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司法局
关于公开招标物业管理服务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司法局(以下简称“阿坝州司法局”)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物业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因以上服务内容未达分散采购标准,故我局按照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自行组织采购,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阿坝州司法局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物业管理服务
二、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三、项目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2万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
四、中标原则:满足中标资格原则下低价中标
五、项目要求
(一)物业管理服务需派驻保洁1名对阿坝州司法局办公大楼进行保洁;
(二)物业管理服务需向阿坝州司法局派驻门卫2名轮休制,确保门卫需24小时在岗;
(三)物业管理服务需对阿坝州司法局院内的绿化区域草坪开展割草2次,具体割草时间由阿坝州司法局工作人员提前1天通知。
(四)保洁服务需保持办公楼内公共区域和卫生间的整洁。办公楼共5层,楼内公共区域(楼道)约为800平方米、卫生间约为250平方米;
(五)门卫安保的主要任务:1.非本单位人员进入登记、验证、联系工作。2.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违反阿坝州司法局管理规定的行为。3.负责阿坝州司法局办公楼24小时安全巡查。4.负责阿坝州司法局突发安全事件的现场处理。5.负责通知阿坝州司法局科室到门卫处领取信件。6.完成在职责内的其他安保工作。
(六)物业管理服务队伍需制定《物业管理服务方案》。
六、投标资格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本次招标的内容要求;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其他要求
参与询价的供应商需提供: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开户许可证复印件。4.项目报价单。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邮寄要求:本次采购的全部资料需加盖单位印章并用文件袋密封(密封口处需加盖单位印章,如按要求密封文件投标做无效处理)。请于2024年8月12日10:30分前邮寄至采购方指定的地点(地址:四川省阿坝州马尔康市马尔康镇达尔玛街167号 阿坝州司法局办公楼 王秀初 联系电话:18990444806)。
开标时间:2024年8月12日10:30。
开标地点:阿坝州司法局办公楼3楼会议室。
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交文件资料的单位视作弃权。开标时无需供应商到场,经评标小组现场评标后,将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于一个工作日后在州司法局门户网站上公示。
联系人:王秀初,联系电话:0837-2826053。
阿坝州司法局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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