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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出台《公益性岗位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1-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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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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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就业促进法》《四川省就业创业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四川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近日,我州研究制定并出台《阿坝州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将从制度层面进一步加强我州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做好城乡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工作。

《细则》共有九章三十二条,对岗位设置、岗位安置、薪酬待遇、岗位管理、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岗位退出等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细则》指出开发管理应坚持“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原则,实行“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工作机制,科学控制公益性岗位规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负责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资金支出情况的监督检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具体负责公益性岗位的日常管理工作。

据悉,公益性岗位主要包括公共管理、公共服务、临时性公益岗位等三大类。岗位安置程序主要包括发布公告、个人申请、供需对接、用工备案四个步骤。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方面,要求统筹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优先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容易返贫且有能力胜任工作的乡村就业困难群体。支持县级及以下人民政府统筹各类资金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乡村就业困难群体。     

责任编辑:州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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