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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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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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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加强数字工程技术人才培养和供给,助力全省战略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人社部《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73号)、《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7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对象、组织管理、实施程序、政策保障、工作要求,共六方面内容。

(一)目标任务

力争到2030年底,聚焦大数据、智能制造、区块链、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工业互联网、集成电路等数字技术技能领域培养数字技术技能人才5万人以上。

(二)培育对象

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数字技术领域国家职业标准的人员,均可参加相关职业培训,申报相关职业专业技术等级考核。

(三)组织管理

一是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全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的组织领导、推进实施和统筹协调。各地各部门负责本地本部门相关工作的宣传推动和管理服务工作。二是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培训机构目录的省内培训机构,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培训大纲明确的规定要求,实施规范化培训。三是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目录的评价机构,对培训合格人员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进行专业技术等级考核,考核均合格的颁发全国统一制式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

实施程序

一是制定培训计划二是开展职业培训。三是组织等级考核。

政策保障

一是认定继续教育学时。二是贯通技术技能政策。三是建立社会化培训机制。四是落实创业帮扶政策。五是鼓励给予培训补贴。六是支持参与人才项目。七是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八是构建“多措并举”激励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二是规范组织实施。三是强化培训监管。四是加强宣传引导。

三、实施时间

《实施方案》自2024318日起施行

附件:川人社办发〔2024〕13号关于印发《四川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责任编辑:州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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