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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司法局关于公开招标物业管理服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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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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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司法局

关于公开招标物业管理服务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司法局(以下简称“阿坝州司法局”)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物业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因以上服务内容未达分散采购标准故我局按照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自行组织采购,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阿坝州司法局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物业管理服务

二、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三、项目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2万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

四、中标原则:满足中标资格原则下低价中标

、项目要求

(一)物业管理服务需派驻保洁1名对阿坝州司法局办公大楼进行保洁;

(二)物业管理服务需向阿坝州司法局派驻门卫2名轮休制,确保门卫需24小时在岗;

(三)物业管理服务需对阿坝州司法局院内的绿化区域草坪开展割草2次,具体割草时间由阿坝州司法局工作人员提前1天通知。

(四)保洁服务需保持办公楼内公共区域和卫生间的整洁。办公楼共5层,楼内公共区域(楼道)约为800平方米、卫生间约为250平方米;

(五)门卫安保的主要任务:1.非本单位人员进入登记、验证、联系工作。2.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违反阿坝州司法局管理规定的行为。3.负责阿坝州司法局办公楼24小时安全巡查。4.负责阿坝州司法局突发安全事件的现场处理。5.负责通知阿坝州司法局科室到门卫处领取信件。6.完成在职责内的其他安保工作。

(六)物业管理服务队伍需制定《物业管理服务方案》。

六、投标资格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本次招标的内容要求;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要求

参与询价的供应商需提供: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开户许可证复印件。4.项目报价单。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邮寄要求:本次采购的全部资料需加盖单位印章并用文件袋密封(密封口处需加盖单位印章,如按要求密封文件投标做无效处理)。请于2024812日10:30分前邮寄至采购方指定的地点(地址:四川省阿坝州马尔康市马尔康镇达尔玛街167号 阿坝州司法局办公楼 王秀初 联系电话:18990444806)。

开标时间:2024812日10:30

开标地点:阿坝州司法局办公楼3楼会议室。

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交文件资料的单位视作弃权。开标时无需供应商到场,经评标小组现场评标后,将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于一个工作日后在州司法局门户网站上公示。

联系人:王秀初,联系电话:0837-2826053

    

附件:阿坝州司法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报价单

                                 阿坝州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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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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