在开标地点现场开标,联系人:李海英,联系电话:0837-2823484。
阿坝州司法局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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