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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司法局关于制作阿坝州专项整治法治宣传教育片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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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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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司法局因为工作要求,将制作阿坝州专项整治法治宣传教育片。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8-2019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规定,我局进行自行采购,按照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并响应此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通过询价方式确定本项目供应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阿坝州专项整治法治宣传教育

二、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三、项目限价  10万元

四、项目内容和有关要求

(一)项目内容:重点运用传媒艺术手段,全面反映阿坝州专项整治重点工作和亮点特色,充分展现全州专项整治教育工作成果。

(二)专题片时长:10——15分钟。

(三)技术要求

1.专题片要具有高水准的艺术效果,摄制有较强的创意性。比选申请人根据采购人需求进行脚本制定、拍摄、编辑、特效转场制作、配音配乐、字幕制作,采购人提供专题片的相关文字资料和部分视频、图片素材;

2.采用最新高清拍摄设备拍摄:以无压缩方式输出成片;画面精美,声情并茂,内容具有感染力,视觉冲击力强;

3.专题片要求富于美感和较高艺术水准;

4.片头、段落小标题以及片中背景情况介绍等内容采用特效和动或动画展示;

5.摄像机及耗材前置:全高清HD广播级摄像机(费用包括相关耗材),全片均为全高清拍摄,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史料除外);

6.辅助拍摄设备:现场灯光、录音、收音及调音设备、航拍、轨道等;

(三)商务要求

1、采购商优先选择与国家级媒体有长期合作的比选申请人(提供双方合同扫描件)。

2.拥有高效成熟的制作团队,摄制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3.摄制前须制定详细的总体拍摄方案和分镜头文字脚本(须与采购人沟通确定)。

4.摄制人员有创新性的艺术理念和策划意识,能够满足需求方的制作要求。

5.后期编辑需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并积极配合修改、补充拍摄镜头,确保制作效果。

(四)职责分工:制作方负责创意策划、拍摄、制作、配音配乐、字幕等全片摄制,成片交付(电子版、DVD光盘刻录+光盘盒+包装)、售后服务(修改细微内容、格式的输出等);招标方负责提供专题片的文稿及部分图像素材。

(五)制作时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

(六)所有制作人员及设备均为投标公司自有,不存在外包环节。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资格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中国境内(不含港、奥、台)注册,非外资独资、非外资控股;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本次招标的内容要求。

8.提供2019年或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六、评标办法

投标方应在标书中写明制作总价款(含税包干价),并提供报价明细,比如设备使用、配音、剪辑、三维动画等;提供符合投标要求的有关证照复印件、证明材料等;提供既往制作过的优秀代表作品(至少提供2个以上)刻光盘或U盘。招标方自行组织评标和决标,综合投标方资质、从业经验、业绩、服务质量能力以及报价(含税包干价)等因素确定中标单位,并通知中标单位(没有中标的投标方,州司法局不再通知)。

七、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方须于202172710:30前将密封盖章的标书(一式三份),递交至州司法局四楼普法依法治理科(马尔康市达尔玛街167号,联系人:黄雁宾  侯正茂,联系电话:0837-2823484)不接受邮寄方式,开标时间202172710:30分,逾期不予接受。公告期间投标方可就相关细节进行询问。

                                    阿坝州司法局

2020年721


责任编辑: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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