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卧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启动社会保险费统一征缴工作以来,州、县社保局、医保局、就业局联合清理、核对、整合参保单位及个人基础数据,通过一个季度的具体操作,州本级核定了近50%单位统征征集计划,各县也不同程度核定了部分单位的征集计划,部分达到统一征缴要求,但总体进展不够理想,州、县都反映出仍需完善和明确的问题,亟待得到解决。为切实解决操作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现将社会保险费统一征缴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征缴政策方面
(一)特殊群体人员参保缴费问题
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等特殊群体人员按国家、省、州现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二)工伤保险费浮动费率问题
参保单位工伤保险支缴率=本单位年度使用工伤保险基金额(扣除不可抗力发生的工伤保险基金支出金额)÷本单位年度实际缴纳工伤保险费(或按浮动费率应缴纳工伤保险费)金额×100%。
(三)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人员均从参加工作当月起(含下半月参加工作的)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业务经办方面
(一)单位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不足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转为个体参保。
(二)个体参保人员不论其只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或基本养老保险,还是两个险种都缴纳,均纳入统一征缴统计范围。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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