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卧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按照《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社会保险费“五险统一征缴”实施意见的通知》(阿府办函〔2014〕125号)和《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阿坝州社会保险费统一征缴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阿州人社办〔2014〕150号)文件要求,“五险统一征缴”工作自2015年1月正式启动以来,在整合各险种基础数据过程中,发现参保单位不同程度存在基础数据质量不高问题,难以按照规定时限进行“五险统一征缴”申报、缴费,因此将数据清理作为工作重心,在清理核对期间,未对不按时申报、缴费的参保单位进行相关处罚,经过近几个月的清理、核对,基础数据已达到“五险统一征缴”申报、缴费要求,社会保险费的申报、缴纳工作应当步入正轨,结合统征工作实际,为进一步简化单据传递过程,节省申报、缴费、补缴时间,经研究决定,从2015年7月1日起,严格按文件规定执行,现将相关事宜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参保单位应于每年1月10日前申报本单位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每月10日前申报人员增减变动等情况。申报事项无变动的可以不申报。
二、社保局每月10日前按照各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工资和人员变动情况,核定生成当月的《社会保险费征集通知单》,《社会保险费征集通知单》可通过网上申报平台自行下载,也可到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保险窗口领取。
三、社会保险费应当按月缴纳,参保单位应于当月25日前按照《社会保险费征集通知单》核定的金额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至上月末仍未缴纳的欠费额(从欠费次月1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标注在当月核定的《社会保险费征集通知单》上,并对欠费单位同时生成《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应加收的滞纳金金额反映在后期的《社会保险费征集通知单》“滞纳金”相应栏目内。
《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可通过网上申报平台自行下载,也可到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保险窗口领取,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送达。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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