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汶川县司法局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充分发挥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职能作用,聚法治之力护航民族团结进步。
突出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法治意识。以“一月一主题”“法律七进”“法律明白人”到村(社区)等法治宣传活动为载体,将宪法中涉及民族、宗教相关法律法规、《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依法治县工作要点,督促普法成员单位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以案释法、分类施策,精准普法。组织开展“涉藏地区法治宣讲全覆盖”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法律法规、政策疑难问题现场解答活动等,全面引导群众增强法律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提升充实8座开放性寺庙法律图书角、法治宣传栏阵地法律书籍1000余本,各宗教场所基本实现了“四有”工作目标,在全县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深入践行“枫桥经验”,及时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的职能作用。建立县、镇、村、各类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108个,选任人民调解员675人,以“无忧法治苑”“无忧微网格”为依托,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持续推动资源力量服务下沉,经常性排查与定期排查、集中排查、重点排查、特殊时期排查相结合,全面摸排矛盾纠纷,最大限度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截至目前,全县各司法所、各级人民调委会累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426次,参与矛盾纠纷调解58次,成功化解矛盾纠纷54起,涉案金额 178.674万元。
优化公共法律服务,着力强化法律服务质效。充分利用司法行政系统联通省、州、县、镇的公共法律服务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实现了各族群众与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零距离接触,为各民族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深入推进“一村(社)一法律顾问”“一寺一法律顾问”制度,推行法律援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制发《法律援助服务指南》,深化推进“减证便民”,扩大“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范围,优化服务,应援尽援,及时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紧扣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多元法治需求,紧盯城乡融合发展,成立汶川县工业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更好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截至目前,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件,办理公证案件20件,为群众代写法律文书132份,提供法律帮助2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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